青海省信鸽协会第八届 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结果
公示如下
在8月22日,经过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举程序,青海省信鸽协会新一届领导班子及相关职位人员已顺利产生,为确保选举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现将本次选举结果予以公示。
一、选举基本情况
本次选举严格按照青海省信鸽协会章程和选举办法进行。经过资格审查,投票选举等环节,产生了新一届青海省信鸽协会领导机构和相关职位人员。
二、选举结果:
一、主席: 侯启翔
二、秘书长:薛振东
三、副主席:孙金云
四、理事:侯启翔 薛振东 孙金云 高军 盛国春 索南永德 妥红仓 杨廷俊 杨军
五、监事:李涵明
三、公示时间,2024年8月23日到2024年8月27日。
青海省信鸽协会章程
章程修改内容公示如下:
第一项 第二章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受省体育局委托,负责全省信鸽运动的业务指导,研究制定全省信鸽运动发展规划,规范信鸽竞赛体制和行业标准。
(二)贯彻执行中国信鸽协会有关行业标准,对省内各级各类信鸽竞赛活动进行业务指导。
(三)按照工作权限,负责本地区信鸽裁判员管理和业务培训等工作的实施。
(四)宣传和普及信鸽运动文化,倡导文明养鸽、科学养鸽,提高会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五)组织开展信鸽赛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
(六)对违反本会章程、《中国信鸽竞翔规则》和有关规定,以及有损于信鸽比赛的行为进行监管,按管理权限合法处理。
(七)加强对本地区从事信鸽竞赛活动的俱乐部、公棚等企
业赛制的监督管理。
(八)开展社会公益活动,树立信鸽运动良好的社会形象。
(九)法律法规允许信鸽协会承办的其他活动。
以上业务范围涉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批准后方可开展。
第二项:第十七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其议事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会员大会(理事)每届的任期是五年,会员大会每1年召开1次。
第三项:第五十五条 本会会费标准如下:
(一)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500元,企业会员800元。个人会员50元;
青海信鸽协会将一如既往的致力于推动信鸽运动的发展,为广大会员和信鸽爱好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交流平台,也注重信鸽运动的普及和推广,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喜爱这项充满魅力的运动。
青海省信鸽协会
202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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