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秋季廊坊市区幼鸽指定鸽赛规程      
    为提高会员参赛的积极性和信鸽竞赛的趣味性,保证赛事的公   
平、公开、公正进行,特制定本指定鸽赛规程。 
  
一、参赛条件  
1、凡承认本规程的市区会员或鸽友均可参加各类指定鸽赛。  
2、参赛鸽必须佩带一枚本地协会承认的2012年统一足环。  
二、比赛项目  
市区秋季举办的200、300、400、500公里比赛。  
三、参赛费  
A组:20元/羽 B组:50元/羽 C组:100元/羽 D组:100元/三羽 
四、录取及奖励办法  
(1)A组 25羽内录取1名 冠军100%  
26--40羽录取2名 冠军60% 亚军40%  
41羽以上录取3名 冠军50% 亚军30% 季军20%  
(2)B组 15羽内录取1名 冠军100%  
16--25羽录取2名 冠军60% 亚军40%  
26羽以上录取3名 冠军50% 亚军30% 季军20%  
(3)C组 10羽内录取1名 冠军100%  
11—20羽录取2名 冠军60% 亚军40%  
21羽以上录取3名 冠军50% 亚军30% 季军20%  
(4)D组 10组内录取1名 冠军100% 
11—20组录取2名 冠军60% 亚军40%  
21组以上录取3名 冠军50% 亚军30% 季军20%  
(4)各类别指定鸽赛名次在规定报到期限内的有效成绩赛鸽中录 
取。实行伯马制,如果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排名未满时,剩余奖金 
由已排定指定名次鸽平分;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无指定鸽归巢时, 
参赛费退还鸽主。 
(5)各类别指定鸽赛以参赛费的90%发放奖金,10%作为参赛手续 
费。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