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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12年春季举办首届“金龙休闲山庄”杯 大奖赛售环的通知
 遵红鸽协发[2011]04号
 遵义市红花岗区信鸽协会为了感谢广大会员对我会的信任和支持,在遵义市金龙休闲山庄的大力支持和赞助下,经我会常委会研究决定2012年春季举办首届“金龙休闲山庄”杯大奖赛,现将大奖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广大会员作好安排:
 一、决赛空距:350-380公里。
 二、决赛地点:见2012年春赛通知。
 三、决赛时间: 2012年4-5月。
 四、售环时间:2011年4月24日至2011年11月30日止。
 五、售环办法:本次比赛共售环1800枚,每枚售价10元,一枚起售,购环者须实名登记,不得转让,售完为止。本次比赛售环号段为CHN23-2011-040001 至041800。(售环地点:红花岗区信鸽协会服务部,电话:8264106)
 六、奖励安排:(共取80名)
 冠军:4500元,奖杯一座        亚军:2200元,奖杯一座
 季军:1000元,奖杯一座        4-5名:各400元,奖牌各一块
 6-10名:各300元,奖牌各一块  11-20名:各200元
 21-30名:各150元             31-80名:各100元
 七、本次比赛有效报到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后72小时内有效,若有效期内归巢鸽羽数不足30羽(含30羽)则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若有效期内归巢鸽羽数超过30羽则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若自司放之时起两日内(次日20点之前)无归巢鸽则比赛终止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奖金。
 八、荣获“金龙休闲山庄”杯大奖赛排名前10名的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如不参加拍卖,不发所获奖金及取消所获名次)。拍卖收入70%归鸽主,30%归组织拍卖方,拍卖鸽如果流拍则由鸽主无偿取回。拍卖时间于比赛结束成绩公布后两周内举行。
 九、欢迎周边县市信鸽爱好者报名参加“金龙休闲山庄”杯大奖赛,但空距不得少于决赛所规定的空距(按中鸽协规定可减少空距5%);同时也可寄养在遵义市两城区内(寄养鸽主必须实名登记寄养地址、交纳2012年会费)。
 十、比赛过程中如发现有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鸽会报司法机关查处。欢迎广大会员监督、举报,鸽会将对举报者保密。如有会员对归巢的赛鸽有异议,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照十五条执行)提出书面申请,鸽会将对该鸽进行验棚,而会员必须接受验棚,不能接受验棚者该鸽成绩作废。
 十一、本届比赛如遇到政府行为、禽流感、地震、交通事故、气候突变等不可抗拒的意外情况,致使比赛无法进行,可视情况改期或取消比赛,鸽会不承担经济责任,如果取消比赛鸽会将全额退购环费。
 十二、参赛规则严格按新《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
 十三、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竞翔原则,本届“金龙休闲山庄”杯大奖赛将聘请各兄弟鸽会的裁判参加竞翔工作,欢迎广大鸽友全程监督。
 十四、具体司放时间和竞翔办法等请详见2012年本会春季竞翔通知。此赛事解释权属本会常委会。
 十五、申诉条件: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从公布成绩后72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在此感谢遵义市金龙休闲山庄的大力支持!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报送:      遵义市红花岗区体育局
 抄报:       遵义市信鸽协会
 转发:       各兄弟信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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