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信鸽协会财务制度 一、 会 计 职 责 1、 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以及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法规,维护财经纪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它会计资料。 2、 协助领导管理本协会财务工作,认真分析协会财务管理工作,及时提供准确财务情况。 3、 组织制定并完善本协会的各项财务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 及时掌握协会资金使用情况,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 负责组织好日常财务工作和审计会计凭证,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及时记账、算帐、结帐、并于每赛季终了,对总账与各明细账之间的余额进行平衡,做到帐帐相符。 5、 负责组织各项资产的核算,掌握资产变动情况;搞好财产管理及清查工作。 6、 负责对会计凭证、帐薄、报表进行整理、装订、编册、归档。管理好会计资料档案;防止失密、遗失,做到资料完整,正确可靠。 7、 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出 纳 职 责 1、 负责银行往来业务,掌握银行存款,负责现金收付、报账, 保管适当的日常备用金。 2、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规定,加强现金管理,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 3、 收入的现金,要做到及时交送银行,不直接坐支。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按顺序逐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结日清,并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对所有接纳待报销的报账单据,单据上必须有三人以上签名方可支出入账。 4、 严格遵守结算规定。根据收付凭证,逐笔登记日记账,核对往来帐目,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5、 负责保管好有关印章、空白收据、空白支票。确保资金安全,对保险柜的密码要严守秘密,随身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保险柜内不得私存本人或他人现金或有价证券。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