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一届幼鸽大奖赛竞 赛 规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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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十一届幼鸽大奖赛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浙江省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各市信鸽协会
三、竞赛项目:北线500KM级(凡参赛赛鸽飞行最短空距必须达到475KM,其中衢州、丽水两市会员允许达到422.5KM及以上);西线400KM级(凡参赛赛鸽飞行最短空距必须达到380KM)
四、司放日期:2010年11月5日七时正
五、比赛办法:
1、全省将分北、西两赛线进行,北线赛区由杭州、嘉兴、湖州、绍兴、衢州、丽水六市组成;西线赛区由温州、台州、金华、舟山四市组成。各市除自行录取名次,分发奖金外,全省则按北线和西线所有赛鸽成绩分别录取前八名。
2、本届幼鸽大奖赛两赛区均为当日见鸽归巢有效。决赛时不得有成鸽同放。
3、各市司放地可在省规定的范围内自行选择,要求全省做到“同日同时同距同向”比赛,各市赛点经商定:北线赛区在杭州——徐州沿线一带;西线赛区均在江西境内。各市集鸽时间不限,但要求各市赛鸽必须于司放前一日晚二十时到达司放地,以确保次日凌晨七时全省各市司放点能顺利准时统一司放。
4、各市可向省鸽协购买大奖赛足环每套售价4元(不含各市自定奖金费用在内),除每环抽取0.5元奖励全省两赛线前三名奖金外,其余将作为足环、奖杯、奖状和省派出人员赴司放现场及查棚复验的费用。
六、比赛要求:
1、参赛鸽左、右脚必须分别套有大奖赛铝足环及其配套发售的2011年全国统一足环(两足环号码后四位必须相同),否则不得参赛。
2、参赛鸽主必须认真、详细、如实填写《信鸽竞翔报名单》,大奖赛环号填在最后一栏“赛环存根(暗号)”内,如有错填、漏填、涂改等均为无效。
3、各市集鸽完毕,赛鸽车起运出发,应及时将本市司放裁判员(或驾驶员)的联络手机号码用电话或短信息方式告知省鸽协派出现场有关人员,以便能及时联系和调度。同时要求各市必须为司放人员购买保险。
4、为确保本次比赛的圆满举行,要求各参赛市能选用性能完好的运输汽车及尽量提前集鸽,以保证赛鸽车能万无一失的在规定要求时间内到达司放地,并准时无误的开笼参赛。
5、当比赛一结束,各市必须将比赛成绩查实核准,认可后分别将各市比赛各前三十名成绩连同有关上报资料于十一月十五日前用“邮政快递”上报竞翔部,此前,可将比赛成绩通过QQ先行传报。
6、获奖赛鸽请鸽主妥加保管,经所在协会派出裁判查棚验证后方为有效。上报省鸽协会后,经成绩汇总合并后获得全省北、西两赛线前三名者,省鸽协还将派员复检。
7、凡本《规程》中未涉及此次比赛中的诸如报到办法、上报资料、拍卖规定……等等事项请按当年《浙江省信鸽竞翔赛竞赛规程》及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七、奖励办法:
1、本届竞赛按各市独立进行排名。录取名额按各市购买大奖环数的2.5%录取并由省鸽协发给奖状,其中0.5%另再发给奖杯;
2、全省则按北线和西线所有赛鸽成绩分别录取两赛区前八名,全部分别发给奖杯各壹座。其中前三名将分别冠以浙江省第十一届幼鸽大奖赛北(西)线总冠军、总亚军、总季军,同时还将分别发给奖金,奖金总额=各赛赛线售环总数×0.5元;奖金分配:总冠军为50%、总亚军为30%、总季军为20%。
八、本规程解释权属浙江省信鸽协会,末尽事宜由省鸽协竞翔部另行补充和通知。
浙江省信鸽协会
2010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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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12-20 22:28:52 刷新时间:2010-12-20 22:2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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