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项目: 春季:205-400公里电子扫描鸽钟赛,岳阳、汉口竞赛,武昌、郴州、汨罗等三个赛项的“中原鸽王”赛(北赛区),第六届国家赛; 秋季:汉口成、幼鸽混合赛,第三届“王中王”特比环赛,武昌及汨罗成、幼鸽混合赛。
二、参赛办法: (一).参赛鸽必须套有本协会发售的全国统一足环, 非本会环鸽和无环标证鸽不能参赛(不允许两人合并交费)。一人多棚址的,每次只许一个棚址鸽参赛,违者取消比赛成绩。国家赛提前售票,附表中“收费”内容含国家赛应上交中鸽协的参赛费;除孝昌(花园)站扫描赛外,比赛站原则上不收训放鸽。 (二).扫描鸽钟只准在专设的400公里内赛事中使用, 其它赛事,一律按“普通鸽钟+拨打信息台备案”报到方式参赛。 春季400公里内的电子扫描单关赛,允许使用普通鸽钟的鸽主参赛, 但须按协会规定的普通鸽钟报到限时要求送鸽到协会。
三、集鸽方式: (一).比赛站填写竞翔单,参加插组赛的,在竞翔单该鸽栏外左侧标注“√”示意,一经标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作废;选错需更改的,重填竞翔单。 (二).正常情况下统一到协会集鸽,购票后排队交鸽,不论训放站还是比赛站,集鸽时间截止后不再售票。
四、报到方法: 比赛统一在协会报到,因计时方式的不同,报到方法分别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普通鸽钟 1. 首羽赛鸽打鸽钟后限5分钟内拨打16848123信息台备案,以后归巢鸽再打入同一鸽钟的不必再打信息台;换鸽钟或报到后重复使用鸽钟的,必须另打信息台备案;提前、逾时、错打或不按本规定拨打信息台,被涉及鸽钟内所有计时成绩无效,按持鸽报到计时。 2. 使用鸽钟须按说明书要求操作,不允许出现空格、不干胶赛环未全部粘裹在粘贴棒上、粘贴棒防作弊盖未朝上和实际装环仓格位置与鸽钟显示仓格位置不符等现象;如有违犯,违规涉及鸽计时成绩无效,按持鸽到会时间计算成绩。严禁使用外观有破损的鸽钟和揭动鸽钟不干胶贴封,违者按作弊论处。 3. 拨打信息台必须使用市内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含‘小灵通’)无效;输入的密码是软环上刮开后显露出的号码 (被刮处外观颜色有明显分别,5位数)。报到日严禁试拨,违者取消下次比赛资格;新会员不熟悉报到方法的,可到协会咨询。 4. 600公里内比赛站,以各自棚内首羽鸽打钟后顺延等鸽打钟40分钟,另给60分钟路途时间,合计 100分钟内必须送鸽到会;逾时鸽原打钟时间作废,按到会时间计时。 600公里以远比赛站等鸽打钟限时60分钟,路途限时不变;棚址距协会空距10公里及以上的,路途时间另加30分钟。 (二).电子扫描鸽钟 参加允许使用电子扫描鸽钟的赛事时,使用扫描鸽钟的不必拨打信息台,限15:00-17:00时之间到协会报到,提前不受理,逾时按持鸽报到计时。 (三).报到时必须携带鸽钟和赛鸽;未经允许,不得擅入报到值班室内。
五、录取时限: (一). 600公里内竞赛,限见鸽当日终算时结束; 600公里以上竞赛,本协会首羽赛鸽归巢后24小时内报到有效;1000公里比赛,以本市第一羽赛鸽报到后,顺延 7天报到有效,逾期失去排名资格。 (二). 1000公里内竞赛按获奖羽数录取、发证书,1000 公里竞赛按录取时限发证书。
六、奖励方案: (一).205-400公里扫描鸽钟赛奖励办法: 每项赛事协会设三个奖杯,205、220公里赛不设奖金(可以设指定鸽赛),前10名发证书;400公里设奖金,取前10名发证书,奖金分别为: 第1名2000元,2名1000元,3名500元,4-10名各200元(合计:4900元)。 (二).普赛奖励办法: 春秋季汉口站、秋季武昌站比赛各取前100名发证书,前3名发奖杯;前100 名奖金分别为(奖金所得税由个人自理,下同): 第1名3000元,2名2000元,3名1000元,4-6名各500元,7-10名各300元,11-20名各200元,21-50名各100元,51-100名各50元(奖金合计:16200元×3)。 春季武昌站和国家赛比赛站取前前100名发证书,前3名发奖杯(获得国家赛、省赛名次的,由上级协会给予奖励);前100 名奖金分别为: 第1名2000元,2名1000元,3名600元,4-6名各400元,7-10名各200元,11-30名各100元,31-100名各50元(奖金合计:11100元×2 )。 春秋季610-670公里比赛站各取前70名发证书,前3名发奖杯;前70名奖金分别为: 第1名3000元,2名2000元,3名1000元,4-6名各500元,7-10名各300元,11-20名各200元,21-50名各100元,51-70名各50元(奖金合计:14700元×3 )。 郴州站比赛取前50名,前3名发奖杯,录取时限内归巢鸽发证书;前50 名奖金分别为: 第1名3000元,2名2000元,3名1000元,4-6名各500元,7-10名各300元,11-20名各200元,21-50名各100元(奖金合计:13700元)。
七、其它事项: 1. 除国家赛外,所有比赛放飞时间不详细公告,比赛时间遇雨逐日顺延。正常天气赛况下,475及以内公里站比赛,出现第 1名或同一鸽主连续前几名归巢时间比以后其他参赛者的成绩鸽提前40分钟及以上,610-670公里提前60分钟及以上时,依照2002《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中的相关规定,按超常规处理,取消其第 1名或前几名比赛成绩。对参赛者设置A、B棚,以及其它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开除会籍,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比赛当日视情况即使抽查验棚。 2. 各项竞赛有效归巢期内报不满获奖羽数时,剩余名次的奖金由获奖名次鸽均分;只有一羽归巢时,所设奖金独得。 3. 比赛成绩自出榜日起公告三天,逾期再提出异议的,协会不再受理。 4. 每项比赛结束二星期内必须领奖,逾期不领视为放弃,奖金下移发放;领奖和取证书时必须出示环标证,无证取消成绩,空余奖金按序下移发放。 5. 会员认定比赛中有作弊行为的,可在成绩排名表公布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协会检举报告,并交纳 200元举报风险金,协会据此受理并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属实,退还其举报风险金的同时,另行奖励 500元;调查结果不属实,所交款项不再退还。口头、电话举报和比赛成绩公布48小时后不予受理。 6. 比赛成绩出现争议时,可以向市鸽协仲裁委员会申请最终裁决。仲裁委由宋 扬、梁少飞、郁 斌、张信生、赵文祥、宋保成、卢玉洛、王国胜、李用才等九人组成。 7. 市鸽协只对已交比赛保证金(全部设奖金额)和获得郑州市信鸽协会批准的俱乐部大奖赛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派出裁判,并保证奖金的兑付;未交押比赛保证金及未经批准的大奖赛,一律不允许实施。俱乐部的常规比赛由比赛承办单位负责;需要协会派出裁判的,裁判员只对其竞赛过程负责。俱乐部应设置自己的仲裁委,协会不为俱乐部仲裁赛事纠纷。 8. “王中王”幼鸽特比环大奖邀请赛依照该规程要求购环、训放和参赛;9月2日确定放飞方向后,再决定是否对放飞计划进行调整。 9. 比赛有赞助时,收费、设奖范围、奖金及冠名等允许变动;协会有权适情增减比赛计划,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比赛中出现《规程》未涉及的情况,按2002《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相关规定执行。
郑州市信鸽协会 二○○五年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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