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汉区秋季特比环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2025年江汉区秋季特比环北线三关大奖赛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武汉市江汉区信鸽协会
(二)监赛协会:湖北省武汉市信鸽协会
三、参赛条件:
(一)认同并自愿遵守本规程的本协会会员,经报名、注册成为主办单位会员即可参赛。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得参赛。
(二)参赛会员可自主选择寄养鸽舍参赛。参赛鸽舍须位于武汉市行政区内。
(三)参赛会员必须实名,否则影响参赛者权益。如:XXX 舍+XXX。资格赛后不得更改参赛名称。
四、参赛报名:
(一)报名费用:初级组:50Y/枚,10枚一组、150Y/枚(双抢),10枚一组。
(二)报名须知:
1.比赛特比环以组(5枚)为单位领取。同一参赛鸽舍同一参赛会员领取一组(10 枚)连号专环即获该组别团体赛资格。 凡购买10—N枚者有团体资格。(数量不限,号段不限)参赛会员领取特比环时须缴齐全部参赛报名费用。
(1)、三关大奖赛每枚特比环售50Y,5枚起售。(其中包含特比环三关综合50Y精英赛环一枚1号或0号)合计300Y.购买10枚者,合计600Y。凡购买10—N枚者有团体资格,(数量不限,号段不限)
150元(双抢)特比环三关大奖赛每枚150Y,5枚起售。(其中包含特比环三关综合50Y精英赛环一枚1号或0号),合计800Y.购买10枚者,合计1600Y)。凡购买10—N枚者有团体资格。(数量不限,号段不限)
2.资格赛、各单关赛均收取上笼费用,资格赛 5 元/羽,单关赛 10 元/羽。
3.参赛会员一律使用云飞扫描板电子设备参赛。
(1)报名时间:2024年 12 月 20 日开始,2025 年 5 月 31 日截止
(工作时间:每天上午 9 时至下午 17 时,节假日另行通知)。
(2)报名电话:027-85758123 17771798591(微信同步)
(3)报名地点:武汉市江汉区信鸽协会(可导航:武汉市江汉区信鸽协会)
五、比赛项目、空距、时间:
(一)比赛项目及方法:
1.资格赛:所有参赛鸽必须参加,比赛放飞日选择晴或多云天气(这种天气覆盖整个比赛沿线)。有效报到时间为开笼次日(武汉地区)日落时间后半小时。未在有效报到时间内归巢的参赛鸽以及不参加资格赛的参赛鸽,将失去继续参赛的资格。
2.单关赛:按单羽参赛鸽在单关赛所获成绩为准,分速高者排名列前。
3.鸽王赛(三关):按同一羽参赛鸽在三个单关赛中所获综合平均飞行分速数值计算(参赛鸽三关飞行分速数值相加),高者排名列前,如分速相同,则以第三关名次高者成绩列前。
4.团体赛:具有团体赛资格的参赛鸽所获该组别鸽王赛名次排列成绩为准,获奖羽数多的参赛团体成绩列前(至少 2 羽或 2 羽以上)。如获奖羽数相同,以参赛团体获奖鸽中名次最前一羽赛鸽比较成绩,名次高者列前。
5.单羽、多羽技能项目比赛:设多场综合赛、单场赛、配对技能赛、育种技能赛、养训技能赛、精英赛等比赛项目。三关综合50Y特比环和100Y特比环合并精英赛。具体规则届时通知。
(二)比赛距离、比赛地点及比赛时间:
1.比赛空距均以武汉市江汉区信鸽协会为中心参考,±10公里。
2.比赛日程
3.各关赛集鸽时间
资格赛集鸽时间:具体时间赛前通知
资格赛 :100 公里-150 公里 ±5%公里
赛前通知
2025 年 10 月中下旬
第一关赛500 公里原阳、 第二关赛520 公里新乡、 第三关赛550 公里卫辉
注:第一至第三关比赛集鸽,请参赛会员须携全部参赛鸽、鸽钟按集鸽时间提前到达比赛集鸽地点。过时不候。
4.集鸽地点: 江汉区、硚口区、蔡甸区。(比赛集鸽点都配有监控录像)
【为方便远城区会员三关每场比赛集鸽点不更变,由市协会委派裁判组和工作人员对特比环进行逐羽扫描核对足环号并加盖暗记章和贴密码票入笼】
六、录取名额及奖金分配:
(一)初级组50Y特比环录取名额及奖金分配
50Y特比环每单关赛有奖录取100名(前十名颁发精美奖杯一座)
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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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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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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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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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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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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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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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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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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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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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Y特比环三关综合鸽王赛录取100名(前十名颁发精美奖杯一座)
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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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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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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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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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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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增名次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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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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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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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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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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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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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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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Y特比环三关综合团体赛录取前10名(前十名颁发精美奖杯一座)
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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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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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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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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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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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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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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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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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奖金按售环数量2200枚分配,超过2200枚每12枚递增一个奖励名次】
【50Y特比环奖金按实际售环数量的90%发放,10%为奖品及工作劳动服务费】
【特比环奖金按实际售环数量的总奖金30%打到市鸽协规定的三方共管账户】
(二)初级组150Y(双抢)特比环录取名额及奖金分配
三关综合50Y特比环和100Y特比环合并技能精英赛。
100Y特比环每单关赛有奖录取100名(前十名颁发奖杯一座)
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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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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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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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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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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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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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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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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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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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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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Y特比环三关综合鸽王赛录取100名(前十名颁发精美奖杯一座)
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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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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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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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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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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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增名次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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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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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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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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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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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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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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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Y特比环三关综合团体赛录取前十名(前十名颁发精美奖杯一座)
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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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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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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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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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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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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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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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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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奖金按售环数量1900枚分配,超过1900枚每11枚递增一个奖励名次】
【100Y特比环奖金按实际售环数量的90%发放,10%为奖品及工作劳动服务费】
七、竞赛办法:
(一)集鸽工作由监赛协会当值裁判员执行,核对环号信息、加盖暗记章、贴密封胶贴入笼,司放、监放、查验参赛鸽舍及成绩审定工作。集鸽过程中对丧失飞行能力的以及戴足环的脚有明显变形的赛鸽不予上笼。
(二)本次比赛最终成绩以裁判长签字的成绩数据为准,网络直播成绩仅供参考。
(三)本次比赛为多关赛,共设三关比赛。(每场比赛间隔时间为7天,从开笼当天至集鸽间隔时间为7天,如遇雨顺延或根据天气变化再行定夺)
(四)集鸽以中央气象台官网发布的天气预报为依据,如遇司放地天气达不到《规则》中规定的放飞条件,主办单位将更改集鸽时间,集鸽前三日通知。
(五)为严防作弊,每关比赛均采用封闭参赛鸽足环的措施。各关比赛结束后,所有参赛会员须携有效归巢入奖鸽到主办单位报到(特比环各关前十),精英赛获奖鸽须在归巢当日到主办单位报到。查验参赛鸽、更新数据,若发生参赛鸽足环密封胶贴破损,将取消该参赛鸽比赛资格。
(六)各关比赛开笼条件、报到要求及特殊情况处理机制:
1.第一关在第一关比赛中报到期内,如归巢鸽不足二十户,比赛终止。
(按成绩发放单关获奖单鸽名次奖金,再和上笼鸽平分各项总奖金)
2、在第二关比赛中报到期内,如归巢鸽不足二十户,比赛终止。
(按成绩发放单关获奖单鸽名次奖金,再和第二关上笼鸽平分余下各项总奖金)
3、在第三关比赛中报到期内,如归巢鸽不足二十户,比赛终止。
(按成绩发放单关获奖单鸽名次奖金,再和第三关上笼鸽平分余下各项总奖金)
八、奖金、奖杯发放时间:
1、每单关比赛结束七日内无异议发放奖金,比赛全部结束奖金奖杯择日发放。(奖金产生的个人所得税费自理)
九、纠纷调解机制与熔断:
(一)纠纷调解机制;
(二)熔断机制;当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形时比赛予以中止。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①自然灾害,如台风、海啸、洪水、地震、火山爆发、山体滑坡等;
②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因公共安全社会进入紧急状态、体育行政部门执行政府决定、刑事司法介入;
③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疫情、骚乱等。以上情形,由监赛协会决定中止比赛并予公告,协会不因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十、其他事宜
(一)所有参赛会员在参赛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本次比赛特比环一经领购,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购,遗失、损坏均不予以增补。
(三)比赛中如发现人为损坏参赛鸽电子环及计时设备,主办单位有权立即取消其比
赛资格和全部成绩,参赛费不予退还。
(四) 为防止作弊,赛事期间,参赛鸽发生以下情况均属违规行为:
1.佩戴的特比环及电子环异常,佩戴特比环及电子环的脚趾部位明显肿胀或脚趾缺失;
2.易碎贴破损,无暗章或与比赛印记不符;
3.剪羽,携带标记物,超常规飞行。
上述情况一经发现或对参赛鸽有任何违规作弊质疑,将移交赛事仲裁委员会仲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涉事参赛鸽比赛资格和全部成绩,参赛费不予退还。
(五)所有参赛会员须无条件接受主办单位不定时抽检,拒绝抽检两次的参赛鸽舍,主办单位将取消当事参赛鸽舍的全部参赛鸽比赛资格,参赛费不予退还。此外,主办单位有权对所有参赛鸽进行防作弊抽检,所有参赛会员必须无条件接受。
(六)赛事期间,参赛会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配合主办单位工作人员每个阶段 的工作。若因通讯受阻而导致赛事流程无法正常开展,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当事参赛鸽舍的全部参赛鸽比赛资格,参赛费不予退还。
(七)比赛期间如遇疫情、灾情、重大交通意外以及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因素时,主办单位可因实际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待解除而实行延期或无限期推迟举办比赛。延期举办的比赛属于相同条件下的公平竞争行为,参赛会员不得以赛季变更为由提出异议。
(八)如放飞途中因灾情、重大交通意外或不可控因素造成参赛鸽意外伤亡,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参赛会员如遇政府拆迁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参加本次比赛,须向主办单位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合法证明。经主办单位认可后依据实际情况退还该参赛会员的报名参赛费用,同时进行官网公示,并依据退还的报名参赛费相应递减取奖名额及奖金。
(十)本次比赛将成立大赛仲裁委员会,由参赛会员、地方信鸽协会及委派的裁判员、主办单位委派的赛事专员组成,负责监督各项比赛事宜。
(十一)凡购领专环的参赛会员均视为对本竞赛规程的完全接受与认可,本竞赛规程作为合同即刻生效,主办单位和参赛会员, 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条款内容。
十一、依据《中国信鸽竞赛规则(2019)》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须遵守本协会相关规定。
十三、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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