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南县、安乡县赛鸽运动的发展,不断增进两县鸽友的友谊,创建公平竞赛的平台,共同打造“南安杯”这个品牌赛事,特举办2010年“南安杯”幼鸽、成鸽500km大奖赛,现制订规程如下: 一、主办单位:南县信鸽协会、安乡县信鸽协会。 二、参赛对象:凡获得主办单位2010年正式会员资格的鸽友均可参赛。 三、运作规程: A、2010年“南安杯”幼鸽500km大奖赛 (一)比赛时间定于2010年10月11日与赛区幼鸽联赛同步进行。 (二)足环发售时间为2010年元月至4月底,每4只200元为一组,一组以上多购不限。两县各从2010年新足环中留200只(共400只)。各县环号在5月1日前上网公示。 (三)奖励办法: 1、单项名次:按足环总数的8%录取。前3名奖杯,4—10名奖匾,其它奖奖状。 2、团体赛名次:录取前5名,前3名奖杯,4-5名奖匾(凡在当次赛事中以棚户单位购买8只以上者均可参加团体赛,购买16只以上的可作A、B团体参赛) 3、资金安排:(暂按400羽计算) (1)单项名次:(总额的85%)冠军24%,亚军14%,季军9%,第4-6名15%均分,第7-10名10%均分,第11-20名15%均分,第21-32名13%均分(上网公布奖金时进行微调)。 (2)团体赛:(总额的10%)冠军600元、亚军500元、季军400元,第4名300元、第5名200元。 (3)提取总额的5%作为奖杯、奖匾(状)和裁判员费用等。 4、凡参加团体赛的棚户超过8羽以上的赛鸽必须在竞翔单上指定8羽赛鸽,超过的可以作为单项参赛。 B、2010年“南安杯”成鸽500km大奖赛 (一)比赛时间定于5月份省成鸽联赛 (二)赛事要求: 1、凡佩戴有两县协会发售的全国统一足环的赛鸽均可参赛。参赛棚户必须要有一组(4羽200元为一组)以上赛鸽,多羽(组)不限。 2、本次赛事分别录取单项名次和团体名次 (1)单项名次按参赛鸽的8%录取。 (2)团体赛录取前3名。 (3)凡一次购买8羽以上指标者才有资格参加团体赛,一次购买16羽以上指标参赛者可作为A、B组参加团体赛。各棚户超过8羽以上赛鸽可作为单项参赛,竞翔单上要注明团体参赛鸽。 (三)资金安排(暂按南县、安乡各120羽计算) (1)单项名次:(总额的85%)冠军25%,亚军15%,季军10%,第4-6名15%均分,第7-10名12%均分,第11-20名23%均分。 (2)团体赛:(总额的7.5%)冠军400元、亚军300元、季军200元。 (3)提取总额的7.5%作为奖杯、奖匾(状)和裁判员费用等。 C、录取办法:(幼鸽、成鸽大奖赛) (一)团体赛 1、在规定的正期内以归巢羽数多少确定排名先后。 2、在正期归巢鸽相等的情况下,以各棚户第一羽归巢鸽成绩决定排名顺序。 (二)单项赛 1、赛事实行“伯马制”。 2、赛事有效期名次未满,剩余资金由名次鸽均分。 3、赛事有效期内未到鸽,延长时间一天。延长时间内仍未到鸽,全部资金在扣除裁判员费用后按参赛鸽均分。 四、其它要求 (一)成鸽赛预购参赛指标、幼鸽大奖赛足环出售均在4月30日截止,然后根据实际金额制订奖金正式分配方案上网公布。 (二)幼鸽、成鸽大奖赛均填写一式两份竞翔单,按2010年两县鸽协工作计划中竞赛报到要求进行。 (三)未尽事宜遵循中鸽协2002年《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由仲裁委员会协商解决。 五、2010年“南安杯”幼鸽大奖赛、成鸽大奖赛仲裁委员会名单: 主任:肖劲龙 刘海斌 委员:吕洪波 熊 伟 蔡劲松 潘志伟 李友祥 雷进国
二O一O年二月八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