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公棚·协会· 俱乐部 ·商城·论坛·鸽问·日记·分类·鸽业·鸽舍·图库·寻鸽·播客·APP·投稿·帮助· 会员区
中信网

2022年秋季第三届(鹮飞杯)特比环规程

2021-12-24 16:55:34 陕西省汉中市洋县信鸽协会分享

一、2022年1月1日起按组发售,每组环10枚1260元。其中1000元为特比环钱,200元为捆绑100元二十取一 (尾号1和6),60元为闭口电子环钱。本次特比环使用中鸽协2022年统一足环(2022-26-0332001—0333000)并佩戴闭口电子环。
二、放飞时间:2022年秋季,随协会300公里大赛同步进行(具体时间待定)。
三、售环要求:
1、凡认可本规程且鸽棚位于洋县行政区域内的洋县信鸽协会会员均可购环参赛;
2、设200公里资格站(所有特比环赛鸽必须上笼参加大赛,并加盖膀章。否则取消特比环资格)。
3、购环采用实名制。
4、1月1起登记取环(取环时每组需先交60元电子环钱),7月30日为最终截止交费日期。
5、为鸽友们着想协会采取先领环后缴费政策,签字领环后,不论什么原因都不能失信不交特比环钱!收费截止不缴费者开除会籍!
6、幼检:为保证特比环赛鸽成绩真实性,收费截止后对所有特比环赛鸽进行足环信息匹配!集鸽器扫描确认!并网上公示(具体时间以协会通知为准),不参加者取消特比环资格!
四、奖励办法:
冠军:3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500元,4-10名1000元。11-17名800元(以售环200枚为基数,如超出200枚每超9枚增加一个尾奖800元,7月30日收费结束公布录取名额)
五、团体奖3名,冠军1000元 亚军1000元 季军1000元(注:一次购环20枚才具有团体资格,必须为一人一棚之鸽。)
六、赛制规程:
1、实行“伯马制”,报到期为放飞当日19时止;
2、报道期内,如无鸽归巢比赛终止,上笼鸽均分奖金,如报到期内名次未报满由获奖鸽均分剩余奖金;
3、为了保证赛绩真实性,特比环参赛鸽在300公里上笼时不得佩戴记号环,翅膀上不能留记号印章或电话号码如若发现取消所有成绩。(如因违规取消名次,名次由后续鸽递增)
4、特比环必须参加大赛,否则成绩无效,100元捆绑20取1协会提取10%其余全部设奖;
5、特比环前3名发奖杯+照相;
6、团体奖在名次内录取,归巢羽数多者胜,如羽数相同第一羽鸽名次高者胜,归巢两羽(含两羽)以上才有资格评团体,如团体奖报不满,由具有团体资格的获奖鸽均分奖金。
7、特比环赛鸽闭口电子环如有失效无法扫描,需经监事会(最少4人)查验,登记后更换开口电子环并网上公示。更换了电子环的赛鸽不得参加任何外围比赛!
8、如遇重大问题,由监事会讨论决定。监事会成员(刘伟、辛晖、杨永成、聂新泉、庞自力、王建民、冯新森、李绪红、齐佳、王鹏)。本规程解释权归洋县信鸽协会。
售环人员联系电话:
刘伟:13700268268
辛晖:15319307966

                              洋县信鸽协会

   
 

 发布时间:2021-12-24 16:55:34 打印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 2024春110公里五郎坪测试赛10元一把抓成绩【录取1名奖金90元】 (2024-3-28 14:09:33)
  • 2024春110公里五郎坪测试赛20元十取一成绩【录取前3名尾奖160元】 (2024-3-28 14:07:50)
  • 2024春110公里五郎坪测试赛10元十取一成绩【录取前19名尾奖30元】 (2024-3-28 14:05:59)
  • 2023秋400公里暗插10元金手指成绩【录取一名奖金910米】 (2023-11-6 19:40:35)
  • 2023秋400公里暗插10元三十取一成绩【录取前5名尾奖110元】 (2023-11-6 19:39:04)
  • 2023秋400公里暗插10元二十取一成绩【录取前8名】 (2023-11-6 19:36:18)
  • 2023秋400公里暗插10元十取一成绩【录取前17名除应得奖金每羽均分103元】 (2023-11-6 19:34:27)
  • 2023秋440公里特比环决赛两日归巢成绩 (2023-11-6 19:30:32)
  • 440公里奖赛及外围奖金分配 (2023-11-6 19:17:51)
  • 2023秋440公里临洮特比环奖金分配 (2023-11-6 19:06:27)
  • 手机中信网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本信息由各协会自行发布,随文评论的开关及管理归各协会自行管理。
    发表评论
    用 户:   *   匿名:
    验证码:     点击更换验证码 ( * 填入数字时注意用半角格式,验证码出错帮助)
    内 容:   *


    发表评论须知:
    1、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2、网友应自觉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国家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
    3、网友应对所发布的信息承担全部责任;
    4、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中的信息内容;对于严重违反发表评论须知的网友,网站管理人员有权屏蔽其帐号;
    5、网站对发表评论须知保留变更及最终解释权;
    6、发表评论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以上条款。

    回页顶
    首 页  │  推广方式  │  客服中心  │  加盟中心  │  意见建议  │  网站导航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0-2024 www.ChinaXing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深圳 电话:0755-28156678、28156809 传真:0755-28156678
    我要投稿 建议反馈及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编号:粤B2-20040374
    粤公网安备 44030902002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