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信鸽协会会员入会守则
入会原则:会员入会自愿,加入协会就必须遵守协会会员守则。
一、会员守则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热爱信鸽全民健身运动,服从协会领导,积极参加协会所组织的各项竞翔活动和公益彩鸽放飞活动。
2、遵守协会章程及比赛规程,严于律已,团结鸽友,公平竞赛,不弄虚作假,不寻衅滋事。
3、科学训养,提高竞翔水平,提高自身素质,团结友爱,互相学习,尊重裁判,尊重他人,尊重领导,服从组织,不酗酒闹事,不搬弄是非。
4、维护协会的绝对权威性,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竞翔秩序。
5、自觉做好鸽棚卫生及防疫,确保健康。如遇政府发布相关疫情通知,请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防疫等工作。
6、主动处理好邻里关系,不扰民,文明养鸽,科学养鸽。
7、入会按时缴纳会费,老会员(未中断年检且未变更鸽棚地点的会员)会费100元/年,65岁以上老人免会费。(老会员培养新会员入会的免交当年会费)新会员(包含1、首次入会的会员;2、三年未续交会费的原协会会员;3、更换鸽棚位置的老会员)入会会费100元/年。不缴会费者按自动脱离协会,一年内不得参加协会赛事活动.
注:会费100元(其中会费20元/员;办公地点、鸽车停放租赁费80元/员)
二、协会对不遵守会员守则者,将给予开除会籍暂停竞赛的处理,有以下情节者:
1、不服从协会管理,不服从协会领导,在集鸽,比赛,报到现场闹事,比赛作弊的会员。
2、对协会领导裁判员或工作人员不尊重,有过激行为的会员。
3、在协会内拉帮结伙,搬弄事非的,不利于协会团结的会员。
4、凡是背地里对协会造谣,诋毁或对协会造成不良影响,在网络上或在微信上有确凿证据的会员。
5、凡会员如在三年内未参加协会组织的任何一场信鸽竞翔比赛次年将开除会籍。
6、会员棚号(入会时可在本会未被申领的号段内自行选择一次棚号)
7、会员参加比赛,需服从裁判的裁决,对裁决有异议的,必须通过正常途径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仲裁,不得无理取闹,违者予以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除名,违法犯罪者由司法部门处理,个人会员由此所造成的后果自负,萍乡市信鸽协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8、本会每年会员会费缴纳时间为1月1日至3月31日止,逾期未按时缴会费的作停赛处理。
9、为了参加信鸽协会骗取违法拆迁款的,经核实不予参会且鸽会不予出示证明。
三、本会员守则自2021年1月1日之日起开始执行,望大家自觉尊守会员守则,如有会员违反会员守则,协会将对事不对人,严格执行会员守则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