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办法与奖金分配方案 为了共同打造安乡县,南县每年一届的品牌赛事,促进两县鸽友的友好交流。特主办2009年“安南杯”幼鸽大奖赛。由于下半年幼鸽赛(500公里)两县鸽友参赛数量已超过原订羽数,达到400羽,为此,经两县鸽协友好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其次奖励办法与奖金分配方案,特公布如下: 一、比赛时间: “安南杯”幼鸽赛比赛时间定在2009年11月份两县鸽协分别在网上公布参赛鸽环号和鸽主姓名、环号公布后,再不能变更其鸽主,否则,成绩无效。 二、奖励办法: 1.单项各次按参赛总数的8%录取,共计32名,前3名发奖杯,4——10名发奖匾,其他名次发奖状。 2.团体名次录取前5名,前3名发奖杯,4—5名发奖匾,各棚户购买8羽以上均视为参加团体赛。 3.本赛事实行“伯马制”赛事有效期内名次未报满,剩余奖金由名次鸽均分,本赛事有效期内未到鸽,比赛延长一天,延长时间后仍未到鸽,比赛金额在扣除本赛事裁判费用和其他费用后,由参赛鸽均分。 三、奖金安排: 1.单项名次:占奖金总额的85%计17000,00元整。冠军25%、亚军15%、季军10%剩余50%由其余名次鸽分配。 冠军:4250,00元 亚军:2550,00元 季军:1700,00元。 4—6名:1500,00元均分,每名次500,00元。 7—10名:1600,00元均分,每名次400,00元。 11—20名:3000,00元均分,每名次300,00元。 21—32名:2400,00元均分,每名次200,00元。 2.团体名次:占奖金总额的10%计:2000,00元整 冠军:600,00元 亚军:500,00元 季军:400,00元 第四名:300,00元 第五名:200,00元 3.奖金总额的5%计:1000,00元整,为奖杯(届)奖状及裁判费用和本赛事其他费用的开支。 四、其他: 1.幼鸽赛竞翔单填写应一式两份,按2009年两县鸽协工作计划要求进行。 2.入赏名次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送验鸽程序,入赏鸽报到时必须带足环证报到验鸽。 3.未尽事宜按中鸽协2002年《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由两县鸽协仲裁解决。 4.本赛事结束后5日内发放奖金,年底颁发奖杯、奖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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