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台县信鸽协会管理补充规定
因经济的飞述发展,开展鸽会各项活动费用支出逐年攀高。见于目前鸽会会员少,无其他经费来源,当年会费不能保障1年的运转,安排监训放人员困难,同时减少不必要的误会及矛盾。鉴于以上现状,为使鸽会键康发展,现向各位做如下规定。
1、鸽会主席在次年2月前组持召开会员大会。与会向大会做出工作报告。公布财务情况。
2、会员费每人每年50元。
3、会员必须向鸽会缴纳100元人民币做为抵押金。否则不予入会。当年抵捍金抵减后余额自行流转次年,次年余额不足100元自行补足。
4、每位会员应执行会员义务:安鸽会按排,参加鸽会训放及赛事监放活动。按当年入会会员姓氏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排序确定,新排后自行轮转,司放人员在网络中公布,欢迎广大会员监督。
5、介时未安次序就位会员扣除100元抵押金。
6、会员在年出领取鸽环时同时缴纳当年会费及抵押金。否则不予领取鸽环。
7、会员未经同意将鸽环转让或转卖他人,扣罚50元抵押金,会员名下的鸽环若在市场流通将按州体委规定处理。
8、在训赛时若会员不信任监放人员,自行跟车前往见证,费用自理。
轮台县信鸽协会
200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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