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双方商定在第四届联谊赛的基础上拟定于2009年秋季举办第五届衡阳--桂林赛.
1> 双方各出资43500元(含本赛事单方运作费2000元);
2> 双方各发行2009年本地区全国统环五百枚(连号环),2009年元月1日开始售环.其中衡阳的环号为:112001--112500,副环号码:0501--1000;桂林的环号为:028001--028500,副环号码:0001--0500;
(正副环后两位数必须相对);
3> 决赛时间定在2009年10月5日集鸽,10月6日7:30开笼;
4> 决赛集鸽开始至比赛结束,双方互派裁判全程监督并由对方裁判员加盖暗记,获奖鸽前3名须由双方的裁判员共同查验证;
5> 比赛司放点:衡阳司放桂林东,桂林司放衡阳西,双方参赛会员鸽棚的空距不得低于280公里;有效期截止到司放当日的19时;
6> 比赛奖励前50名,前3名各发奖杯,4--10名各发奖牌.奖金分配定为:
冠军:20000元.亚军:10000元.季军:6000元.殿军:3000元.第5--10名各2000元.
第11--50名各800元;
7> 有效期内采取伯马制.即有效期内未报满名次的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若有效期内无鸽归返,则奖金移至下届联谊赛;
8> 颁奖大会由获得单鸽冠军方的鸽会承办,另一方可派2名代表出席,派出代表往返差旅及食宿均由工作费中支付;
9> 报到方式:均可采用鸽钟\家用电子扫描器等;
10>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执行中鸽协有关规程,解释权归双方鸽会.
桂林市信鸽协会
衡阳市信鸽协会
2008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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