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路职工参加成都市信鸽比赛的相关规定
根据四川省信鸽协会“川鸽字[2008]23号”文的文件精神,成都市信鸽协会就铁路职工参加成都市及区(市)县信鸽协会、成都市信鸽协会审批公棚组织的比赛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 从2009年起,铁路职工参加成都市及区(市)县信鸽协会组织的比赛,必须是成都市信鸽协会会员;
二、 具有火车头鸽协和成都市信鸽协会双重会籍的会员,除可在火车头鸽协征订32足环外,也可以在其鸽棚所属区(市)县征订成都市信鸽协会统一备案登记的22足环;
三、 从2009年起,非铁路职工,其信鸽佩戴32足环不得参加成都市及区(市)县信鸽协会和成都市信鸽协会审批公棚组织的比赛;
四、 铁路职工参加成都市及区(市)县信鸽协会和成都市信鸽协会审批公棚组织的比赛,其信鸽佩戴的32足环必须在火车头鸽协提供给成都市信鸽协会登记备案的号段范围内,并是火车头鸽协提供的购买名单内。
成都市信鸽协会
2008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