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秋季举办第四届“红枫公棚”杯(三关)大奖赛售环的通知
遵红鸽协发[2015]10号
遵义市红花岗区鸽会为了把比赛办得更加丰富多彩提高广大会员的参赛热情,在鸽友们的建议下尝试举办三关赛,同时在贵州红枫赛鸽中心(公棚)的大力支持和赞助下,经我会常委会研究决定2016年秋季举办第四届“红枫公棚”杯(三关)大奖赛。凡承认本规程的会员朋友均可参加,现将大奖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提前作好安排:
一、决赛空距:第一关160公里(±5%),第二关240公里(±5%),
第三关350公里(±5%)。
二、决赛地点:东线,详见2016年秋赛通知。
三、决赛时间: 2016年9月中旬。
四、发环时间:2016年1月3日。
五、售环办法:本次比赛共售环1000枚,售价100元/枚,购环者须实名登记,不得转让。本次赛事于2016年1月3日(星期天)早上9点正式发环,即日起开始现金预订,数量有限订完为止。本次赛事售环号段另行通知,每枚奖环配一枚黑色副环。副环与统环必须环套环,不能分别戴在参赛鸽的两只脚上,只能戴在一只脚上否则比赛成绩无效。 (售环地点:红花岗区信鸽协会服务部,电话:28264106)
六、奖励安排:
1、第一关(热身赛)奖励:(取50名)
冠军:800元,奖杯一座; 亚军:500元,奖杯一座;
季军:300元,奖杯一座; 4-10名:各200元; 11-50名:各100元。
2、第二关(预赛)奖励:(取40名)
冠军:2000元,奖杯一座; 亚军:1000元,奖杯一座;
季军:600元,奖杯一座; 4-10名:各400元;
11-40名:各200元。
3、第三关(决赛)奖励:(取40名)
冠军:6000元,奖杯一座; 亚军:4000元,奖杯一座;
季军:2000元,奖杯一座; 4-5名:各1500元,奖牌各一块;
6-10名:各1000元,奖牌各一块; 11-40名:各800元。
4、三关(鸽王)奖励:(取10名)
冠军:10000元,奖杯一座; 亚军:6000元,奖杯一座;
季军:3000元,奖杯一座; 4-5名:各2000元,奖牌各一块;
6-10名:各1500元,奖牌各一块。
七、三关参赛说明:
1、凡参加过第一关比赛的赛鸽(包括有效期外的归巢鸽)均有资格参加第二关比赛;凡参加过第二关比赛的赛鸽(包括有效期外的归巢鸽)均有资格参加第三关比赛;未能参加第一关比赛的赛鸽无资格参加第二关比赛,未能参加第二关比赛的赛鸽无资格参加第三关比赛。(注:请会员同志保留好每一关的竞翔单)
2、本次比赛第一关有效报到期为司放当日20点之前有效,若有效期内获奖名次未报满则第一关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若比赛有效期内无归巢鸽则所有比赛终止由第一关比赛上笼鸽均分所有奖金(包括第一关、第二关、第三关、鸽王奖金);第二关有效报到期为司放当日20点之前有效,若有效期内获奖名次未报满则第二关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若第二关有效期内无归巢鸽则比赛终止由第二关上笼鸽均分所有剩余奖金(包括第二关、第三关、鸽王奖金);第三关有效报到期为司放次日20点之前有效,若有效期内获奖名次未报满则第三关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若第三关当日20点之前无归巢鸽则比赛终止由第三关上笼鸽均分所有剩余奖金(包括第三关和鸽王奖金)。若鸽王名次未报满则鸽王剩余奖金由鸽王获奖鸽均分,若三关鸽王无鸽获奖则鸽王奖金由第三关上笼鸽均分。
3、三关鸽王成绩必须以第一关、第二关、第三关同一羽赛鸽三关分速相加,总分速高者列前,若分速相同,则以第三关名次排前者为胜。每一关有效报到期内的归巢鸽均有资格评选三关鸽王,但每一关获奖名次之外有效报到期内的归巢鸽需履行报到手续计算分速才能参加评选三关鸽王。
八、荣获本次大奖赛三关(鸽王)前10名的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如不参加拍卖,不发所获奖金及取消所获名次;若拍卖鸽因特殊原因死亡鸽主须报鸽会备案,并把该鸽完整保存,在拍卖会时供会员检验认可方能发放奖金,但必须缴纳起拍价20%的费用)。拍卖收入80%归鸽主,20%归组织拍卖方,拍卖鸽如果流拍则由鸽主按该鸽起拍价的20%的费用缴费后取回。拍卖于比赛结束成绩公布后与“金秋”杯和“九鼎”杯拍卖鸽同时举行。
九、欢迎周边县市信鸽爱好者报名参加“红枫公棚”杯(三关)大奖赛(须交纳2016年会费),但空距不得少于决赛所规定的空距(按中鸽协规定可减少空距5%);同时也可寄养在遵义市两城区内(寄养鸽主必须实名登记寄养地址、交纳2016年会费)。如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况发生后果自负。
十、比赛过程中如发现有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鸽会报司法机关查处。在本次比赛报到、验鸽时凡发现赛鸽正副足环破损、断裂、残缺不全等现象,一律取消成绩和排名。欢迎广大会员监督、举报,鸽会将对举报者保密。如有会员对归巢的赛鸽有异议,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照十五条执行)提出书面申请,鸽会将对该鸽进行验棚,而会员必须接受验棚,不能接受验棚者该鸽成绩作废。
十一、本届比赛如遇到政府行为、禽流感、地震、交通事故、气候突变等不可抗拒的意外情况,致使比赛无法进行,可视情况改期或取消比赛,鸽会不承担经济责任,如果取消比赛鸽会将全额退还购环费。
十二、参赛规则严格按新《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
十三、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竞翔原则,本次大奖赛将聘请兄弟鸽会的裁判参加竞翔工作并随车监放,欢迎广大会员全程监督。
十四、具体司放时间、竞翔办法和报到方式等请详见2016年本会秋季竞翔通知。此赛事解释权属本会常委会,竞翔规则按中鸽协相关规定执行。
十五、申诉条件: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从公布成绩后72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在此感谢贵州红枫赛鸽中心聂一一董事长及全体员工的大力支持!
本次比赛无论售环多少赛事将照常举行,奖金如数发放!
二0一五年十一月八日
报送: 遵义市红花岗区体育局
抄报: 遵义市信鸽协会
转发: 各兄弟信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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