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湖南省信鸽协会
承办:湖南省信鸽竞赛委员会
一、参赛对象和条件
1、参赛对象为本省县以上信鸽协会注册会员(含经同级信鸽协会批准设立的赛鸽俱乐部会员)。
2、参赛者须具备经参赛信鸽协会注册的独立鸽棚、编号和坐标。
3、参赛鸽须为参赛信鸽协会发放的注册国家统一足环鸽。
二、竞赛办法
1、本赛事于2015年11月(具体日期再补充规程中发布)在 属市州级信鸽协会报名集鸽。于次日7时30分同时不同司放地开笼比赛。
2、本赛事竞翔空距分为700km级别,并执行不低于5%赛事有效空距之规定,各参赛市州司放地自行确定后报省竟翔委员为核批。
3、本赛事由省竞翔委员会调派裁判员异地执裁,并执行中鸽协《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相关规定。
4、本赛事开赛风雨无阻。参赛市州信鸽协会按本规程组织集鸽、运输,无论何种原因不能按时开赛司放则视同弃权。
5、本赛事参赛费为50元/羽。
6、参赛鸽报名时的集鸽运输费由参赛市州信鸽协会自行确定(原则上定收15元运输费)。
7、本赛事省信鸽协会将提供5000元做为基础奖金,参赛鸽的参赛费总和加基础奖金(扣除竞裁10%费用后)为总奖金。
三、入赏名额及奖金分配
1、本赛事入赏名额按参赛鸽10%确定。
2、本赛事报名集鸽封笼后即可产生补充规程分配奖金额上网发布。
3、本赛事入赏前三位颁发奖杯;第四至第十名颁发奖牌。
四、其他事项
1、本赛事具体运作由湖南省信鸽竞赛委员会部署。
2、本赛事若有未尽事项则在补充规程中一并上网发布。
3、本赛事由各市州信鸽协会与省信鸽竞赛委联络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