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夏季第九届“金鸽杯”大奖赛竟翔规程
应广大会员要求,结合协会竟翔实际情况,经协会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于2016年夏季举办第九届“金鸽杯”大奖赛,欢迎广大会员积极参与。
一、 参赛办法:
1. 凡承认本竟翔规程的会员均可购环参赛。
2. 本次大奖赛使用“金鸽杯”特制铝塑环,分A、B、C、D组。
3. 参赛费:A组20元/枚、B组30元/枚、C组50元/枚、D组100元/枚,A、B、C、D组参赛级别统一为240公里等级。
4. 大奖赛足环发行数量不限,每枚足环可任意选择单组和多组参赛,每枚足环参赛费按选组对应收取参赛费。
5. 售环时按实名制登记销售,并按购环鸽友本人棚号参赛,一经确定不再更改。
6. 每枚奖环发行时加收3元足环管理费,可享受统环资格参加任何一届通讯赛。
二、 大奖环发行时间:2015年7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届时停止发售,封单备查。
三、 售环地址:杨通举处
四、 赛线、空距和时间:
1、 赛 线:南线
2、 资 格 赛:空距120公里级别,时间2016年6月下旬。
3、 A、B、C、D组决赛:空距240公里级别,时间2016年7月上旬。
五、 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各组按1000枚以内实际销售总费的85%用于奖励各组1-30名和团体前3名,剩余15%用于奖杯、奖状制作和组织费用。每组售环超出1000枚后每增加10枚,按10枚整倍数增设录取尾奖名次。
2、A、B、C、D组单鸽按飞行分速录取前30名,冠军15%、亚军10%、季军8%、4-10名各4%、11-20名各2%、21-30名各1%,增设的尾奖31名以后奖金参照30名奖金数金额奖励,冠、亚、季军各颁发“金鸽杯大奖赛A、B、C、D组”奖杯壹樽。
3、A、B、C、D组各录取团体奖前三名,以同一棚号指定选组连号足环第1枚号码至第20枚号码为一组,决赛有效期内归巢羽数多者胜,羽数相同的以第一羽分速排定名次,团体冠军奖金4%、亚军3%、季军2%。冠、亚、季军各颁发“金鸽杯大奖赛A、B、C、D组”团体奖杯壹樽。
4、A、B、C、D组240公里级别比赛,报到期为信鸽放出至第二日20时止。
7、各组有效报到期未报满名次的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有效报到期内无鸽归巢,奖金由上笼鸽均分。
六、报道地点:县信鸽协会办公室。
七、报道办法:按县信鸽协会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获奖鸽拍卖:各组所有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不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获奖权利, A、B、C、D各组前三名起拍价每羽800元、4-10名每羽500元、11名以后每羽200元,流拍鸽按起拍价由鸽主交20%领回。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金沙县信鸽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金沙县信鸽协会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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