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信鸽协会会员守则
第一章
总则
本协会以联络会员感情、提倡高尚风气为宗旨;以促进养鸽技术,陶冶身心康乐为目的;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开展比赛。
第二章
会员
(一)
凡信鸽爱好者,思想纯正,对养鸽比赛无不良记录,并备有鸽舍为原则,经协会审核通过即可成为协会会员。
(二)
协会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由协会委员会决议开除其会员会籍或禁赛三年的处罚。
u
有违反国家法律,经宣告剥夺政治权力者;.
u
不遵守本协会章程或比赛作弊者;
u
会费及各项费用与领取足环未按规定时间内缴纳者;
u
损坏本协会名誉及妨碍会务进行与比赛事项者;
u
无故谩骂、殴打协会领导及工作人员者;
u
无故扰乱会务及比赛集鸽秩序者。
(三)
凡自动退会、被取消会籍的会员,不享受协会的一切权利,所缴纳费用概不退费。
(四)
协会会员应尽下列义务:
u
遵守协会章程、比赛规程及鸽钟使用细则;
u
认定协会委员会最高决策,并绝对服从其裁决事项,不得借故异议;
u
按期缴纳协会各项费用及须遵守的一般性通知规定事项。
第三章
比赛
(一)
协会在比赛过程中有未详尽之规则,但比赛内容在同等条件下,成绩判定有效成立,参赛会员不得借故提出异议,解释权归协会所有。
(二)
各季比赛的比赛地点、关数、日期,由协会制定并配合比赛相对应竞赛规程实施。如特殊状况由协会统一发布公告通知。
(三)
会员不得参与参赛鸽入笼工作,电脑扫描员必须配合书记员工作,唱号入笼。
(四)
凡伪造协会脚环,验鸽印章者,该鸽舍参赛鸽全部取消资格。已缴费用全部没收,并开除会籍,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
凡会员违反比赛细则或造成作弊行为,具有确实证据,经仲裁委员会认定事实,其情节重大者移送法办并开除会籍,鸽舍住址均不得再用任何名义申请入会。
(六)
协会工作人员疏忽之笔误或电脑操作失误,由协会负责更正,并以公告公示。
(七)
会员须遵守协会发布集鸽时间,迟到者取消其参赛资格。
(八)
本细则经协会会议通过后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协会委员会会议讨论修正。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信鸽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