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公棚·协会· 俱乐部 ·商城·论坛·鸽问·日记·分类·鸽业·鸽舍·图库·寻鸽·播客·APP·投稿·帮助· 会员区
中信网

2009年第五届“静安—欧亚”杯信鸽大奖赛规程(全市开放)

2008-8-17 8:36:13 静安区信鸽协会分享

一、主办单位:静安区信鸽协会(南阳路123号静安体育馆内)   电话:62790138

二、本次比赛活动得到欧亚鸽业的大力支持

三、报名费:每羽信鸽100元(不包括司放费),本次大赛足环配有同号副环,共计发售1300枚(320001~321300)从2008年9月15日起发售,售完为止。

四、司放空距、集鸽时间、地点:                                      

1、司放空距:第一次比赛为北路(350±)公里,第二次比赛为北路(500±)公里。

2、集鸽时间:2009年秋季:请在2009年1月1日起到静安区信鸽协会领取具体集鸽和比赛日程。

3、集鸽地点:静安区信鸽协会(南阳路123号静安体育馆内)

五、竞赛方法:

1、一羽信鸽可参加二次比赛,第一次比赛为(350±)公里,第二次比赛为(500±)公里。

2、鸽王评定方法:一羽信鸽取二次比赛有效成绩,名次相加而产生。

3、二次比赛设自由大奖赛(全市开放)老幼鸽均可参加,报名费(A组100元、B组50元)。350公里比赛站可参加训放。

4、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出版的《信鸽竞赛规则》和上海市信鸽竞赛有关规定执行。

 5、报到声讯电话:16820123 区域代码:12, 从第一羽信鸽报到起二天内为有效报到时间,报满为止。

六、参赛条件:参赛者必须是2009年上海市信鸽协会注册会员。

七、取名及奖励方法:

1、(350±)公里取名及奖励方法:第1名5000元;第2名3000元;第3名2000元;第(4~6)名各1000元;第(7~10)名各600元;第(11~50)名各200元。第(1~3)发奖杯一座;第(4~10)发奖牌一块;第(1~50)名发奖状一张。

2、(500±)公里取名及奖励方法:第1名20000元,第2名10000元, 第3名6000元,第4名3000元,第5名2000元, 第6名1500元, 第(7~8)名各1200元,第(9~10)名各1000元,第(11~20)名各600元,第(21~30)名各500元,第(31~50)名各400元,第(51~90)名各200元。第(1~3)名发奖杯一座,第(4~20)名发奖牌一块,第(1~90)名发奖状一张   

3、鸽王组取名及奖励方法:第一名奖金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00元。发奖杯一座,奖状一张。

4、获得350公里、500公里、鸽王三项比赛前三名的信鸽本会出资负责刊登在上海信鸽杂志彩页广告栏中。

八、总奖金:107300元(个调税费用由获奖者自理)。

九、本规程解释权属静安区信鸽协会。

                                      静安区信鸽协会   
                     2009年8月
   


   
 

 发布时间:2008-8-17 8:36:13 打印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 上海静安区鸽协2010年信鸽比赛信息 (2010-1-4 14:08:17)
  • 2008年上海市幼鸽第十二届特比环 (2007-11-1 9:54:32)
  • 08’“余柏桦杯”上海市首届三关幼鸽鸽王大奖赛规程 (2007-11-1 9:44:09)
  • 11月3日南路300公里集鸽 (2007-11-1 9:35:15)
  • 2007年秋静安区三公杯决赛 (2007-11-1 8:34:18)
  • 2007年秋静安区本会赛 (2007-11-1 7:13:22)
  • 关于2007年下半年上海市级信鸽比赛 (2007-9-13 7:20:45)
  • 手机中信网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1楼 评论者:中信网友 时 间:2008-8-18 10:18:52
    我们那,好多拿沾网网鸽子

    本信息由各协会自行发布,随文评论的开关及管理归各协会自行管理。
    发表评论
    用 户:   *   匿名:
    验证码:     点击更换验证码 ( * 填入数字时注意用半角格式,验证码出错帮助)
    内 容:   *


    发表评论须知:
    1、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2、网友应自觉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国家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
    3、网友应对所发布的信息承担全部责任;
    4、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中的信息内容;对于严重违反发表评论须知的网友,网站管理人员有权屏蔽其帐号;
    5、网站对发表评论须知保留变更及最终解释权;
    6、发表评论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以上条款。

    回页顶
    首 页  │  推广方式  │  客服中心  │  加盟中心  │  意见建议  │  网站导航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0-2024 www.ChinaXing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深圳 电话:0755-28156678、28156809 传真:0755-28156678
    我要投稿 建议反馈及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编号:粤B2-20040374
    粤公网安备 44030902002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