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秋季举办首届“大众”杯有奖赛售环的通知
遵红鸽协发[2014]11号
遵义市红花岗区信鸽协会为了感谢广大会员对我会的信任和支持,在遵义市红花岗区体育局的大力支持下,经我会常委会研究决定2015年秋季举办首届“大众”杯有奖赛,凡承认本规程的会员朋友均可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广大会员作好安排:
一、决赛空距:330-350公里。
二、决赛地点:东线,见2015年秋赛通知。
三、决赛时间: 2015年9月上旬(若遇恶劣天气,比赛时间顺延)。
四、售环时间:2014年12月2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
五、售环办法:本次比赛共售环10000枚,售价5元/枚,会员自愿参加(会员也可另购普环,售价为2元/枚)。购环者须为本会会员,购环时无须登记,可转让,无副环,售完为止。每枚奖环提取3.5元作为奖金及奖杯奖牌等费用(无论售环多少鸽会保底32000元奖金)。本次比赛售环号段为: CHN23-2015-0050001至0060000。
(售环地点:红花岗区信鸽协会服务部,电话:28264106)
六、奖励如下:(共取100名)
冠军:5000元,奖杯一座; 亚军:3000元,奖杯一座;
季军:2000元,奖杯一座; 4-5名:各1000元,奖牌各一块; 6-10名:各800元,奖牌各一块; 11-20名:各500元,奖牌各一块;
21-30名:各300元; 31-40名:各200元;
41-100名:各100元。
七、本次 “大众”杯有奖赛有效报到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后72小时内有效,若有效期内归巢鸽羽数不足30羽(含30羽)则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若有效期内归巢鸽羽数超过30羽未报满名次则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若自司放之时起两日内(次日20点之前)无归巢鸽则比赛终止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奖金。
八、荣获“大众”杯有奖赛排名前10名的赛鸽,必须参加拍卖(如不参加拍卖,不发所获奖金及取消所获名次;若拍卖鸽因特殊原因死亡,鸽主须报鸽会备案,并把该鸽完整保存,在拍卖会时供会员检验认可方能发放奖金)。拍卖收入80%归鸽主,20%归组织拍卖方,拍卖鸽如果流拍则由鸽主按该鸽起拍价的20%的费用缴费后取回。拍卖于比赛结束成绩公布后与其它2015年秋季拍卖鸽同时举行。
九、欢迎周边县市信鸽爱好者报名参加“大众”杯幼鸽大奖赛(须交纳2015年会费),但空距不得少于决赛所规定的空距(按中鸽协规定可减少空距5%);同时也可寄养在遵义市两城区内(寄养鸽主必须实名登记寄养地址、交纳2015年会费)。
十、比赛过程中如发现有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鸽会报司法机关查处。在本次比赛报到、验鸽时凡发现赛鸽足环破损、断裂、残缺不全等现象,一律取消成绩和排名。欢迎广大会员监督、举报,鸽会将对举报者保密。如有会员对归巢的赛鸽有异议,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照十五条执行)提出书面申请,鸽会将对该鸽进行验棚,而会员必须接受验棚,不能接受验棚者该鸽成绩作废。
十一、本届比赛如遇到政府行为、禽流感、地震、交通事故、气候突变等不可抗拒的意外情况,致使比赛无法进行,可视情况改期或取消比赛,鸽会不承担经济责任,如果取消比赛鸽会将全额退购环费。
十二、参赛规则严格按新《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
十三、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竞翔原则,本次大奖赛将聘请兄弟鸽会的裁判参加竞翔工作并随车监放,欢迎广大会员全程监督。
十四、具体司放时间、竞翔办法和报到方式等请详见2015年秋季竞翔通知。此赛事解释权属本会常委会,竞翔规则按中鸽协相关规定执行。
十五、申诉条件: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从公布成绩后72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本次比赛无论售环多少赛事将照常举行,奖金如数发放!
二0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报送: 遵义市红花岗区体育局
抄报: 遵义市信鸽协会
转发: 各兄弟信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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