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海陵区春季竞赛规程
一、 竞赛项目:
1、罗山500普赛 2、民权500公里普赛
3、国家赛及武汉大奖赛 4、1000公里省赛
二、集鸽时间、地点及收费标准
站次 |
距离 |
集鸽时间 |
收费标准 |
集鸽地点 |
备注 |
1 |
仪征 |
4月16日 6:30—7:30 |
0.5元 |
人
民
西
路
体
育
场 |
遇雨
听通知 |
2 |
天长 |
4月20日 20:00—21:00 |
1元 |
3 |
肥东 |
4月26日 20:00—21:00 |
3元 |
4 |
睢宁 |
5月12日 19:30—20:30 |
3元 |
5 |
罗山 |
5月2日 12:00—13:00 |
10元 |
6 |
民权 |
5月20日 9:00—11:00 |
10元 |
7 |
武汉
国家赛 |
5月15日 8:00—9:00 |
28元 |
东风南路488#体育局广场 |
8 |
西安 |
5月28日 14:00—16:00 |
16元 |
三、 竞赛办法及参赛资格:
1、执行《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比赛采用168信息台报到。报到唯一依据是以泰州电信168自动记录的数据为准。漏报、错报成绩均无效,重复报到按最后一次报到时间计算成绩。每个会员,赛鸽归巢打168信息台报到后,将报到凭证(不干胶)对上相应的赛鸽足环号,贴在鸽主留存的竞翔报名单上,在当天落后半小时内送到报到点于展鸽店;超时送交成绩无效,验鸽电话通知。
2、参赛鸽必须是海陵区信鸽协会所发放足环,各会员必须严格遵守放飞时间,过时责任自负。
3、比赛统一使用新竞翔报名表,500公里一份;国家赛四份;1000公里三份(一岁鸽特比环赛单独填写三份)。
四、报到期限:
1、500公里,第一羽报到后一天内结束,按放飞10%发奖状。
2、1000公里、国家赛,第一羽报到后,二天内结束。按放飞10%奖状。
3、武汉站前三名发奖牌,罗山、民权、西安前六名发奖牌。
比赛名称 |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6 |
7—10 |
11—20 |
500公里罗山 |
500 |
300 |
200 |
100 |
50 |
20 |
500公里民权 |
800 |
500 |
300 |
150 |
100 |
50 |
1000公里省赛 |
300 |
200 |
100 |
60 |
30 |
20 |
注意事项:
1、 各位会员必须做好参赛鸽预防工作,严禁病鸽参加比赛。
2、 奖金如需缴税,获奖者个人交纳。
3、 所有参赛报名单必须认真填写,漏填、错填成绩无效,家庭住址、电话号码、168信息台卡号,发现少一项取消本次比赛成绩。
组织成员:
(1) 根据委员会研究决定,增补董建辉、倪晴两同志为海陵区信鸽协会委员。具体分工:倪晴为海陵区秘书长,董建辉协助竞翔工作。
(2) 集鸽裁判长:纪宜林、陆金平;验鸽裁判长:董建辉、刘玉宝。
(3) 仲裁:董建春、倪晴、郭建。 总裁判长:李四网。
本规程解释权归海陵区信鸽协会
海陵区信鸽协会 二00八年四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