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秋季"宝翔杯"幼鸽大奖赛规程 签发人:王春生 2007年秋,协会成功举办了”红日杯幼鸽大奖赛”. 很好的活跃了秋赛气氛,提升了比赛质量.得到会员的充分肯定.为保证高质量赛事的连续性,.08年秋季,协会本着继续提升安阳赛鸽的竞翔水平的目的, 经研究决定,2008年秋季举办“宝翔杯”32500元幼鸽特比环大奖赛。本次比赛得到宝祥集团公司大力赞助!现将本次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宝翔杯”幼鸽32500元特比环大奖赛。 二、奖金总额:32500元。 三、比赛司放地:湖北杨寨(空距约510公里)。 四、参赛条件及办法: 1.凡本协会会员交纳过08年会费均可购环参赛。 2.参加比赛的赛鸽需佩戴一枚本协会售出的” 宝翔杯”2008年32足环及副环,主环与防作弊高脚环后5位数必须相同,否则成绩无效! 五、奖励办法: 奖项一、“宝翔杯”幼鸽特比环大奖赛 冠军:5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000元;4-10名各500元;11-30名各300元;31-100名各200元。1-100名颁发奖状。前十名颁发奖杯. 比赛限报当天,如当日无归巢鸽,奖金由所有参赛鸽均分,当日报到期内未报满20名(含20名),则当日归巢名次鸽正常发放奖金,剩余奖金由其它上笼鸽均分,决赛当日报满20名未满100名,则正常名次外,剩余奖金由全部获奖鸽均分。团体奖除外。 奖项二、“宝翔杯”团体奖 团体赛录取标准为:决赛当日单一会员参赛羽数达到或超过四羽,则该会员自动具备团体赛资格,成绩排序以决赛实际录取名次入赏多者为胜(限入赏两羽以上),如羽数相同,以第一羽入赏鸽名次靠前者为胜。 团体赛冠军500元,亚军300元,季军200元。一至三名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奖项三:“火车头精英赛” 凡购买“宝翔杯”幼鸽特比环的会员均可参加“火车头精英赛”,每羽参赛费500元,会员购买特比环当日确定环号(可带备用环号,比赛当日仅可参赛一羽,配套足环只能参加”宝翔杯”幼鸽特比环赛.),并由协会记录备案,协会将适时公布参赛会员姓名及累计售环数量。此赛事成绩录取前三名.于决赛当日公布所有参赛鸽环号,协会提取总参赛费5%运作费用,其他全部参赛费作为奖金在验棚结束后当日发放.冠军50%,亚军30%,季军15%.前三名颁发奖杯. 六、售环办法: 本次“宝翔杯”幼鸽特比环大奖赛每套售价50元,5枚一组起售,多购不限。会员每购一套足环可按成本价5元另购一套备用环,比赛集鸽日,会员交鸽羽数超过所购正价环数量的,每羽补交50元,不足所购正价环数量的属于自然淘汰,不退参赛费。如决赛集鸽当天参赛羽数超出700羽,每超出10羽,增加一个奖金录取名额,奖金200元. 2008年1月8日起周三、周日在鸽市,其余时间在本协会售环。足环售出不退,丢失、损坏不补。售环截止日期:2008年4月30日。 联系人:刘宪法 联系电话:0372-5325508 ,13526101410. 王春生 联系电话:0372-8881780 ,5920123. 凡会员购买2008年春季“迎奥杯”大奖赛正式足环达到10枚以上,如继续购买“宝翔杯”特比环,协会奖励2008年秋季“宝翔杯”正式足环一套(不含备用环)。会员购买“宝翔杯” 正式足环达到10枚以上协会赠送“宝翔杯”足环一套(不含备用环), 七、本规程比赛训赛计划同协会2008年秋季普赛训赛同时进行。 八、报到办法: (一)比赛采用普通鸽钟+拨打168信息台的报到方式,每个鸽钟的首羽记录鸽打钟后5分钟内必须拨打信息台备案,以后归巢赛鸽再打入同一鸽钟不必再拨打信息台,换鸽钟或报到后重复使用鸽钟的,必须另外拨打信息台备案:提前,逾时、错打或不按本规程拨打信息台,则被涉及鸽钟内所有计时成绩无效,按执鸽钟报到时间及计时。 (二)使用鸽钟必须按说明书要求操作,不允许出现空仓、不干胶环未全部装入仓内、防作弊盖未朝下和实际装环仓格位置与显示仓格位置不符等现象。如有违犯、违规打钟则涉及计时成绩无效,按持鸽到会时间计算成绩。严禁使用外观有破损的鸽钟和不干胶条胶封被揭动过的鸽钟,否则按作弊论处。 (三)拨打信息台备案时,拨通16845678后,按提示音依次输入四位数密码,三位棚号,两位数足环年号和六位数足环号码。 (四)拨打信息台必须使用参赛棚址的市内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含小灵通)无效。 (五)按规定第一羽赛鸽归巢打钟后,可顺延再等鸽打钟60分钟,另外加60分钟往协会报到路途时间,合计120分钟内必须执鸽到会报到,超时不到,原打钟时间作废,按实际到会时间计时。超过等鸽时间60分钟后归巢再打钟的归巢鸽,不论路途时间是否超过,按实际到会时间计时。鸽棚地址距离协会空距10公里以上的会员到会报到,路途时间另加30分钟。 (六)决赛当日将对前期打入声讯台的归巢鸽即时抽查验棚。 九、其他事项: (一)比赛由郑铁鸽协商调外地裁判员参加比赛、司放和监放等裁判工作。 (二)负责司放的裁判员从出发到返回安阳必须统一行动,期间不允许单独活动和接打私人电话。 (三)决赛集鸽日,工作人员参赛必须向裁判长报告,由裁判长选派其他两名裁判员共同办理集鸽手续,同时由裁判长、裁判员在竞翔单上共同签章,否则取消成绩。 (四)集鸽时,会员有权利和义务监督裁判员的集鸽工作,发现违规请及时举报。 (五)比赛结束后,第一时间公布的排序为初榜,不代表最终成绩,协会有纠正疏漏、调整名次的权利,由此而涉及名次变动的会员有权了解原因和调阅原始资料。 (六)正常天气情况下,比赛结果出现第一名或同一鸽主连续前几名赛鸽归巢时间比以后其他参赛者的成绩提前60分钟以上者,依照2002《信鸽比赛规程与裁判法》之相关规定,按超常规处理,取消其第一名或前几名成绩。 (七)比赛设立仲裁委员会,参赛者有权对竞赛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上诉。上诉时交纳申诉费500元,胜诉则全额退返申诉费,另奖励1000元。败诉则不再退款。成绩排名表公布48小时内接受申诉,逾期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终审裁决。 (八)比赛执行2002《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和本规程,如有未尽事宜,安阳铁路信鸽协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安阳铁路信鸽协会 200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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