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信鸽协会2014年春
第二届“金翼杯”特比环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新都区信鸽协会。
二、监赛单位:成都市信鸽协会。
三、售环对象:新都区信鸽协会使用“爱羽”牌电子扫描计时器会员,以确保比赛信息反馈的即时性,比赛成绩的公平、公开、公正性。
四、售环时间:2013年4月12日---2013年4月25日结束。
五、售环数量:售环基数1000枚,匹配红色副环,购环数量不限,售环不足1000枚,比赛继续执行原规程,奖金不足部分由区鸽协全权承担。
六、设奖名额:录取前100名,每增售100枚“增加”10名,以实际售环数量计算。
七、售环金额:每枚售价110元,一人一鸽舍购环10枚(含10枚),方取得团体奖资格。
八、购环原则:自愿认购,一律不退、不赊帐。
九、比赛时间:2014年4月7日前后择日举行,具体集鸽时间另行通知。
十、比赛地点、时限:陕西洋县,放出二日有效。
十一、比赛资格:购环会员参赛必须是缴纳了2014年会费,赛鸽未佩戴副环不能参加“特比环”比赛,正、副环破损或被开口取消参加比赛的资格;
十二、“特比环”比赛时不增设其它奖项,普放8元/羽。
十三、录取名次及奖金分配:
(一)“特比环”比赛录取100名,前三名各奖奖杯一座,比赛时限内名次未报满,剩余名次的奖金由获奖鸽平分;
(二)“团体”奖录取名额不限,但必须是本人同棚之鸽,前三名各奖奖杯一座,名次内获奖4羽为基数,多与快(相同羽数时,名次按综合分速计算)取胜,并对应进奖羽数奖励;
(三)“三关鸽王”奖录取名额不限,各奖奖杯一座,获 “三关鸽王”奖之鸽必须是参加了2014年区鸽协举办的“250公里”、“300公里”、“特比环”比赛的获奖鸽,名次按三关综合分速计算;
(四)“增加”名次,以实际售环数量计算后设定,同享“团体”奖、“三关鸽王”奖评比资格;
(五)“幸运”奖取5名,即是获取了14名、24名、34名、44名、54名的赛鸽。
1、录取名次:冠军5000元、亚军4000元、季军3000元、4—10名各奖1500元、11—100名各奖800元、“增加”名次各奖800元;
2、团体名次:凡名次内进奖10羽奖1500元、进奖8羽奖1200元、进奖6羽奖800元、进奖4羽奖600元;
3、“幸运”奖:各奖200元;
4、“鸽王”奖:冠军500元、亚军400元、季军300元、4~n名各奖200元。
十四、 “十取一”小组赛:
(一)“十取一”各组参赛费的10%作为工作费用,其余作为奖金分完为止,各组获奖鸽必须是取得名次鸽;
(二)10元组奖100元、20元组奖200元、30元组奖300元、40元组奖400元、50元组奖500元、100元组取二名(1名获奖金70%、2名获奖金30%)、200元组取一名;
(三)以上各组获奖的名次未取满,剩余名次的奖金,由各组获奖鸽平分,若其中任一组无鸽获奖,退回该组参赛费。
十五、注意事项:
(一)正确、清晰、完整填写参赛鸽报名单一式三份,赛鸽足环年份、代码及环号必须准确填写无误,以备查验;
(二)鸽协对所有获奖赛鸽有复查的权利和义务,作假、拒绝和不配合者,取消其取得的所有成绩;
(三)比赛时计时器无论发生任何状况,均由参赛者自己负责,计时器不上传,须即时持主机到鸽会进行录入。
十六、联系电话:13308173315、15982818908
新都区信鸽协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