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信鸽协会关于辖区内赛鸽公棚管理规定
前言
赛鸽公棚是广大会员、鸽友的一个竞赛平台,市信鸽协会有责任对本市范围内的公棚进行监督管理,这样有益于信鸽爱好者能在一个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下进行信鸽竞赛。并且能够使我市的赛鸽运动健康发展,同时也对公棚的运营管理以及信誉起到一个保护作用。这些就是我们市信鸽协会的出发点。
公棚又是一个经营实体,对公棚运营的监督、监赛必须是在公棚经营者主动向市信鸽协会提起申请,严格执行国家信鸽协会《公棚管理暂行规定》并同意以下条款的前提下,市信鸽协会方可办理监督、监赛手续。
一、 在办理监督、监赛手续前,市信鸽协会首先要对公棚进行风险评估,对确有经营实力的公棚方可办理手续。
二、 市信鸽协会对公棚监督、监赛,公棚须向市信鸽协会交纳5000元/季的监赛费(该费用用于监赛所发生的费用)。
三、 公棚内需安装国家信鸽协会认可的电子扫描设备及 鸽棚远程监控系统,从训放开始即开通网上实时在线及鸽棚实时监控,随时接受鸽友的监督。
四、 收费前一站训放,鸽会派裁判跟车监放。
五、 鸽会需在决赛前一个月派驻人员到公棚进行监督,费用由鸽会负担。
六、 决赛前三天鸽会派驻人员需将饲料、水、砂等留样封存。
七、 决赛前一个月,公棚不得在晚11时后再有人入棚。
八、 预、决赛前一天,赛鸽照常开笼家飞,家飞完后由鸽会派驻人员对公棚上锁,第二天由鸽会人员与公棚人员共同开启。
九、 决赛上笼有鸽会派出自己的电脑操作员,与公棚人员共同操作,上笼完毕后有鸽会裁判人员对电脑进行封存,第二天由鸽会裁判人员开启。
十、 预、决赛上笼由鸽会裁判人员对赛鸽加盖暗印,同时对赛鸽进行抽验,如有不正常现象鸽会有权终止比赛(所造成的损失由公棚自负),上笼完毕后暗印由鸽会人员带回封存,以备有争议时做鉴定用。
十一、 决赛上笼需对足环进行封闭,以防当日无归巢鸽时出现争议,赛鸽足环封破者无效。
十二、 决赛获奖鸽满后,鸽会裁判需对前十名赛鸽进行检验。
十三、 预、决赛鸽会派裁判人员跟车监放,并对实际空距进行复核。
十四、 对公棚的监督以及公棚的配合情况,鸽会有权上网告知鸽友。
十五、 以上条款公棚需与鸽会签订正式协议书,签约地均在滨州市滨城区。
十六、 最终解释权在滨州市信鸽协会。
山东省滨州市信鸽协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