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公棚·协会· 俱乐部 ·商城·论坛·鸽问·日记·分类·鸽业·鸽舍·图库·寻鸽·播客·APP·投稿·帮助· 会员区
中信网

攀钢鸽协冬赛规程

2007-10-31 9:37:42 四川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职工信鸽协会分享

攀钢(集团)公司信鸽协会
2007年冬季信鸽大赛暨指定环竞赛规程

各片区鸽协小组及广大信鸽爱好者:
为了深入持久的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活跃攀钢职工业余文化生活,提高信鸽竞翔水平,经攀钢(集团)公司信鸽协会研究决定举办2007年冬季信鸽大赛暨指定环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攀钢(集团)公司信鸽协会。
二、 竞赛组织机构:
组委会主任:曾学文
副主任:陶树林、詹本枝
委员:攀钢信鸽协会全体委员
裁判长:曾学文 副裁判长:陶树林、詹本枝
司放长:陶树林 副司放长:王加利、李作贵
记录长:詹本枝 副纪录长:刘传六、杨 勇
三、竞赛时间:2007年11月9日至2007年11月25日
四、竞赛项目:拖乌250公里单鸽有奖赛,幼鸽指定环大赛。
五、竞赛安排:
站 名 集鸽时间 空距
(km) 集鸽地点 集鸽负责人 收 费
(每羽)
长 坡 11月9日
17:00-21:00 60 攀钢文体楼停车库瓜子坪45路站 曾学文,王加利 2元
德 昌 11月16日
17:00-21:00 110 詹本枝,李俊峰 3元
拖 乌 11月23日
17:00-20:00 250 攀钢文体楼停车库 陶树林,孙福和 5元
六、竞赛办法
1、凡承认本规程者均可参赛。足环不限(自制环除外)。
2、拖乌有奖赛鸽另缴参赛费25元/羽。
3、指定环鸽可一鸽双赛,另交上笼费5元/羽,参赛费25元/羽。
4、拖乌山有奖赛必须认真填写上笼单一份交鸽会存查,错漏填写责任自负。
5、指定环参加双赛必须在上笼单上“密码环存根”处写上“双赛”字样。
6、所有归巢鸽均属查棚对象。决赛站由鸽协指定专人验鸽,戴计时片。
七、奖励办法
1、指定环获奖鸽按售环通知执行。
2、拖乌有奖赛司放当日20时前归巢有效,取前80名按分速排名次。奖金为:第1名1500元,第2名1000元,第3名500元, 第4-10名各200元,第11-80名100元。
八、报到方式:
1、采用攀钢鸽协注册的“爱羽牌”计时钟和持鸽报到两种方式,未测距者按桐子林坐标计算成绩。
2、报到地点:攀钢(集团)公司文体楼停车库。
3、计时钟失灵或空格后的归巢鸽按持鸽报到计时。计时片必须按洞号顺序完整放入密封盒内方算有效。
4、报到时间:拖乌站司放当日16:00-20:00时。
九、其它事项:
1、 若遇恶劣天气或其它原因,组委会有权延期竞翔时间。
2、 指定鸽前十名发归巢证,前二十名参加拍卖后方可领奖。拍卖底价为200元,拍卖金额90%归鸽主,10%作为组织管理费用,未拍出的鸽子由鸽主按底价的10%缴纳底价后取回。
3、 2007年12月9日10:00至12:00时在炳草岗天香茶园拍卖和发放奖金。
4、 请会员在持鸽钟报道前将本人在攀钢鸽协的鸽棚号(会员证号或电脑编号)写在鸽钟上,以加快电脑录入速度,谢谢合作。
5、 本规程解释权属攀钢信鸽协会。

攀钢(集团)公司信鸽协会
二OO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发布时间:2007-10-31 9:37:42 打印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 攀枝花市城市运动会快讯2(美姑站) (2007-11-13 13:31:01)
  • 攀枝花市城市运动会快讯1(泸姑站) (2007-11-6 9:24:30)
  • 老陈要卖鸽子了 (2007-11-1 17:16:07)
  • 四川盆地南部赛线初探  (2007-11-1 16:20:02)
  • 地球上两点间距离计算公式 (2007-11-1 16:14:01)
  • GPS在司放过程中的应用 (2007-11-1 16:11:28)
  • 请本协会会员中已注册个人鸽舍网站的将地址发上来 (2007-11-1 15:35:58)
  • 未测距者(桐子林)经纬度 (2007-11-1 15:29:59)
  • 攀钢鸽协城运会选手鸽已产生 (2007-11-1 13:45:48)
  • 攀钢鸽协公告 (2007-11-1 13:40:20)
  • 手机中信网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1楼 评论者:西部高原 时 间:2007-10-31 10:18:24
    本周日茶馆发通知

    本信息由各协会自行发布,随文评论的开关及管理归各协会自行管理。
    发表评论
    用 户:   *   匿名:
    验证码:     点击更换验证码 ( * 填入数字时注意用半角格式,验证码出错帮助)
    内 容:   *


    发表评论须知:
    1、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2、网友应自觉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国家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
    3、网友应对所发布的信息承担全部责任;
    4、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中的信息内容;对于严重违反发表评论须知的网友,网站管理人员有权屏蔽其帐号;
    5、网站对发表评论须知保留变更及最终解释权;
    6、发表评论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以上条款。

    回页顶
    首 页  │  推广方式  │  客服中心  │  加盟中心  │  意见建议  │  网站导航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0-2024 www.ChinaXing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深圳 电话:0755-28156678、28156809 传真:0755-28156678
    我要投稿 建议反馈及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编号:粤B2-20040374
    粤公网安备 44030902002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