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信鸽协会首届“特比环”双关“鸽王”争霸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新都区信鸽协会。
二、监赛单位:成都市信鸽协会。
三、售环对象:新都区信鸽协会(使用电子计时器)会员。
四、售环时间:2012年12月1日-2012年12月10日结束。
五、售环数量:售环基数1200枚,购环数量不限,每增售100枚,录取名次增加12个名额,以实际售环数量计算,若售环不足1200枚,奖金不足部分由区鸽协全权承担。
六、售环金额:每枚售价130元,一人一鸽舍购环10枚(含10枚),方取得获“团体”奖资格。
七、购环原则:自愿认购,一律不退、不赊帐。
八、比赛时间:2013年10月下旬举行第一关“预赛”,2013年11月上旬完成第二关“决赛”,预、决赛时间将根据天气择日进行,具体集鸽时间采用板报、短信形式通知。
九、比赛地点:第一关 “预赛”五顶关,第二关 “决赛”洋县。
十、比赛资格:购环会员必须缴纳2013年会费,方可参赛,比赛时将严格查验足环,凡采取非常规手段配套脚环,至鸽脚趾伤残、脚环破损(数字不清析)鸽严禁参赛。
十一、预、决赛(套赛):“特比环”鸽预、决赛时,可同时交费参加区鸽协举办的另一场同时间、地点比赛,比赛成绩按各自相关规程执行,比赛时收普放鸽,“预赛”时收普放鸽每羽4元,“决赛”时收普放鸽每羽5元。
十二、参赛规则:正确、清晰、完整填写参赛单一式三份,以备查验,鸽会对获奖鸽有复查的权利和义务,拒绝和不配合者,取消其取得的所有成绩,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鸽协保留对其进一步处罚的权利。
十三、报到规定:预、决赛第一羽鸽归巢24小时后报到结束,比赛时计时器无论发生任何状况,均由鸽主自己负责,计时器不上传的鸽主,应在第一羽鸽归巢报到2小时以内持主机到鸽会报到,超时不计成绩。
十四、拍卖事项:
(一)为了给会员提供一个优秀信鸽交流的平台,“鸽王”及“决赛”前20名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不参加拍卖不发奖金。
(二)区鸽协按拍卖成交价的10%提取管理费,拍卖费用作为“特比环”、运输等费用的支出。
(三)拍卖及发奖时间定于决赛结束第三天上午10时,在鸽协茶园拍卖“鸽王”及“决赛”前20名获奖鸽,拍卖结束后立即发奖。
(四)“鸽王”起拍价1000元,“决赛”前20名起拍价500元,每举拍一次100元。流拍“鸽王”鸽主100元取回,“决赛”前20名鸽主50元取回。
十五、录取名次及奖金分配:
(一)第一关300公里“预赛”录取100名,第二关420公里“决赛”录取100名,以实际售环数量计算后所增加的名次,只在“决赛”名次上增加。
(二)“团体”奖在预、决赛中分别录取3名,“预赛”获奖基数6羽,“决赛”获奖基数 5羽,多与快(相同羽数以平均分速快)取胜。
(三)“鸽王”奖录取10名,获“鸽王”奖之鸽必须是在预、决赛中取得名次鸽,以平均分速计算。
(四)奖金分配:
1.第一关“预赛”录取100名,冠军2000元、亚军1500元、季军1000元、4—10名400元、11—100名200元。
2.第一关“团体”奖录取3名,冠军600元、亚军500元、季军400元。
3.第二关“决赛”录取100名,冠军5000元、亚军4000元、季军3000元、4—10名1500元、11—100名1000元。
4. 第二关“团体”奖录取3名, 冠军700元、亚军600元、季军500元。
5.双关“鸽王”录取10名,冠军800元、亚军700元、季军600元、4—10名500元。
十六、增设“十取一” 、“二十取一” 、200元组小组赛:
(一)“十取一” 小组赛:10元组奖100元、20元组奖200元、30元组奖300元、40元组奖400元、50元组奖500元、60元组奖600元、70元组奖700元、80元组奖800元、90元组奖900元、100元组奖1000元。
(二)“二十取一” 小组赛:10元组奖200元、20元组奖400元、30元组奖600元、40元组奖800元、50元组奖1000元、60元组奖1200元、70元组奖1400元、80元组奖1600元、90元组奖1800元、100元组奖2000元。
(三)200元组取一名;
(四)区鸽协提取各组赛费用的10%作为组织组赛工作费用,其余作为奖金
分完为止,各组的参赛鸽按照预、决赛成绩依次排序,不分名次内外均可获奖,各组剩余名额奖金由获奖鸽平分。
十七、解释权:新都区信鸽协会。
十八、联系电话:15982818908、13308173315、13628025919
新都区信鸽协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