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秋季举办第三届“金秋”杯
大奖赛售环的通知
遵红鸽协发[2011]09号
为了答谢新老会员的一贯支持与厚爱,我会特推出2012年秋季第三届“金秋”杯特比环大奖赛(东线),计划安排如下:
一、决赛空距: 380-400公里。
二、决赛地点:东线,详见2012年秋赛通知。
三、决赛时间: 2012年10月上旬。
四、售环办法:本次大奖赛共售环1400枚,售价100元/3枚,单售35元/枚,参赛者须为本会会员,奖环不得转让售完为止。
注:“金秋”杯奖环号段为:CHN23-2011-044001至045000,037601 至038000。每枚奖环配一枚紫色副环。
五、售环时间为:2011年10月9日至2012年4月30日止。
六、“金秋”杯大奖赛奖励办法如下(取80名):
冠军:7000元,奖杯一座; 亚军:3500元,奖杯一座;
季军:1800元,奖杯一座; 4-5名:各800元,奖牌各一块;
6-10名:各500元,奖牌各一块; 11-80名:各400元。
七、本次 “金秋”杯大奖赛有效报到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后72小时内有效,若有效期内归巢鸽羽数不足30羽(含30羽)则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若有效期内归巢鸽羽数超过30羽未报满名次则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若自司放之时起两日内(次日20点之前)无归巢鸽则比赛终止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奖金。
八、比赛过程中如发现有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鸽会报公安机关查处。在本次比赛报到、验鸽时凡发现赛鸽正副足环破损、断裂、残缺不全等现象,一律取消成绩和排名。欢迎广大会员监督、举报,主办方将对举报者保密,并以重金奖励举报者。如有会员对归巢的赛鸽有异议,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照第十四条执行)提出书面申请,鸽会将对该鸽进行验棚,而会员必须接受验棚,不能接受验棚者该鸽成绩作废。
九、荣获“金秋”杯大奖赛排名前20名的赛鸽,必须参加拍卖(如不参加拍卖,不发所获奖金及取消所获名次)。拍卖收入70%归鸽主,30%归组织拍卖方,拍卖于比赛结束成绩公布后与首届“金龙”杯前20名获奖鸽同时举行。
十、欢迎周边县市信鸽爱好者报名参加“金秋”杯大奖赛(须交纳2012年会费),但空距不得少于决赛所规定的空距(按中鸽协规定可减少空距5%);同时也可寄养在遵义市两城区内(寄养鸽主必须实名登记寄养地址、交纳2012年会费)。
十一、参赛规则严格按新《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
十二、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竞翔原则,本届“金秋”杯大奖赛将聘请各兄弟鸽会的裁判参加竞翔工作,欢迎广大鸽友全程监督,同时欢迎会员随车监放。
十三、具体司放时间和竞翔办法等请详见2012年本会秋季竞翔通知。此赛事解释权属本会常委会,竞翔规则按中鸽协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申诉事项: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从公布成绩后72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郑重承诺:本次比赛无论售环多少赛事将照常举行,奖金如数发放!
祝大家好运!
二0一一年十月九日
报送: 遵义市红花岗区体育局
抄报: 遵义市信鸽协会
转发: 各兄弟信鸽协会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