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秋季举办首届“金龙”杯
大奖赛售环的通知
遵红鸽协发[2011]08号
各位鸽友,为创办新的赛事去满足广大会员的心愿,经与各区县鸽会友情协商,在遵义市金龙酒店的大力支持和赞助下,本会常委会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在2012年秋季举办首届“金龙”杯特比环大奖赛(南线)。我们将严格组织把关,让会员放心参赛,赛出水平,赛出风格——让遵义市的赛鸽飞响贵州!计划安排如下,请广大会员鸽友作好准备,迎接新的挑战取得优异的成绩。
一、决赛空距:350-380公里。
二、决赛地点:南线,详见2012年秋赛通知。
三、决赛时间: 2012年10月中旬。
四、售环时间为:2011年10月9日至2012年4月30日止。
五、售环办法:本次 “金龙”杯大奖赛销售正式奖环1100枚及730枚预备奖环(设单项赛和团体赛),正式奖环售价100元/枚,一枚起售。参赛者须为本会会员,奖环不得转让售完为止。
1、凡一次性购六枚正式奖环配四枚预备奖环组成为一个团体参赛小组(共10枚奖环),预备奖环售价25元/枚(该预备奖环具备团体赛资格和单项赛资格,决赛时不补任何费用),以此类推,多购多配。
2、凡一次性购3枚正式奖环配2枚预备奖环,预备奖环售价50元/枚(此时正式奖环和预备奖环均不具备团体赛资格只具备单项赛资格);如果会员想补成为一个团体参赛小组只须另购3枚正式奖环配2枚预备奖环,此时补的预备奖环售价为25元/枚(在组成为一个团体参赛小组后该组的正式奖环和预备奖环均具备团体赛资格和单项赛资格,预备奖环在决赛时不补任何费用)。
注:奖环号段为CHN23-2011-045001 至046830(包括预备奖环)。每枚奖环配一枚黄色副环。
六、奖励办法:
1、单项赛奖励如下(取70名):
冠军:20000元, 奖杯一座; 亚军:10000元,奖杯一座;
季军:5000元,奖杯一座; 4-5名:各2500元,奖牌各一块;
6-10名:各1800元,奖牌各一块; 11-20名:各1500元,奖牌各一块;
21-30名:各1200元; 31-70名:各1000元。
2、团体赛奖励如下(名额不限):
冠军:3000元,奖杯一座; 亚军:2000元,奖杯一座;
季军:1000元,奖杯一座; 余后各团体参赛组凡在决赛获奖鸽中(即70名内)进入两羽以上含两羽的鸽主均奖500元。
七、“金龙”杯团体赛参赛说明:本届比赛设立团体奖赛,按团体参赛小组录取名次, 每一个团体参赛小组只能获得一个团体奖名次。10枚奖环(包括预备奖环)组成为一个团体参赛小组,多购不限,在购环时须按购环的先后次序分为多个参赛小组进行登记(包括该组预备奖环同时登记),鸽会不再另行分组。在决赛获奖鸽中(即70名内),每组进入两羽以上含两羽的鸽主可获得团体奖,名额不限。并以羽数多者为优胜,若羽数相同,则以最快一羽成绩优胜者排前。计入团体奖比赛成绩的获奖鸽将全数接受裁判验棚确认。
(注:本次比赛团体赛奖金按决赛实际产生的团体赛名次发放)
八、本次“金龙”杯大奖赛有效报到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后72小时内有效,若有效期内归巢鸽羽数不足30羽(含30羽)则单项赛剩余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若有效期内归巢鸽羽数超过30羽未报满名次则单项赛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若自司放之时起两日内(次日20点之前)无归巢鸽则比赛终止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单项赛奖金。
九、荣获“金龙”杯大奖赛前20名的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如不参加拍卖,不发所获奖金及取消所获名次)。拍卖收入70%归鸽主,30%归组织拍卖方,拍卖于比赛结束成绩公布后与第三届“金秋”杯前20名获奖鸽同时举行。
十、欢迎周边县市信鸽爱好者报名参加“金龙”杯大奖赛(须交纳2012年会费),但空距不得少于决赛所规定的空距(按中鸽协规定可减少空距5%);同时也可寄养在遵义市两城区内(寄养鸽主必须实名登记寄养地址、交纳2012年会费)。为了方便周边县市会员决赛报到,鸽会将在部分区县设报到点,将由鸽会派裁判参加报到工作,凡没设报到点的地方会员须到本会服务部报到。
十一、比赛过程中如发现有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主办方报司法机关查处。在本次比赛报到、验鸽时凡发现赛鸽正副足环破损、断裂、残缺不全等现象,一律取消成绩和排名。欢迎广大会员监督、举报,主办方将对举报者保密,并以重金奖励举报者。如有会员对归巢的赛鸽有异议,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照第十六条执行)提出书面申请,鸽会将对该鸽进行验棚,而会员必须接受验棚,不能接受验棚者该鸽成绩作废。
十二、本届比赛如遇到政府行为、禽流感、地震、交通事故、气候突变等不可抗拒的意外情况,致使比赛无法进行,可视情况改期或取消比赛,由此造成的损失,鸽会不承担经济责任,如果取消比赛鸽会将全额退购环费。
十三、参赛规则严格按新《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
十四、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竞翔原则,“金龙”杯大奖赛将聘请各兄弟鸽会的裁判参加竞翔工作,欢迎广大会员全程监督,同时欢迎会员随车监放。
十五、具体司放时间和竞翔办法等请详见2012年本会秋季竞翔通知。此赛事解释权属本会常委会,竞翔规则按中鸽协相关规定执行。
十六、申诉条件: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从公布成绩后72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郑重承诺:本次比赛无论售环多少赛事将照常举行,奖金如数发放!
在此感谢遵义市金龙酒店的大力支持和赞助!
二0一一年十月九日
报送: 遵义市红花岗区体育局
抄报: 遵义市信鸽协会
转发: 各兄弟信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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