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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扬州市第八届幼鸽特比环大奖赛规程(征求意见稿)

2011-9-15 11:14:01 扬州市信鸽协会分享

通  知 

各单位:      

    现将2012年《扬州市第八届幼鸽特比环大奖赛规程(征求意见稿)》印发,请各单位认真征求广大会员的建议、意见,并于九月三十日前整理成书面形式报市鸽协。

    特此通知

扬州市信鸽协会

2011.9.14 

 2012年扬州市第八届幼鸽特比环大奖赛竞赛规程    

                           (征求意见稿)

    一、主办单位:扬州市信鸽协会
    二、协办单位:各县(市)区鸽协、市直倶乐部
    三、项目、地点、时间:500公里级,河南省驻马店市。
                          2012年11月15日18:00~20:30集鸽,11月17日比赛。
    四、参赛规定:

    1、 参赛者必须是获得2012年注册资格的扬州市鸽协市直会员,应知晓并认可市鸽协各项竞赛规定。会员必须在本人注册单位报名参赛。

    2、所有参赛者都必须熟练掌握使用联通声讯台电话报到方法。具备稳定使用爱羽电子扫描鸽钟报到条件的,可以用电子扫描鸽钟报到。

    3、参赛单位不得举办同类大奖赛,否则取消参加市赛资格并酌情处罚。凡需加价售环的单位,必须提前报市鸽协协调批准。 

    4、参赛费: 100元/羽(含足环2元/枚),司放费5元/羽。

    5、2011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由各单位预定(收费)售环,总额10000枚,售完为止。12月领取正、副环。足环售出概不退换。

    五、竞赛规定:

    1、执行中鸽协《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扬州市鸽协各项竞赛规定及2012年扬州市信鸽竞赛规程。

    2、协办单位如发生集鸽延误或比赛差错等,取消成绩,由该单位承担责仼。组织工作优秀的,给予奖励。

    3、参赛会员必须主动查询比赛的相关信息,否则发生仼何差错责仼自负。

    4、参赛鸽所佩正、副环必须对应正确无误,发生仼何缺损均取消成绩。

    5、必须使用联通声讯台电话或爱羽牌电子扫描鸽钟报到。报到发生仼何差错,责仼自负。未经批准,同一归巢鸽使用两种方法报到的,以后一成绩计算。比赛编号1。

    6、比赛期间参赛会员不得离开鸽棚,否则发生差错或影响査棚验鸽责仼自负。

    7、有效报到时间:第一羽归巢日起至第三日18:00时止。报到有效时间内获奖名次额如未报满,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六、 录取名次与奖励:

    1、按报名参赛羽数10%录取。前三名奖杯、名次鸽奖金、前100名奖状。环随人奖,领奖必须凭足环证。

    2、按80元/羽设市奖。以城市为赛区,按15元/羽设赛区奖,一赛区不超过6名。

    3、市1—3名:奖金分别约为总额之5%;3%;2%,奖杯。

    4、2011年12月30日前公布参赛环号及奖金设置具体方案。

    七、其他:未尽事宜及竞赛组织机构另发补充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扬州市信鸽协会。

 


   
 

 发布时间:2011-9-15 11:14:01 打印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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