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县信鸽协会
2011年秋季特比环规程
一、参赛条件:凡筠连县信鸽协会在册会员均可购环参赛。
二、比赛时间:2011年10月1日。
三、比赛地点:龙泉
四、名次与奖金分配:本次大赛取前五名,按售环总金额百分比分配;冠军:40%;亚军:25%;季军:15%;第四、五名各10%。
五、其他:
1.所购特比环的鸽主不得转让,转让作废,其他鸽主拾到无效,只作普环参赛。
2.比赛获奖鸽,若有异议可验棚,任何人不得拒绝,否则成绩无效,奖金实行伯马制。(即有效期内特比环奖赛鸽未报满,余下的所有奖金由进奖鸽均分,如有效期内未产生大赛鸽,由决赛上笼特比环鸽羽数平均分配。)
3.有效期为见鸽当日晚上20:00止。
4.本次比赛采用爱羽电子扫描及爱羽鸽钟、持鸽报到测距算分速排名。
六、特比环因各种原因造成足环异常、破损取消参赛资格。
七、参赛鸽在运输途中,在无法预见的前提下或不可抗拒原因所造成的赛鸽伤亡,主办单位不负责赔偿责任。
八、集鸽当日如遇恶劣天气,日期是否顺延由本鸽协决定,届时通知。
九、本规程解释权属筠连县信鸽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筠连县信鸽协会
二0一一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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