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公棚·协会· 俱乐部 ·商城·论坛·鸽问·日记·分类·鸽业·鸽舍·图库·寻鸽·播客·APP·投稿·帮助· 会员区
中信网

转载--市鸽会通知

2011-6-10 10:37:18 江苏连云港赣榆县信鸽协会分享

各县区信鸽协会 港口集团职工信鸽协会:

接省鸽协《关于全省信鸽超远程联赛的补充通知》一文,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从即日起,

请各团体会员单位,开始统计所属协会会员参加超远程比赛信鸽羽数。于6月13日下午

18:00分前上报连云港市信鸽运动协会秘书处。(研究决定参赛方式)

联系电话:15950759288 联系人:孙习端

                                  连云港市信鸽运动协会

                                    2011年6月10日

(附省鸽协第6号文)

                          省鸽字[2011]第6号





                   关于全省信鸽超远程联赛的补充通知



各省辖市信鸽协会:

最近同甘肃省信鸽协会联系磋商司放地事宜,甘肃同仁建议司放地宜在兰州以东,不宜在兰州以西。据此,经研究,并报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同意,为组织好全省信鸽超远程联赛,特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鉴于司放地宜在兰州以东的实际,全省信鸽超远程联赛,设1400公里以上组(录取名额和奖金分配按原规程执行);增设1400公里以下组(按实际参赛总羽数的15‰录取6名,单独设奖,奖金分配:第1名2000元、第2名1500元、第3名1000元,第4-6名各600元)。

二、集鸽地点:定在进入安徽省界第一个收费站附近,即宁洛高速公路收费站东,北侧曹庄服务区(停车场)。

参考行驶路线:苏南车辆过长江二桥至宁洛高速(G36)。苏中车辆从宁通高速驶入宁洛高速。徐州、宿迁、淮安车辆由宿徐高速驶入宁洛高速。连云港、盐城车辆由宁连高速驶入宁洛高速。

三、集鸽时间:各参赛单位集鸽时间自定,但集鸽结束请务必从速将参赛羽数告知省鸽协(13776638141)。

省集鸽时间定于2011年6月15日13:00到15:00止。请各参赛单位务必按上述时间要求,从全省鸽界、广大参赛会员做好服务出发,将参赛鸽运送至曹庄服务区,同时连同参赛竞翔报名单、加盖公章的竞翔监放单等交省鸽协相关人员,并办理参赛费交款手续。

四、各参赛单位相关人员会同省鸽协委派的裁判员核准羽数,协同配合,加盖暗章,将赛鸽入笼。全省集鸽完毕,由裁判长、各相关人员核准羽数,及时铅封,填好竞翔监放单,交裁判长,并移交给省派随车司放裁判。

五、省委派裁判员:严子林、刘松平、沈红杰、周志忠、蔡学军、王建中、逄增生、汪荣、凌云青、韩林、南来京、张杰、王政宇14位同志负责集鸽等工作。请相关鸽协不再安排他们相关任务。

六、以上省派裁判员于集鸽当日11:00前到达省鸽协(当天不能赶到者需提前到宁,请提前告知省鸽协,以便安排食宿),集体乘车前往集鸽地。借调的赛鸽车,请相关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于15日12:00前到达上述集鸽地点。

联系人:袁承斌 电话:13776638141



江苏省信鸽协会

2011年6月8日


   
 

 发布时间:2011-6-10 10:37:18 打印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 赣榆区信鸽协会2023年特比环四关综合成绩 (2023-12-5 9:40:57)
  • 赣榆区信鸽协会2022年特比环四关综合成绩 (2023-12-5 9:40:18)
  • 23年秋季赣榆区550公里第四关上街站专环成绩 (2023-12-5 9:35:21)
  • 23年秋季连云港市550公里第四关上街站成绩 (2023-12-5 9:34:50)
  • 23年秋季赣榆区第三关500公里郑州北站专环成绩 (2023-12-5 9:33:59)
  • 23年秋季赣榆区第三关500公里郑州北站成绩 (2023-12-5 9:33:26)
  • 23年秋季赣榆区第二关500公里郑州北比赛专环成绩 (2023-12-5 9:32:35)
  • 23年秋季赣榆区第二关500公里郑州北比赛成绩 (2023-12-5 9:27:47)
  • 赣榆区23年秋季第一关500公里中牟站比赛专环成绩 (2023-12-5 9:26:38)
  • 赣榆区23年秋季第一关500公里中牟站比赛成绩 (2023-12-5 9:25:51)
  • 手机中信网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本信息由各协会自行发布,随文评论的开关及管理归各协会自行管理。
    发表评论
    用 户:   *   匿名:
    验证码:     点击更换验证码 ( * 填入数字时注意用半角格式,验证码出错帮助)
    内 容:   *


    发表评论须知:
    1、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2、网友应自觉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国家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
    3、网友应对所发布的信息承担全部责任;
    4、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中的信息内容;对于严重违反发表评论须知的网友,网站管理人员有权屏蔽其帐号;
    5、网站对发表评论须知保留变更及最终解释权;
    6、发表评论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以上条款。

    回页顶
    首 页  │  推广方式  │  客服中心  │  加盟中心  │  意见建议  │  网站导航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0-2025 www.ChinaXing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深圳 电话:0755-28156678、28156809 传真:0755-28156678
    我要投稿 建议反馈及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编号:粤B2-20040374
    粤公网安备 44030902002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