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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沈阳华艺赛鸽公棚第三届秋赛规程

2011-2-23 10:52:14 辽宁省信鸽协会分享

            2011年沈阳华艺赛鸽公棚第三届秋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沈阳华艺赛鸽公棚
二、监赛单位:
辽宁省信鸽协会
三、参赛条件:
1、凡是认可本规程的国内外信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2、参赛鸽必须是出生25—50天的健康幼鸽,并且必须佩带一枚国家或者地区信鸽组织承认的2011年正式足环,凡所在地区有疫情的,均不接收。
3、不接收佩戴台湾信鸽组织发行的,足环有CRPA标识的信鸽参赛。
4、公棚统一为参赛鸽接种疫苗,如果交鸽前鸽主已自行接种过,请在交鸽时予以说明。
5、鸽友将参赛鸽交入公棚后,本规程既为双方合同,即时生效,双方需遵守合同条款。
四、参赛办法
1、限收4000羽,两项比赛总羽数限定6000羽,参赛鸽主交鸽不受羽数限制,交鸽时交纳公棚,饲养费每羽人民币200元,
2、本次比赛实行分站交费制度,预赛参赛费人民币300元或等值外币、决赛参赛费人民币500元或等值外币。比赛前,180公里训放归巢后公棚网上通知鸽主可在规定时间内上手验鸽、满意后缴纳参赛费,参赛鸽主名下所有参赛鸽,不可分选参赛亦不可选关参赛。
3、未交纳参赛费的赛鸽视为鸽主放弃,不得参赛,本公棚自行处理,不做第三方认领。
五、竞赛办法:
1、本届比赛将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及《信鸽公棚规则》。
2、各项比赛的裁判员均由监赛单位指派,由其负责各场比赛的集鸽、司放、监放和成绩审定。比赛使用国内先进电子计时系统,自动显示排名,若计时同分同秒,以系统排名顺序为准。若遇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使比赛无法进行,由裁判组和鸽主代表另定比赛方案。
3、比赛报到有效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后至次日晚18时结束,如报到期内归巢鸽获奖名次未满,剩余名次的奖金由决赛获奖鸽均分。
4、比赛日如遇恶劣天气,酌情推迟开笼时间或择日另赛。不可抗力原因(疫情、政府禁令等)导致比赛不能进行,主办单位退还参赛费或依据中鸽协有关规定办理。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1、 本公棚对任何参赛鸽友及参赛鸽一视同仁。
2、 对参赛鸽主实行实名制:参赛鸽主(如团体、单位及合作参赛
需选定代表人)应提供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发现做伪者将取消获奖资格。本公棚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参赛。
3、 封棚时将由省鸽协和参赛鸽主代表监督查验。此后将对管理饲
养人员进行军事化封闭式管理。
4、 比赛日在公棚规定时间内,所有参赛鸽主有权进入鸽舍验棚。
5、 参赛鸽入棚即佩带电子足环。
6、 入棚后家飞三次扫描不在的参赛鸽,及时通知鸽主补鸽。
7、 饲养家飞视频定期上传,训放不少于12次,每次训放视频录像
公开,及时上传。
8、 每关已交费而未上笼比赛的参赛鸽,将退还其参赛费。
9、 每关比赛与比赛相关工作透明操作,决赛前10名,即时现场舍
外展示。
10、 每关比赛前10名、综合前10名及团体获奖者,网站公布其个
人档案,以便鸽友查证。
11、 每关比赛额满即时发放奖金,综合、团体奖金及所有奖杯拍卖
日发放,未到场的获奖鸽主一周内汇入其指定账户。
12、 每关比赛由监赛单位委派裁判和参赛代表(可自愿报名,前一
关优胜者优先),省鸽协委派裁判员提前三天进驻公棚接管赛事、执裁与监督。每关比赛均加盖暗记章(暗记章抽签选定、做残处理)。
13、 为防网鸽,比赛司放地点发车当日由裁判组及参赛鸽主代表抽
签决定。每关比赛公棚将派有专车沿途巡查,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六、竞赛方案:
1、本次比赛设预赛、决赛、团体赛、双关综合鸽王赛。
2、预赛距离:300公里+5% 放飞地点:北线 时间:2011年10月初
   决赛距离:500公里+5% 放飞地点:北线 时间:2011年10月中旬
3、团体赛:凡交6羽参赛鸽为一参赛单位具备参加团体赛资格,多送6羽的倍数则另算一组,编组A、B、C……以此类推。团体赛以 决赛获奖鸽中羽数多者为胜,如获奖羽数相同,按第一羽获奖名次先后排名。180公里后分组、以本人到公棚直接分组或发传真分组为准、电话分组不予受理,没分组的按电脑自动生成,一经确认不可更改,当日在网上公布。
4、双关综合赛成绩计算方法:将同一羽参赛鸽在预赛、决赛的名次相加,名次总和前者为胜,如积分相同时以决赛排名在前者为胜。
5、训赛过程中如有迟归、漏关发生,仍可参加其它关比赛,但丢关赛鸽不参加综合评定。
6、指定鸽参赛办法网上另行通知。
七、奖励办法:
1、预赛:按参赛费的80%开奖,按上笼总羽数的10%录取名次设定奖金,余20%参赛费作为团体及双关综合奖金处理。
冠军:8.4% 亚军:5.6% 季军:4.5% 4—10名:10%
11—100名:37.5% 101—若干:34%
按3000羽计算:前十名发奖杯
冠军:60000元 亚军:40000元 季军:30000元
4—10名:10000元 11—100名:3000元 101—300名:1200元
2、决赛:按参赛费的80%开奖,按上笼总羽数的10%录取名次设定奖金,余20%参赛费作为团体及双关综合奖金处理。
冠军:11% 亚军:6.3% 季军:3.7% 4—10名:9%
11—100名:45% 101—若干:25%
按2000羽计算:前十名发奖杯
冠军:90000元 亚军:50000元 季军:30000元
4—10名:10000元 11—100名:4000元 101—200名:2000元
3、两关参赛费的余款作为综合鸽王及团体奖金,其中20%作为团体奖金,80%作为鸽王奖金。
4、鸽王冠军:20% 亚军:10% 季军:7%
4—10名:23% 11—50名:40%
鸽王前十名发奖杯(按预赛3000羽 决赛2000羽计算)。
冠军:60000元 亚军:30000元 季军:20000元
4—10名:10000元 11—50名:3000元
5、团体奖10名 前十名发奖杯(按预赛3000羽 决赛2000羽计算)。
1—10名:各8000元
6、预、决赛增减名次按存棚羽数增减,最后一名奖金超过前名次,奖金与前名次平均分配。
八、获奖鸽、归巢鸽归属办法
1、比赛结束后,本公棚举行颁奖会和拍卖会,对预赛前十名、决赛获奖鸽及外籍参赛鸽进行拍卖,对决赛前三名及双关鸽王前三名获奖鸽公棚保底拍卖价10000元,对决赛4—100名及双关鸽王4—50名、获奖鸽公棚保底拍卖价1000元。以上保底拍卖的赛鸽如未拍出,公棚按拍卖价50%付给鸽主,拍卖鸽归公棚所有。参加拍卖的赛鸽,赛鸽拍出拍卖收入60%归鸽主,40%归公棚,参加拍卖的获奖鸽主须提前准备好血统书。
2、未拍出的赛鸽由鸽主缴纳起拍价,50%领回,未获奖的归巢鸽,鸽主凭参赛卡缴纳50元领回赛鸽,如比赛结束后15天内鸽主不来领取,视为放弃,其赛鸽由本公棚自行处理。
3、获奖鸽奖金和拍卖所得产生的相关税项,由获奖鸽主自理。
4、本规程解释权归沈阳华艺赛鸽公棚所有。
九、交鸽时间、地点、付款方式
1、交鸽时间:2011年3月15日——6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
2、交鸽地点:沈阳华艺公棚(沈阳市骨科医院乘383公交车怪坡风景区下车)。
3、沈阳市内五区鸽友可将参赛鸽送至本公棚,或提前预约上门收鸽。
4、外地及外籍鸽友可空运或客运至沈阳,但需提前预约(检疫费及运输费自理)。
5、每周六、周日沈阳万柳塘鸽市设收鸽点。
6、外阜自来交鸽超过30羽的,本公棚报销一人往返车费及食宿。
7、付款时,鸽主需提供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如以汇款方式付款需将汇款回执、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本公棚。
8、每关比赛的参赛费或汇款回执单,应在各关比赛日的前二日交付至本公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9、各地代收点只负责参赛鸽的代收、运输事项,不代办参赛鸽的饲养管理费和参赛费。
联系人:陈先生、吴先生 手机:15502610101 13904041498
公棚电话:024—86867878 传真:024—86867878
中国农业银行:6228480040231260916 董三川
中国邮政银行:6221882210011777780 董三川
中国工商银行:6222023301011655148 董三川
网址:http://hygp.chinaxinge.com
十、未尽事宜网上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华艺赛鸽公棚所有。


参赛奖金全部由辽宁省信鸽协会监管


   
 

 发布时间:2011-2-23 10:52:14 打印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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