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岳阳市、长沙市(潇湘)、衡阳市“友谊杯”赛规程
岳阳市信鸽协会、 长沙市潇湘赛鸽俱乐部、衡阳市信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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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岳阳市、长沙市(潇湘)、衡阳市“友谊杯”赛规程 为增进岳阳与省内兄弟鸽会广范交流;提升赛鸽运动的有序发展,构建多元化信鸽竞赛平台。加深鸽友之间的友谊,根据三地鸽友的实际情况,经过三方充分协商,根据2002年《信鸽竞赛规程与裁判法》特制定2011年秋季400公里,岳阳-长沙(潇湘)、衡阳“友谊杯”赛规程。
一、凡承认本赛规程的、岳阳市信鸽协会及潇湘赛鸽中心及衡阳市鸽会会员均可参加此项赛事。
二、此赛事,赛程空距为400公里,不得低于400公里空距,三方都放西线,定于2011年10月21日(周末)集鸽,2011年10月22日(周六)7:30开笼,遇雨待定,三方互派裁判员2名进行集鸽,押运,报道,验鸽查棚。三地按分速计算统一排名;有效录取时间为开笼时至当日20时止,如果在名次未报满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有效报道期内无一羽归巢,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
三、售环时为2010年3月15日起。售环价格为每枚215元,200元为集中排名奖金,15元为每市鸽会运作费用(包括运输费、互派裁判等其他费用)若不够由三地鸽会自行解决。购环三地将采取实名制、售环完毕后进行网上公布。售环三方共计900枚,每方负责300枚,售环款18万元汇入统一账号由长沙方管存折,岳阳方管密码。
四、奖金及排名——排名按总售环10%左右进行排名。 “友谊杯”决赛奖金分配:冠军30000元,亚军20000元,季军15000元,四名6000元,五名5000元,6-10名各3000元,11-30名各1500元,31-60名各800元,61-80名各500元。奖杯取前3名,奖牌4-10名。
五、本赛事设团体赛 1、每5羽为一个团体,组数不限,但团体必须在购环之日确定团体(并且在网上公布),中途不准以任何理由修改。团体赛必须正期归巢2羽以上(含2羽)团体参赛鸽,团体赛参赛鸽在正期归巢羽数多的团体名次列前,若团体组正期归巢羽数相同时,以分速最高的一羽来决定名次,分速高者名次列前。若团体赛没有一组归巢奖金由每组(2羽以上,含2羽)决赛上笼鸽均分。 2、团体赛奖金及名次分配:团体冠军6000元,团体亚军5000元,团体季军4000元,四名3000元,五-六名各2000元,七-八名各1500元。团体赛奖杯取前3名。
六、填写竟翔报名单,一式三份。以填对足环号、年号、姓名、棚号为准。
七、报到方式:本赛事一律全部采用电子扫描报到方式。参赛鸽电子扫描后,两小时内必须持鸽到协会报到。报到时会员必须携带好足环卡,会员证,竞翔表,参赛鸽,电子足环到鸽会验鸽缺一不可,否则成绩无效后果自负。
八、一律按GPS定位仪测定鸽舍坐标计算比赛成绩,每市前三名获鸽奖必须进行验棚,并复测鸽舍坐标,误差超过±50米时,以复测坐标为准重新计算成绩。裁判员有抽查查棚的权力。查棚结束后2-3日内公布当次比赛成绩,所有比赛成绩以鸽会公布为准。如对公布成绩有异议,必须在公布成绩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意见,进行复查,由仲裁组进行仲裁。
九、组委会成员:刘明(岳阳)、易岳炎(岳阳)、周建华(长沙),徐南丹(长沙)、谢建新(衡阳)、常滕芳(衡阳)。仲裁组:长沙阳光,熊白鸥、柳运保、冯小华、周海燕、范长云。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于“友谊杯”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本赛是足环由三地鸽会各自预留连号足环600粒,于3月14日各自打电话异地指定。岳阳司放地:南阳香花镇;长沙司放地:湖北宜城;衡阳司放地:湖北荆州。所有奖牌奖杯费用由总冠军方鸽协负责。
“友谊杯”组委会
201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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