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衡阳-邵阳秋季第二届500公里友谊大奖赛规程
为了加强邵阳、衡阳两地鸽友之间的交流,共同提高赛鸽竞翔水平,经两地鸽协商量,共同举办第二届友谊大奖赛,具体规程如下:
一、参赛对象
两地鸽协符合参赛条件的(棚号、座标等)鸽会会员。
二、竞赛空距
500公里等距离司放。邵阳放湖北孝感市±5%公里,衡阳放湖北荆门市±5%公里。
三、竞赛与报到时间
2011年10月22日7:30在两地司放点同时开笼,至第二天18:30日止。风雨无阻。
四、足环发售
本次友谊赛共发售足环2000枚,各方1000枚,每枚100元,足环号以2011年足环从0001—1000不隔断号码为准,付环邵阳号湘4300-5299(金黄色)、衡阳号湘2000-2999(红色)。2011年元月1日开始售环并将所发售足环起止号码传真给对方备案。
五、入赏名额与奖励
本次竞赛按分速排名,两地综合录取前80名,前3名发奖杯(由获奖方所在协会发奖杯)。冠军:28000元,亚军:18000元,季军:10000元,4名:5000元,5—10名:各3000元,11—20名:各2500元,21—50名:各2000元,51—80名:各1000元。两地协会各余3000元用于购正、副足环、发奖杯,互派裁判,集鸽、验鸽、查棚等开支。本届赛事如开笼当日未报满3羽,此赛事取消,奖金由决赛入笼鸽均分;如开笼当日报满3羽,有效期为2天,如在2日内名次未报满,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六、其他事项
1、本届友谊赛仅限2011年幼鸽邵阳、衡阳特比环参赛,其他成鸽及不同足环号不能同行参赛。
2、本届友谊赛奖金统一入衡阳协会账户保管,下次赛事再由邵阳协会保管。
3、双方各指派二名裁判员担任集鸽、司放、报到、验鸽、查棚。差旅费各方自理,各协会按规定时间集鸽,不按时集鸽者,由对方裁判决定不收费、不盖章、不入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4、两地集鸽时,由对方裁判员提供本次友谊赛暗章、不干胶贴以备申验。
5、集鸽时,对方裁判员只能负责查核脚环号码、盖暗章、粘贴不干胶,不能捉鸽上手,以免造成误会等不好印象。
6、竞翔报名单集鸽后,由对方裁判员暂行保管,待参赛鸽归巢报到前1小时拆封,集鸽时,裁判员必须认真核对参赛鸽竞翔报名单上所填写的各项内容,错填、涂改竞翔报名单,参赛鸽足环破损、赛鸽足爪脱皮等伤痕或有其他明显号记,不得入笼参赛,否则,成绩无效。
7、双方所有参赛鸽必须参加一次100公里左右资格赛,参加资格赛必须填写竞翔报名单,由鸽协盖暗章备查,并对参赛鸽查验足环,加盖暗章,否则获奖鸽成绩无效。
8、参赛鸽归巢报到后,双方会员对前3名赛鸽应立即组织双方裁判员查棚验鸽,其他归巢鸽2小时内持归巢鸽、竞翔单、足环证、会员证、鸽钟到协会报到,报到后由双方裁判员直接查棚验鸽。
9、本次友谊赛采用鸽钟、电子扫描,持鸽报到,电脑输入,按分速排名,手工输入成绩无效。
10、采用电子扫描报到方式的双方会员,要严格按照有关电子扫描器具体使用操作规定进行,违规者后果自负。
七、未尽事宜参照鸽协《赛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执行。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协会签字盖章生效。
邵阳市信鸽协会(盖章): 衡阳市信鸽协会(盖章):
鸽会代表签字:欧阳子一 鸽会代表签字:谢建新
2010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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