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公棚·协会· 俱乐部 ·商城·论坛·鸽问·日记·分类·鸽业·鸽舍·图库·寻鸽·播客·APP·投稿·帮助· 会员区
中信网

中国石油信鸽协会2007年2号文件

2007-2-21 8:39:08 中国石油信鸽协会中原分会分享

               中国石油信鸽协会文件
               
油体鸽协[2007]2号
                 中国石油信鸽协会
       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石油石化职工
         特比环幼鸽大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中国石油信鸽协会各分会:
   为活跃石油石化信鸽运动,提高石油石化信鸽竞翔水平,根据,《信鸽竞赛规则》中比赛形式的多样化和广大会员的要求,特举办2007年全国石油石化职工秋季特比环幼鸽大奖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距离:500公里(可上下浮动5%)。
   二、比赛时间:2007年9月10日至11月10日。
   三、司放地点:各分会自行确定,但事先须报中国石油信鸽协会批准。
   四、成绩上报:各分会在比赛后5日内将参加大奖赛的前100名优胜鸽的成绩报告表、归巢报到顺序表、查棚验鸽单、报名单、监放单等原始单据(复印件无效)报中国石油信鸽协会。如果是混合性比赛,须在报名单中注明参加大奖赛的单鸽。
   五、录取名额及奖励:录取前200名颁发资金和奖状;前10名并发给奖杯。
奖金分配如下:冠军10000元、亚军6000元、季军3000元、第四名1500元、第五名1000元、第六至第十名800元、第十一至第二十名600元、第二十一至第五十名400元、第五十一名至第一百名200元、第一百零一名至二百名100元。
   六、参赛条件:参赛鸽必须佩戴大奖赛足环1枚(2007年全国统一石油环某个号段)。
   七、大赛足环发售:1月1日至5月30日结束,由各分会集中在某一个号码区按50元/枚发售。6月10日前将本会所售出的足环数量、款项汇至中国石油信鸽协会办公室。
7月31日前,各分会将确定参加大赛足环号报中国石油信鸽协会,填写不得有误。如发生错误和款项没有按时汇到中国石油信鸽协会办公室的单位,大赛不计成绩。
   八、参赛办法:各分会要提前2个月将比赛日期、司放时间和地点报中国石油信鸽协会。各分会比赛时由中国石油信鸽协会统一委派2名裁判员(二级以上)监督集鸽、司放和报到工作。
   九、委派裁判员:(略)
   十、其它;
本次幼鸽大奖赛成绩纳入到2007年全国幼鸽和全国石化职工第十一届信鸽比赛成绩。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石油信鸽协会。
                              
中国石油信鸽协会
                                  二00七年一月二十日

   
 

 发布时间:2007-2-21 8:39:08 打印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 2021年中原油田信鸽协会秋竞赛规程(草稿) (2021-10-10 5:57:56)
  • 因天气原因,今天50公里集鸽取消 (2021-3-20 8:20:32)
  • 中原油田信鸽协会2021年春季竞赛规程 (2021-3-13 6:27:51)
  • 2021年秋500.550.500公里鸽王幼鸽三关特比大奖赛规程(草稿) (2020-12-14 5:38:32)
  • 2020年秋500公里特比环大奖赛获奖鸽欣赏(部分) (2020-12-2 7:19:12)
  • 2020年秋开创杯500.550.500.550公里鸽王四关赛部分获奖鸽欣赏(3) (2020-12-2 6:34:44)
  • 2020年秋开创杯500.550.500.550公里鸽王四关赛部分获奖鸽欣赏 (2020-12-2 6:17:48)
  • 2020年秋开创杯500.550.500.550公里鸽王四关赛获奖鸽欣赏(部分’ (2020-12-2 6:06:41)
  • 2020年秋开创杯鸽王500.550.500.550公里四关赛(7天一场) (2020-12-2 4:53:27)
  • 2020年秋协会成绩查询 (2020-12-2 4:44:37)
  • 手机中信网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1楼 评论者:中信网友 时 间:2007-3-1 15:27:20
    四川油气田为何没有石油信鸽分会?

    本信息由各协会自行发布,随文评论的开关及管理归各协会自行管理。
    发表评论
    用 户:   *   匿名:
    验证码:     点击更换验证码 ( * 填入数字时注意用半角格式,验证码出错帮助)
    内 容:   *


    发表评论须知:
    1、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2、网友应自觉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国家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
    3、网友应对所发布的信息承担全部责任;
    4、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中的信息内容;对于严重违反发表评论须知的网友,网站管理人员有权屏蔽其帐号;
    5、网站对发表评论须知保留变更及最终解释权;
    6、发表评论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以上条款。

    回页顶
    首 页  │  推广方式  │  客服中心  │  加盟中心  │  意见建议  │  网站导航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0-2024 www.ChinaXing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深圳 电话:0755-28156678、28156809 传真:0755-28156678
    我要投稿 建议反馈及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编号:粤B2-20040374
    粤公网安备 44030902002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