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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秋季举办第二届“金秋”杯大奖赛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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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岗区鸽会关于2011年秋季举办第二届“金秋”杯
大奖赛的征求意见稿
各位会员、各位鸽友:
在各位会员和各位鸽友的大力支持下,我会2010年的赛鸽竞翔赛事已圆满结束。在新的一年将来之际,为更好的推动我会赛鸽运动,提升我会赛鸽水平,经我会常委会研究决定:将举办2011年秋季第二届“金秋”杯大奖赛的初步想法分发给大家,望会员阅后充分发表意见,常委会将在综合大家意见和建议后作出最终决定。现附“意见稿”于下:
一、决赛空距:400-420公里。
二、决赛地点:东线。
三、决赛时间:2011年10月内。
四、售环办法:本次 “金秋”杯大奖赛共售环1300枚(设单项赛和团体赛),售价100元/枚,参赛者须为本会会员,购环不得转让。售环截止后将公布购环者名单及团体赛分组情况。
五、奖励办法:
1、“金秋”杯单项赛奖励如下(取80名):
冠军:18000元, 奖杯一座 ; 亚军:8000元,奖杯一座 ;
季军:4000元,奖杯一座; 4-5名:各2500元,奖牌各一块; 6-10名:各1800元,奖牌各一块; 11-30名:各1500元; 31-80名:各1000元。
2、“金秋”杯团体赛奖励如下(取3名):
冠军:3000元; 亚军:2000元; 季军:1000元。(奖杯各一座)
六、“金秋”杯团体赛参赛说明:本届比赛设立团体奖赛,按团体赛参赛者的最终成绩录取前三名。购环6枚获一个团体参赛组资格(多购不限,在购环时须分为多个参赛小组进行登记,鸽会不再另行分组),每一个参赛小组的成绩按报到期内参赛者在单项奖奖励名次(即80名内)的获奖鸽分速相加的总分速作为这个参赛小组的成绩(须两羽以上含两羽计算),参赛者如有多组参赛则按各参赛小组中的最佳成绩来录取作为个人最终成绩。计入团体奖比赛成绩的获奖鸽将全数接受裁判验棚确认。(注:如果没产生单组归巢两羽成绩则团体奖金由取得团体赛参赛资格的会员按购环的组数均分;如果只有一组归巢两羽及两羽以上,团体奖剩余奖金则全部由该组获得;如果有两组归巢成绩属获奖范围内余奖则由该两组均分。)
七、本次“金秋”杯大奖赛有效报到期为第一羽赛鸽归巢后72小时内有效,若有效期内比赛名次未报满,剩余单项赛奖金由比赛获奖鸽均分;若自司放之时起3天内无归巢鸽则由决赛上笼鸽均分单项赛奖金。
八、荣获“金秋”杯大奖赛排名前20名的赛鸽,必须参加拍卖(如不参加拍卖,不发所获奖金及取消所获名次)。拍卖收入70%归鸽主,30%归组织拍卖方,拍卖时间于比赛结束成绩公布后两周内举行。
九、欢迎周边县市信鸽爱好者报名参加“金秋”杯大奖赛,但空距不得少于决赛所规定的空距(按中鸽协规定可减少空距5%);同时也可寄养在遵义市两城区内(寄养鸽主必须实名登记寄养地址、交纳当年会费)。
十、比赛过程中如发现有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鸽会报公安机关查处。欢迎广大会员监督、举报,鸽会将对举报者保密。归巢的赛鸽如有会员提出异议,则该鸽必须接受验棚,不能接受验棚者该鸽成绩作废。
十一、本届比赛如遇到政府行为、禽流感、地震、交通事故、气候突变等不可抗拒的意外情况,致使比赛无法进行,可视情况改期或取消比赛,鸽会不承担经济责任,如果取消比赛鸽会可全额退购环费。
十二、参赛规则严格按新《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执行。
十三、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竞翔原则,“金秋”杯大奖赛将聘请其他的裁判参加竞翔工作,欢迎广大鸽友全程监督。
十四、具体司放时间和竞翔办法等请详见2011年本会秋季竞翔通知。此赛事解释权属本会常委会,竞翔规则按中鸽协相关规定执行。
感谢您的参与!
遵义市红花岗区信鸽协会
二0一0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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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评论者:中信网友 时 间:2010-11-15 23: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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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彩票的方式,既能保证鸽友利益也能保证鸽会每次放飞都能收到较岁鸽源,能排除彩环因失鸽而导致鸽源减少,影响鸽会减少收入增加成本的矛盾,而鸽友又能有足够的赛鸽参加比赛,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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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评论者:中信网友 时 间:2010-11-15 14: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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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议:1、只是幼鸽赛;2、用发彩票的方式更保证鸽友利益。敬请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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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评论者:中信网友 时 间:2010-11-11 8: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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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信息由各协会自行发布,随文评论的开关及管理归各协会自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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