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信鸽协会参加全国第八届幼鸽联赛规程
主办单位:山东省信鸽协会
竞赛时间:2010年10月24日 早7:30分统一开笼(依北京时间)
竞赛项目:500公里-5%
参赛办法:
1、 参赛鸽主必须是中国信鸽协会会员,参赛鸽必须佩带省协会发放的全国统一足环一枚。
2、 参赛鸽主必须认真用复写纸填写竞赛报名单(一式三份),其中一份集鸽结束后竞赛单位按会员编号整理成册,在参赛鸽归巢报到前挂号或特快专递寄至省协会,以邮戳为准超时成绩作废(报名单填写不全,不清,涂改等成绩无效)。
3、 参赛鸽每羽报名费5元,集鸽结束后按竞赛报名单羽数随报名单一同寄省协会。
竞赛办法:
1、 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办法》。
2、 竞赛站集鸽必须有省协会委派裁判员现场监督。竞赛报名单集鸽结束后由委派裁判员签名封存,待赛鸽归巢时当场由委派裁判员现场拆封查验。
3、 各协会第一羽归巢鸽必须在报到起两个小时内电告省协会总裁判长,超过以作弊论处,取消成绩,责任自负。
4、 各协会前三名由省协会裁判员验棚后生效。
5、 竞赛站的监放单位必须是中国信鸽协会所属县级一上信鸽协会,司放现场GPS测量定位,由监放单位填写,监放单由司放地挂号信寄省协会。
6、 报到时限:放鸽当日(当日无归巢鸽顺延一天)。
7、 报到结束三日内将成绩报告表(A4纸打印)加盖总体公章报省协会将电子版成绩发至省协会邮箱。逾期作废,责任自负。邮箱地址xingexiehui6028@163.com
8、 各协会裁判长必须是注册的一级裁判员。
奖励办法:
1、 全省录取100名上报中国信鸽协会,前十名由省协会发奖杯,其它发奖状。
2、 全省冠军免费在山东信鸽刊物上刊登。
本规程解释权属山东省信鸽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山东省信鸽协会
201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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