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信鸽协会2026年秋季特比环
四关综合鸽王赛规程
为了促进信鸽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促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的共同理念,树立各民族都是石榴籽的价值观,西宁市信鸽协会为广大鸽友参与和交流服务,搭建平台、组织赛事,让信鸽爱好者能有机会在赛场上一展身手。经西宁市信鸽协会理事会研究决定,发行2026年秋季特比环,现将特比环规程公布如下:
一、特比环参赛资格及参赛范围:
1.参赛资格:特比环是按自愿、自主参赛的原则实名制来进行比赛,必须能接受赛鸽丢失、死亡、不归巢及残存的风险,承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比赛规程及购买足环时自愿签订《参赛责任及风险承诺书》,实际参赛者和足环证持有者必须是同一人,否则成绩不予认可,奖金不予发放;
2.参赛范围:北线以巴浪村为界(含巴浪村、吴仲村、乙其寨村),南线以佐曙村、堡子村为界(含佐曙村、堡子村)的以东地区(乐都、平安、大通、互助都可以参加,地图红线以西鸽友谢绝参赛)。
二、赛事设置:
西宁市信鸽协会计划2026年秋季设大奖赛测试赛、速度赛、特比环四关赛赛事等,所有参赛特比环必须参加大奖赛:特比环放飞日期如下:
|
测试赛
|
速度赛
|
特比一关
|
特比二关
|
特比三关
|
特比四关
|
|
旺尕秀
|
安固滩
|
诺木洪
|
哈燕
|
哈燕
|
大格勒
|
|
9月下旬
|
10月上旬
|
10月18日
|
10月25日
|
11月1日
|
11月8日
|
原则上间隔七天设一场比赛,如遇雨雪暴风雨等无法竞翔的天气出现,协会有权对赛事时间进行延迟或推后,后续比赛也一并延续。
三、特比环发售
2026年秋季特比环发行600元组和150元组特比环
2026年西宁市信鸽协会保底发行四关综合鸽王600元组特比环1000枚,含10元的特比环足环及电子环的费用每组10枚共计6100元每组,必须把2026年特比环专用号段的足环(2026-28-XXXXXXX——2026-28-XXXXXX和电子扫描足环分别套在同一羽赛鸽双脚上。凡信鸽足环损坏、不完整,均视为无效足环,不予统计竞赛成绩。截止售环结束5月15日统计最终发售特比环数量,按特比环实际发行数量对增加的鸽王数量进行统计并分配单关赛增发名次奖金。2026年西宁市信鸽协会采用科汇鸽钟和赛事平台进行比赛。
2026年西宁市信鸽协会保底发行四关综合鸽王150元组特比环3000枚,含10元的特比环足环及电子环的费用每组10枚共计1600元每组,必须把2026年特比环专用号段的足环(2026-28-XXXXXXX——2026-28-XXXXXX和电子扫描足环分别套在同一羽赛鸽双脚上。凡信鸽足环损坏、不完整,均视为无效足环,不予统计竞赛成绩。截止售环结束5月15日统计最终发售特比环数量,按特比环实际发行数量对增加的鸽王数量进行统计并分配单关赛增发名次奖金。2026年西宁市信鸽协会采用科汇鸽钟和赛事平台进行比赛。
发售时间2026年1月1日发售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发售截止后将公布特比环发行明细,因元月1日西宁市有环城赛,发售时间为2026年元月1日中午13:00开始,按顺序发售特比环。
地点:西宁市信鸽协会(海湖新区体育中心)
四、竞赛方式
特比环发行按中鸽协《中国信鸽竞赛规则2019》执行,按规程设定单关赛,鸽王赛,团体赛,养训技能赛,单羽赛,精英锦标赛等赛事奖项,所有特比环参赛鸽必须参加每关大奖赛。
1.单关赛:以单关赛的同一羽赛鸽在有效报到分速内分速高低排定名次。单关赛成绩计算方式:单关赛均以飞速高低排列名次,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单关有效归巢分速不低于450米/分钟(含450米/分钟),分速低于450米/分钟则失去四关综合鸽王资格。
2.鸽王赛:以单关赛的同一羽赛鸽在每一关有效报到时间内报到的分速之和高低排定名次,综合竞赛分速之和高者名次列前(即四关综合成绩)。如综合竞赛分速相同则以第四关名次前者为先,如无第四关则按第三关综合成绩计算,如无第三关综合成绩则按第二关综合成绩计算,如无第二关综合成绩则按第一关成绩计算,四关综合赛脱关的赛鸽有资格参加特比环单关赛的赛事。为保证赛事的公平,如放飞当日无特比环归巢则截止放飞当日20:30分特比环比赛结束,按比赛无归巢鸽处理。鸽王赛不采用伯马制,按特比环规程执行,执行标准详情见下文“特比环四关赛说明”。
本届特比环所有设单关赛奖金, 600元组按1000枚发售。鸽王成绩按特比环四关综合计算成绩:
单关赛奖金如下:
600元组特比环单关赛奖金分配
|
单关冠军
|
单关亚军
|
单关季军
|
单关4-10名
|
|
2000
|
2000
|
2000
|
1000
|
|
单关11-30名
|
截止售环结束5月15日统计最终发售特比环数量,按特比环实际发行数量对增加的鸽王数量进行统计并分配单关赛增发名次奖金
|
|
600
|
150元组特比环单关赛奖金分配
|
单关冠军
|
单关亚军
|
单关季军
|
单关4-10名
|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
单关11-150名
|
截止售环结束5月15日统计最终发售特比环数量,按特比环实际发行数量对增加的鸽王数量进行统计并分配单关赛增发名次奖金
|
|
200
|
600元组特比环四关综合鸽王奖金分配。
|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10名
|
11-50
|
|
10万
|
6万
|
4万
|
1万
|
5000
|
150元组特比环四关综合鸽王奖金分配
|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10名
|
11--20名
|
21-50名
|
51-150名
|
|
30000
|
20000
|
10000
|
5000
|
3000
|
2000
|
1000
|
3.团体赛:
凡购环10枚连号足环具有一个小团体资格,多购分A.B.C组,以此类推(01-10,11-20,21-30……),团体成绩在四关综合鸽王名次内录取,获奖羽数多者为胜,若羽数相同,按分速相加之和高者为胜。分速相加之和相同,以第一羽获奖鸽最后一关名次靠前者为胜。
相连10个自然号即1号-10号10枚特比环具有一个小团体资格,150元组特比环团体取8名;600元组特比环团体取5名。
600元组团体取5名。
|
团体冠军
|
团体亚军
|
团体季军
|
团体4-5名
|
|
1万
|
8000
|
5000
|
3500
|
150元组团体取8名。
|
团体冠军
|
团体亚军
|
团体季军
|
团体4-8名
|
|
5000
|
3000
|
2000
|
1000
|
4.养训技能赛:
参赛资格:养训技能赛为申报制,在申报交纳参赛费时填写报名单,足环号一经确认不得更改,养训技能赛参赛费为150元组200元和600元组500元,分三次交纳参赛费,在规定时间内交齐参赛费,即具有参赛资格,中断任何一次交费该鸽失去养训技能赛的比赛资格且不退还此前所交参赛费。前期缴纳的参赛费滚入总奖池。按照四关综合成绩录取,奖金分配及录取名次:
150元组(小环)参赛费200元养训技能赛 取6名
|
第一次交费
|
第二次交费
|
第三次交费
|
|
50
|
50
|
100
|
150元组(小环)参赛费200元奖金分配
|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名
|
5名
|
6名
|
|
总奖金25%
|
总奖金20%
|
总奖金15%
|
总奖金10%
|
总奖金10%
|
总奖金10%
|
600元组(大环)参赛费500元养训技能赛 取6名
|
第一次交费
|
第二次交费
|
第三次交费
|
|
100
|
200
|
200
|
600元组(大环)参赛费500元奖金分配
|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名
|
5名
|
6名
|
|
总奖金25%
|
总奖金20%
|
总奖金15%
|
总奖金10%
|
总奖金10%
|
总奖金10%
|
缴费时间及方式:报名费交费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养训技能赛的名次按四关有效综合鸽王成绩录取,采用伯马制,如四关比赛后无录取名次时按由前三关综合排名鸽取代,颁发奖金;如果没有三关综合鸽王名次产生,则由第二关排名鸽取代,颁发奖金;如没有第二关综合鸽王名次产生,则由第一关排名鸽取代,如录取名次未报满,则获奖鸽分配后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精英锦标赛:精英锦标赛参赛费
150元组(小环)每羽200元,取6名。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
第一次交费
|
第二次交费
|
第三次交费
|
|
50
|
50
|
100
|
150元组(小环)精英锦标赛参赛费200元奖金分配
|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名
|
5名
|
6名
|
|
总奖金25%
|
总奖金20%
|
总奖金15%
|
总奖金10%
|
总奖金10%
|
总奖金10%
|
600元组(大环)精英锦标赛参赛费500元 取6名
|
第一次交费
|
第二次交费
|
第三次交费
|
|
100
|
200
|
200
|
600元组(大环)参赛费精英锦标赛500元奖金分配
|
冠军
|
亚军
|
季军
|
4名
|
5名
|
6名
|
|
总奖金25%
|
总奖金20%
|
总奖金15%
|
总奖金10%
|
总奖金10%
|
总奖金10%
|
精英锦标赛按四关综合鸽王成绩录取,采用伯马制,如四关比赛后无录取名次时按由前三关综合排名鸽取代,颁发奖金;如果没有三关综合鸽王名次产生,则由第二关排名鸽取代,颁发奖金;如没有第二关综合鸽王名次产生,则由第一关排名鸽取代,如录取名次未报满,则获奖鸽分配后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如没有获奖鸽则退还本项目的参赛费。
6.其他比赛:例如单羽单关赛、单羽双关赛、单羽三关赛等其他参赛方式另行通知。
7. 特殊情况处理机制:
1) 当第一关比赛有效报到期内无申报赛鸽归巢以及放飞当日无归巢鸽,各组奖金由本关上笼申报鸽均分。
2) 若第二关比赛有效报到期内无申报赛鸽归巢以及放飞当日无归巢鸽,则以第一关成绩排定名次发放奖金,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3) 若第三关比赛有效报到期内无申报赛鸽归巢以及放飞当日无归巢鸽,则以前二关综合成绩排定名次发放奖金,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4) 若第四关比赛有效报到期内无申报赛鸽归巢以及放飞当日无归巢鸽,则以前三关综合成绩排定名次发放奖金,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五、竞赛办法
1. 本次比赛流程将严格按照中国信鸽协会《中国信鸽竞赛规则(2019)》进行。
2. 本次比赛设立大赛仲裁委员会,参赛会员在比赛中如遇到重大问题或争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在规定的时限内(每关比赛正式成绩公布的12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设立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各项比赛事宜。
3. 本次比赛为多关赛,共设四关比赛,每关比赛时间间隔七天。如第一关比赛遇特殊情况延期,二关、三关、四关比赛日期自动顺延。
4、特比环四关赛的说明:放飞日当天特比环无归巢鸽,次日归巢不计算成绩,则比赛当日结束,成绩按上一关赛事的综合成绩计算,如放飞日当天有归巢鸽,则次日归巢鸽计算成绩并合并算入综合成绩内。单关内归巢不足鸽王数量,则比赛结束,具体情形如下:
如某关比赛特比环归巢鸽超过鸽王数量的50%(含50%)不足鸽王数量的100%(含100%)则比赛结束,鸽王奖金由具有四关鸽王资格的归巢鸽分配后剩余奖金由具有四关鸽王资格的归巢鸽均分。
如某关比赛特比环归巢鸽不足四关综合鸽王数量的50%(不含50%)则比赛结束,鸽王奖金由具有四关鸽王资格的归巢鸽分配后剩余奖金由具有四关鸽王资格的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
|
关赛归巢不足鸽王数量100%
但归巢鸽超出鸽王数量50%
|
关赛归巢不足鸽王数量50%
|
|
归巢鸽均分剩余奖金
|
上笼鸽均分剩余奖金
|
|
|
获奖鸽除外
|
.第一关
(1)放飞条件:
比赛日严格执行中鸽协相关规定,如司放地和归巢地天气达不到放飞条件,暂停放飞压笼一天。 如第二天天气仍然无法达到放飞要求,赛鸽运回,于集鸽地点择时就地放飞,本场比赛顺延,择日再赛。
(2)本关比赛报到要求及成绩判定,特殊情况的处理机制:本关的分速要求不低于450米/分,低于450米/分失去综合鸽王资格。
a) 若本关比赛规定有效报到期内各组参赛鸽归巢羽数不足鸽王录取名次时,比赛结束,特比环所有奖金由有效分速内的归巢鸽按名次排列分配单关,四关综合及团体奖金,各单项赛有效报到期内归巢名次未达到录取名次的50%,获奖鸽分配名次奖金后剩余名次奖金由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超过50%(含50%)剩余名次奖金,由获奖鸽均分。所有实际剩余单关奖金 (第二,三,四关) 由本关上笼鸽均分
b) 若本关比赛规定有效报到期内无参赛鸽归巢或司放当日20:30分前无参赛鸽归巢,比赛结束,所有鸽王,单关奖金由上笼鸽均分,团体奖金由有资格的上笼鸽均分
c) 若本关比赛规定有效报到期内各组参赛鸽归巢羽数超过鸽王录取名次时,比赛继续进行。
.第二关
(1)放飞条件:
比赛日严格执行中鸽协相关规定,如司放地和归巢地天气适合比赛放飞,比赛正常进行。如司放地天气达不到放飞条件,暂停放飞压笼一天。如第二天司放地天气仍然无法达到放飞要求,赛鸽运回,比赛顺延。
(2) 本关比赛报到要求及成绩判定,特殊情况的处理机制: 本关分速要求不低于450米/分,低于450米/分失去综合鸽王资格。
a) 若本关比赛规定有效报到期内各组参赛鸽归巢羽数不足鸽王录取名次时,比赛结束。单关赛按本关比赛成绩排定名次并发放奖金,鸽王奖、团体奖以第二关有效归巢参赛鸽的前两关综合鸽王成绩排定名次并发放奖金,各单项赛有效报到期内归巢名次未达到录取名次的50%,获奖鸽分配名次奖金后剩余名次奖金由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超过50%(含50%)剩余名次奖金,由获奖鸽均分。所有实际剩余单关奖金 (第三,四关) 由本关上笼鸽均分。
b) 若本关比赛规定有效报到期内无参赛鸽归巢或司放当日20:30分前无参赛鸽归巢,比赛结束,所有实际剩余单关奖金由本关上笼鸽均分,鸽王赛及团体赛等由第一关有效归巢赛鸽的成绩排定名次发放奖金
c) 若本关比赛规定有效报到期内各组参赛鸽归巢羽数超过鸽王录取名次时,比赛继续进行。
.第三关
(1)放飞条件:
比赛日严格执行中鸽协相关规定,如司放地和归巢地天气适合比赛放飞,比, 赛正常进行。如司放地天气达不到放飞条件,暂停放飞压笼一天。如第二天司放地天气仍然无法达到放飞要求,赛鸽运回,比赛顺延。
(2) 本关比赛报到要求及成绩判定,特殊情况的处理机制: 本关分速要求不低于450米/分,低于450米/分失去综合鸽王资格。
a)若本关比赛规定有效报到期内各组参赛鸽归巢羽数不足鸽王录取名次时,比赛结束。单关赛按本关比赛成绩排定名次并发放奖金,鸽王奖、团体奖以第三关有效归巢参赛鸽的前三关综合鸽王成绩排定名次并发放奖金,各单项赛有效报到期内归巢名次未达到录取名次的50%,获奖鸽分配名次奖金后剩余名次奖金由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超过50%(含50%)剩余名次奖金,由获奖鸽均分。所有实际剩余单关奖金 (第四关) 由本关上笼鸽均分。
b)若本关比赛规定有效报到期内无参赛鸽归巢或司放当日20:30分前无参赛鸽归巢,比赛结束,所有实际剩余单关奖金由本关上笼鸽均分,鸽王赛及团体赛由前两关有效归巢赛鸽的成绩排定名次发放奖金
c)若本关比赛规定有效报到期内各组参赛鸽归巢羽数超过鸽王录取名次时,比赛继续进行。
.第四关
(1)放飞条件: 比赛日严格执行中鸽协相关规定,如司放地和归巢地天气适合比赛放飞,比赛正常进行。如司放地天气达不到放飞条件,暂停放飞压笼一天。如第二天司放地天气仍然无法达到放飞要求,赛鸽运回,比赛顺延。
(2) 本关比赛报到要求成绩判定及特殊情况的处理机制: 本关分速要求不低于450米/分,低于450米/分失去综合鸽王资格。
a) 若本关比赛规定有效报到期内各组参赛鸽归巢羽数不足鸽王录取名次时,单关赛按本关比赛成绩排定名次并发放奖金,鸽王奖、团体奖以第四关有效归巢参赛鸽的前四关综合鸽王成绩排定名次并发放奖金,各单项赛有效报到期内归巢名次未达到录取名次的50%,获奖鸽分配名次奖金后剩余名次奖金由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超过50%(含50%)剩余名次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b) 若本关比赛规定有效报到期内无参赛鸽归巢或司放当日20:30分前无参赛鸽归巢,单关赛剩余奖金由第四关上笼鸽均分,鸽王赛及团体赛由前三关有效归巢赛鸽的成绩排定名次发放奖金。
六、如遇不可抗力,重大疫情及国家有关规定而导致比赛不能进行,比赛日期将顺延,如无法延期比赛,细则如下:
鸽王赛、团体赛等赛事实际奖金以结赛关综合有效成绩排定名次发放,如未产生综合有效成绩,按照结赛关有效成绩排定名次发放奖金,如无单关赛事完成,则退还参赛费(不含特比环足环及电子环费用)。
七、比赛奖金及收益
本次比赛发售特比环报名费全部用于奖金发放,主办方不提留任何奖金,如产生个人所得税,由获奖鸽主自行申报和交纳。
八、获奖鸽归属
比赛结束后择日举行颁奖及全年总结大会不拍卖获奖鸽。
九、其它事宜
1. 所有参赛会员在参赛过程中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 本次比赛特比环参赛会员一经购买,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购,遗失、损坏均不予增补。
3. 比赛中如发现人为损坏参赛鸽电子环及足环,主办方有权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和全部成绩并通报,参赛费用不予退还。
4. 为防止作弊,所有参赛鸽不得有任何私自加盖暗记、剪羽、带标记物等情况,一经发现,主办方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
5. 凡参赛鸽佩戴仿冒、复制足环以及足环、电子环开裂、变形、佩戴足环及电子环的脚趾部位明显肿胀或脚趾缺失,均属违规行为,除取消所有比赛成绩外,是情节严重程度,主办方将上报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6. 本次赛事设置大赛仲裁委员会,如比赛中遇重大问题和争议,将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主办方和参赛者执行仲裁结果。
7. 赛事期间,如出现易碎贴破损,无暗章或与比赛印记不符,剪羽,脚趾肿大,足环及电子环异常,带任何标记物,一旦发现参赛鸽有任何违规作弊嫌疑,经赛事仲裁委员会仲裁,主办方有权取消涉事参赛鸽比赛资格和全部成绩,参赛费用不予退还。
8. 比赛期间如遇疫情、灾情、重大交通意外以及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因素时,主办单位可因实际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待解除而实行延期或无限期推迟举办比赛。延期举办的比赛属于相同条件下的公平竞争行为,参赛会员不得以赛季变更为由提出异议。如放飞途中因灾情、重大交通意外或不可控因素造成参赛鸽意外伤亡,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9. 本届赛事所有特比环同一人名下购买连续10枚有特比环团体资格。过户须在26年7月1日前到协会报备,否则特比环比赛成绩无效。
10. 凡购领特比环的参赛鸽友均视为对本竞赛规程的完全接受与认可,本竞赛规程作为合同即刻生效,主办单位和参赛会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条款内容。
11.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属主办方西宁市信鸽协会所有。未尽及变更事宜以最新通知为准。
12.本规程中关于养训技能赛,精英锦标赛,单关赛等其他各种赛事等规程有另行通知的按另行通知为准。
13.凡购特比环者均视为对本竞赛规程的完全接受与认可,履行规则是竞赛主办单位与参赛鸽友共同的责任。
西宁市信鸽协会
202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