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云南“飞博赛鸽中心”第四届信鸽比赛(秋赛)
竞 赛 规 程
(报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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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棚照,视频探视,获奖鸽拍照
一、竞赛名称:2024年云南“飞博赛鸽中心”第四届信鸽比赛(秋赛)
二、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云南东川飞博赛鸽中心
(2)承办单位:云南东川飞博赛鸽中心
(3)执裁单位:昆明市信鸽协会
三、竞赛参赛费:每羽1100元
总奖金:715万元
开奖羽数:6500羽
限收:15000羽
四、参赛条件
(一)认同并自愿遵守本竞赛规程的信鸽协会会员方可参赛;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其他非会员的自然人不得参赛。
(二)参赛鸽应佩戴2024年中国信鸽协会统一发行的足环或纪念环,在中鸽协备案的港、澳、台及其他国家足环的参赛鸽。
(三)参赛鸽必须是出生60天内的健康幼鸽,拒收超龄参赛鸽。
(四)参赛者应以实名报名参赛。
五、竞赛项目、空距、时间
(一)竞赛项目
1、竞翔赛、鸽王赛、团体赛;
2、精英赛、速度赛、单羽赛、多羽赛、技能赛(竞赛规程细则于赛前公布)
(二)竞赛空距、时间
1、资格赛(查棚):20公里级(2024年9月初,阿旺境内);
2、预赛:220公里级(2024年10月中旬,玉溪境内);
3、决赛:350公里级(2024年11月初,墨江境内)。
若遇气候等原因变更竞赛时间将于赛前公布。
六、交鸽时间、地点
(1)交鸽时间: 2024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或到限收数止。
(2)交鸽地点:云南省东川飞博赛鸽中心及各地集鸽代理点。
七、参赛费缴费金额、时间
(1)参赛费1100元/羽(以人民币计价),境外赛鸽参赛费以中国人民银行当日汇率换算成等值的人民币,
(2)资格赛(查棚)后七天内缴清参赛会员名下参赛鸽参赛费。
备注:参赛者逾期不交费,将视为自动放弃所交赛鸽的所有权,由办赛单位(公棚)自行处理(不转让或第三方认购),鸽主不得有任何异议。
八、团体赛
1、团体赛(8羽为一组),在决赛获奖鸽1—500名中录取前40名,只要团队名称及地区一致,由多人组成也有团体资格;
2、每组进奖两羽或两羽以上者均有资格参加团体排名,若报到期内名次未取满,则团体奖金由进奖的团体均分。若报道期内无任何团体录取,则团体奖金由决赛逐羽扫描上笼的,有资格参与团体排名的会员团体A.B.C.D…等组别均分(均分时,只按团体组别均分,而非该团体的上笼羽数)单羽赛鸽不参加团体排名,也无均分资格。
3、鸽主在120公里训放结束后3天内自愿进行分组,逾期将(按照120公里训放归巢名次)采取随机编组,(120公里训放3天后的晚归鸽无论任何原因不得编入团体),8羽一组,交鸽时已交8羽者,120公里训放后不足8羽的也有团体赛编组资格(单羽鸽除外),超过8羽的(必须是8羽的倍数)可编成A、B、C、D……等多组。
4、若获奖羽数相同,以决赛第一羽获奖名次先后进行排名。
九、鸽王赛成绩计算方法
本届比赛设双关鸽王赛,共录取10名。成绩以同一羽赛鸽在预赛、决赛名次相加,数值小者名次列前,若数值相同,以决赛名次靠前为胜。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1、预赛:玉溪境内220公里级(以裁判员放飞地GPS现场测量空距为准),取100名(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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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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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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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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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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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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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至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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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至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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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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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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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决赛:墨江境内350公里级(以裁判员放飞地GPS现场测量空距为准),录取前600名(前10名各颁发奖杯一樽)。
冠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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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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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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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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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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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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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至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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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至5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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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1至7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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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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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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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0.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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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1至N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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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0.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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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20公里查棚归巢收费的参赛鸽若超过11000羽,每增加4羽将在决赛增加一个录取名次,每一名次奖0.3万。
3、团体赛:设奖40名(在决赛1—500名中产生,前10名各发奖杯一樽)
冠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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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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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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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至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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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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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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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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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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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至4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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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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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鸽王奖:设奖10名,各颁发奖杯一樽
冠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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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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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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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至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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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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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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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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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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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竞赛办法
本规程的制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中国信鸽竞赛规则(2019)》及中鸽协的相关规定;并参照《昆明市信鸽公棚竞赛管理办法(2021)》举办比赛。
(一)集鸽工作由昆明市信鸽协会委派的当值裁判员执行,核对足环号信息、盖暗记章、贴密封胶贴入笼(预、决赛),集鸽过程中对丧失飞行能力的赛鸽、戴足环的脚有明显变形的不得上笼。
(二)比赛成绩以电子扫描器排序,并经昆明市信鸽协会委派的当值裁判组验鸽无误后,由当值裁判长签字确认,成绩方可有效。
(三)比赛时赛鸽尚未归巢前,若遇电子扫描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比赛结束,奖金由上笼鸽均分。
(四)赛鸽回归中,若遇电子扫描计时系统突发故障,终止比赛,故障前已录入的名次归巢鸽奖金兑现,剩余名次奖金由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
(五)资格赛(查棚站)有效报道期为开笼至第三天的20:00,逾期归巢鸽失去比赛资格,可免费领回。
(六)有效报到期:预赛、决赛报到的有效期均为放飞日至次日晚20点截止。
本届比赛的决赛正常录取名次为700名(不包含增加名次),如遇比赛时在规定报到期内的获奖鸽录取名次,未超过700名的50%时,剩余名次的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若超过50%(含50%)但不足录取名额700名时,剩余名次的奖金由决赛已录取的获奖鸽均分(若决赛当日20点前无归巢鸽,则取消本次比赛,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放飞当日只要有赛鸽归巢,比赛就照常进行。
(七)预赛归巢鸽没有达到决赛录取名次,剩余奖金由预赛上笼鸽均分。
(八)核对获奖鸽时,由当值裁判员对获得名次赛鸽环号信息、暗记章、密封胶贴要逐羽查验,如归巢鸽暗记章无误、密封胶贴完好,承认其成绩;暗记章有误、密封胶贴缺失(暴露1个数字以上)或有人为揭动痕迹或破损的,取消该赛鸽成绩,名次顺延(顺延的赛鸽必须是在成绩取奖有效报道期内)。
(九)非会员参赛、使用仿制脚环参赛的,一经发现取消成绩,已经领取奖金的,追回已领奖金及利息,成绩顺延。
(十)各项目成绩未录满结束比赛的,剩余奖金由有资格的参赛鸽均分,获奖鸽除外。
(十一)不缴纳参赛费的参赛鸽不允许第三方认购。
(十二)监放协会由昆明市信鸽协会委托。
(十三)不收取参赛会员任何保证金,申请监赛时须将奖金总额的30%汇入三方共管账户,清棚缴费结束后7日内将剩余全额奖金汇入三方共管账户。
(十一)竞赛规程一经发布,不进行修改。
十二、纠纷调解机制与熔断
(一)纠纷调解机制:对比赛成绩有异议的,需在比赛结束后12小时内向昆明市信鸽协会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一经裁定即为终审裁决。上诉时须缴纳500元申诉费,胜诉如数退款,败诉不再退款。
(二)熔断机制;当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形时比赛予以中止。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①自然灾害,如台风、海啸、洪水、地震、火山爆发、山体滑坡等;
②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因公共安全社会进入紧急状态、体育行政部门执行政府决定、刑事司法介入;
③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疫情、骚乱等。
以上情形,由执裁单位决定中止比赛并予公告,不因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十三、其他事项
一、加站赛
若决赛归巢羽数达1000羽以上,将组织420公里加站赛,加站赛的具体规程根据决赛归巢鸽数量另行制定。已交费报名的,归巢后参与有奖排名,未交费的属于免费训放。
二、获奖鸽和归巢鸽的拍卖、处置办法
1、决赛前500名获奖鸽及鸽王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501名至N名我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免费发还鸽主。
2、拍卖价如下:
排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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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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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赛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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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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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赛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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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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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赛季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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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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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赛4至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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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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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赛11至5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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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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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赛501至N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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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不扣任何费用,
鸽主免费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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鸽王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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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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鸽王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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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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鸽王第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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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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鸽王第4至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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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0.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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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获奖归巢鸽在颁奖拍卖会后免费领回,领鸽最后期限为2024年12月30日以前,逾期无人认领的由中心自行处理,涉及奖金和拍卖个人所得税,由获奖鸽主自理。所有拍卖鸽拍卖收入60%归鸽主,30%归本中心,10%作为拍卖运作费。流拍的参赛鸽由鸽主交起拍价的40%后领回。
4、每站训放及比赛结束后,有伤、病的鸽子办赛单位(公棚)将及时通知参赛者,并按参赛者意见处置;如遇决赛进奖鸽死亡,办赛单位(公棚)按该鸽起拍价的60%赔偿鸽主。
5、迟归鸽拍卖会现场领取或拍卖结束后十五日内,我中心免费发回各集鸽代理人处退还鸽主。
6、领奖、拍卖的具体时间我中心另行通知。
7、本届比赛将使用“安捷”扫描计时系统,赛鸽入棚时将实时对每羽赛鸽拍照,并上传至网站;获奖鸽待比赛成绩公示期届满后进行拍照、上传。
三、收款方式
本中心开户银行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6231900000196321307
户名:陈平
开户行: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中国农业银行:6228480868650631674
户名:付蓉
开户行:云南省昆明东川同城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6222022502018447469
户名:陈平
开户行:云南省昆明东川支行
十四、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属中国信鸽协会。
云南东川飞博赛鸽中心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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