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行业赛事检查工作的通知
滨州市各协会、公棚、俱乐部及会员:
根据公安部治安局和国家体育总局对于信鸽赛事“涉赌”的整改要求,中国信鸽协会、山东省信鸽协会相继印发了《中国信鸽协会公棚赛竞赛规程模板(试行)》、《中国信鸽协会俱乐部竞赛规程模板(试行)》、《山东省信鸽协会关于开展关于行业赛事检查工作的通知》。为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检查各办赛单位对于竞赛规程模板的执行情况,经研究,滨州市信鸽协会将开展行业赛事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督导组对竞赛规程模板的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滨州市信鸽协会督导组成员组成
组 长:王合昌
副组长:任伟远、尹波、崔斌
成 员:王玉海、张冬冬、吴岩辉、尹明明、张开伦、刘金良、李虎、刘业斌
二、检查的内容
(一)督导组在2024年3月31日前,根据信鸽赛事办赛主体和赛事举办的信息数据,以及自身掌握的信息,按照《中国信鸽协会公棚、寄养棚竞赛规程模板(试行)及使用说明》对相关赛事进行审核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违规情况进行核实后可上报联合山东省信鸽协会开展治理。
(二)对滨州市属地信鸽公棚、寄养棚赛事竞赛规程进行检查,规范规程标准用语、规范规程内容,竞赛规程模板系固定格式规程,禁止变通、变相更改规程模板内容、顺序。对违反《中国信鸽协会公棚、寄养棚竞赛规程模板(试行)及使用说明》规定的责令修改。
(三)检查《中国信鸽协会公棚、寄养棚竞赛规程模板(试行)及使用说明》有关报名费收取的规定,控制竞赛收费,在赛事举办中突出提高竞技水平,淡化获奖刺激性,对出台不符合《中国信鸽协会公棚、寄养棚竞赛规程模板(试行)及使用说明》的公棚、寄养棚进行纠正。
(四)对参赛会员身份进行检查,要求各办赛单位只针对信鸽爱好者开展竞赛活动,吸纳具备参赛会员身份的信鸽爱好者参赛。
(五)各区、县俱乐部办赛单位所有涉及信鸽比赛的项目必须由上级信鸽协会选派正、副裁判长执裁比赛;向公棚赛、寄养棚赛委派一级裁判员担任正副裁判长,须报备至山东省信鸽协会方可执行裁判工作。
三、违规处理
对拒不执行中国信鸽协会《中国信鸽协会公棚、寄养棚竞赛规程模板(试行)》的行为,我鸽会将不向违规办赛单位提供裁判服务。同时,通报办赛单位所在地的体育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告知该公棚或寄养棚的违规行为,情节严重者,直接上报公安部治安局查处赌博处。
四、建立建全行业举报及通报机制
(一)通过各层级协会组织建立常态化的、畅通的举报渠道,接受广大会员及社会对办赛单位违规行为的举报,并对举报进行调查核实、查处。
(二)滨州市信鸽协会将定期发布整改、督导、检查工作简报,向上级协会汇报整改督导、检查工作进度。
(三)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对行业内存在的一切违规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列入行业黑名单信息库中,禁止违规违法个人和单位参赛和办赛。
滨州市信鸽协会
2024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