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泗洪洪泽湖赛鸽中心第四届大奖赛规程
A、 参赛条件:
1、 凡信鸽爱好者承认本规程均可报名参加。
2、 参赛鸽必须是佩带中国(或地区)信鸽协会统一制作的一枚2010年足环,30天左右的健康幼鸽。
3、 参赛鸽由本赛鸽中心统一接种疫苗,鸽主自行接种疫苗的必须声明,如鸽主所在地区有疫情的,其参赛鸽均不接收。
B、 竞赛项目、时间
1、 设预赛、决赛、团体赛、鸽王杯。
2、 预赛:2010年10月28日,240公里(河南夏邑)。
决赛:2010年11月8日,480公里(河南郑州西,公认黄金赛线)。
3、 预赛、决赛除非遇恶劣天气,否则按以上时间如期举行,如遇不适放飞的天气届时查看本中心网页或电话咨询。
C、 参赛费用、交鸽时间、地点:
1、 交鸽时间:2010年3月20日到2010年5月20日(节假日照常)。
2、 参赛费:每羽收费420元(50公里归巢一次交清),如发现游棚或死亡鸽将及时通知鸽主补送,如来不及补送的就按清棚羽数收费。
3、 收鸽地点:江苏泗洪县洪泽湖赛鸽中心。本省境内参赛鸽在50羽以上可电话联系,本中心上门接鸽。
D、 竞赛规定:
1、 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最新《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中国信鸽公棚竞赛管理暂行规定》。
2、 赛鸽使用电子扫描系统自动排名,若计时遇同分同秒以系统排列顺序为准。如有意外,则以裁判组人工计时为准。为了更加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清棚、预赛由市鸽协选派员,决赛由江苏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委派裁判员执裁。选派一名鸽主跟踪监督,费用由本中心承担。
3、 预赛名次获奖为当日归巢鸽。决赛有效期为第一羽归巢到次日19:00结束。报到期内归巢鸽获奖名次未满,剩余名次的奖金(除获奖鸽外)由参加决赛鸽均分。如比赛期内无赛鸽归巢,奖金由参加决赛的上笼鸽均分(不设伯马制)。
4、 团体赛:送鸽10羽为一组,方有团体参赛资格。少于10羽没有团体参赛资格,多于10羽另行编组。训放150公里归巢后,由鸽友进行编组报本中心。否则,由本中心按电脑顺序,自然编组。团体名次在决赛400名内录取。名次进多为前,羽数相同以第一羽名次前为先。
E、 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预赛:录取前50名。
奖金分配:冠军10000元,亚军5000元,季军3000元,4-20名各奖1000元 21-50名各奖500元,前三名各颁发奖杯一樽,4-10名各颁发奖牌一块。
决赛:录取前400名。
奖金分配:冠军80000元,亚军50000元,季军30000元,4-50名各奖10000元,51-100名各奖4000元,101-200名各奖2000元,201-400名各奖1000元,前10名奖杯一樽,所有获奖鸽获奖状一张。
团体:录取前10名。
奖金分配:冠军20000元,亚军10000元,季军5000元,4-10名3000元,前三名奖杯一樽。
鸽王杯:设双关赛综合鸽王,两次比赛综合成绩(按两站分速相加)录取前5名。
奖金分配:冠军5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2000元,4名1000元,5名1000元,并各发奖杯一樽。
F、 获奖鸽、归巢鸽归属时间及办法:
1、 决赛10天后在本中心发奖,会后举行拍卖。获奖鸽前220名及境外归巢鸽必须参加拍卖。拍卖时由公正人员现场监督。拍卖收入60%归鸽主,30%归本中心,10%归拍卖费用。参加拍卖的获奖鸽,请鸽主提前把血统书传真至我公棚。
2、 未拍卖出的获奖鸽按底价的60%鸽主交款后领回,221-400名由鸽主凭参赛卡交200元领回,400名以后的迟归鸽由鸽主凭参赛卡交50元领回。拍卖结束5天内鸽主不来领取的视为放弃,由本中心处理。
G、 其它事项:
1、 无论集鸽多少,奖金不变。
2、 清棚时欢迎广大鸽友到现场监督清棚过程。
3、 如需交个人所得税,获奖鸽主自理。
4、 50公里训放归巢后,由本中心上网公布,10天内不交参赛费的鸽主的鸽子,视为放弃参赛。
5、 本规程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洪泽湖赛鸽中心。
赛鸽中心主任:闫知民 联系电话:(0)13905246900
总经理兼教练:王明星 13951192228
中心电话:(0527)86389788 传真:(0527)86389989
本公棚接鸽电话:13951535230 孙先生
汇款:泗洪县农业银行 6228 4834 6053 4305 811 闫知民(收) 邮编:223900
地址:泗洪县洪泽湖赛鸽中心(位于泗洪县南郊瑶沟乡工业园区二甲付大桥头北向西200米)
网址:http//shgz.chinaxinge.com(中国信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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