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公棚·协会· 俱乐部 ·商城·论坛·鸽问·日记·分类·鸽业·鸽舍·图库·寻鸽·播客·APP·投稿·帮助· 会员区
中信网

辽宁省盘山县信鸽协会2022年秋季竞赛规程

2022-2-11 13:48:41 辽宁省盘山县信鸽协会分享

辽宁省盘山县信鸽协会2022年秋季竞赛规程
《为了更好的发展中国信鸽事业,弘扬信鸽文化,更加完善非竞技体育项目,经辽宁省体育总局、辽宁省信鸽协会、盘山县体育总局、盘山县民政局,批准注册成立(辽宁省盘山县信鸽协会)》。
一、主办单位:辽宁省盘山县信鸽协会。
二、竞赛项目:(东北线)±10%
1、资格赛一铁岭200公里(资格赛必须参加)
2、第一关—公主岭(350公里)
3、第二关—德惠 (500公里)
4、第三关—扶余 (550公里)
5、第四关—德惠 (500公里)
6、第五关—扶余 (550公里)
三、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中国信鸽协会《信鸽竞赛规则及裁判法》。
2、各站比赛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到达集鸽地点。超时后果自负。
必须使用大连云飞电子扫描鸽钟、并且必须使用无线设备自行上传,不用无线上传设备成绩无效,如由于大连云飞服务器系统因导致鸽友比赛数据集体不上传可手持扫描鸽钟报道,报道期间,不受理因鸽钟产品质量、安装、操作不当等造成不扫描或漏扫的诉求。个人原因鸽会不予受理并取消本场比赛成绩、如停电通讯不畅、数据传送缓慢、数据丢失、漏扫、电子环丢失损坏导致参赛失败所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集鸽及报道地点:报道电话另行通知。
四、入会方法:
1、2022年会费300元(赠2022年20元特比足环10枚),2022年新会员入会的收取会员费200元手续费,测距费100元。特比环200元10枚。检证必须购买10枚20元/枚特比环、办证日期结止到2022年6月1日。以后不办理会员证,不检证者视为作废。《凡是我盘山县信鸽协会注册会员,交相关费用均可成为信鸽协会注册会员(包括下发的信鸽准养信鸽棚号,会员证)入会需带寸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一、
300元组大奖赛:综合冠军20000元;亚军10000元;季军5000元;四—N名2000元
单关冠军300元;亚军200元;季军100元;四—十名50元。
(单关前五名、综合前十名颁发精制奖杯)
100元组大奖赛:综合冠军10000元;亚军5000元;季军3000元;四—十名1000元;11—N名500元;
单关冠军200元;亚军150元;季军100元;四-十名50元;
(单关前五名、综合前十名颁发精制奖杯)
20元特比环组:综合冠军1500元;亚军1000元;季军500元;四—十名200元;11—N名100元;
单关冠军150元;亚军100元:季军100元;四-十名50元;
(单关前五名、综合前十名颁发精制奖杯)
普环:综合冠军300元;亚军200元;季军100元;
单关前三名发奖杯
综合前五名发奖杯。
五关精英赛
特比环100元三只组:冠军40%;亚军30%;季军20%
特比环200元三只组:冠军40%;亚军30%;季军20%
特比环100元单只组:冠军40%;亚军30%;季军20%
特比环200元单只组:冠军40%;亚军30%;季军20%
大奖环500元三只组:冠军40%;亚军30%;季军20%
大奖环1000元三只组:冠军40%;亚军30%;季军20%
大奖环500元单只组:冠军40%;亚军30%;季军20%
大奖环1000元单只组:冠军40%;亚军30%;季军20%
五关综合汽车大奖赛
桑塔纳2021款15L手动档风尚
参赛费每羽300元,220枚足环一辆汽车,如超出220羽下一名应得奖金90%。(汽车大奖赛,必须大奖环可以参加)
精英赛、汽车大奖赛,交费日期:2022年7月1日,报环号交费40%;7月15日交费30%;8月1日交费30%。一经确定不予更改,未按规定时间交费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以交费用不予退还。
以上各组按售出足环金额90%发放资金。
足环售出后不予退换,转让须鸽会同意。概不赊欠。售环明细及号段及时网上公布。
大奖环必须购买死口电子环,鸽钟必须使用无线上传器。
二、获奖鸽各组,单关前五名,综合前十名,普环单关前三名,综合前五名,必须参加拍卖否则不发奖金和奖杯。
获奖鸽参加拍卖鸽会留取20%做费用。拍卖所得80%归鸽主,流拍鸽由鸽主交起拍价得20%领回。如获奖鸽和拍卖所产生的相关税费依法扣款,获奖者和鸽友税费自理。(特殊情况除外)
特别提示:
以下规程相关鸽友切身利益,请您认真阅读以下规则。关赛取各关综合成绩,各关综合如分数相同,最后一关名次先者为胜。裁判人员对集鸽、随车押运,司放(监放)和查棚验鸽等全过程执裁。各站比赛放飞图片发布在协会网站上。比赛当天本会工作员及鸽友随时入户验鸽、等鸽,参赛鸽友不得拒绝,前5名在验棚前丢失及死亡成绩无效,验棚时将归巢鸽拉距本人鸽棚200米处放飞(鸽友自己放)未归的成绩无效。足环一经售出无论何种原因,导致丢失由当事鸽主承担损失。会员鸽舍位置如有变动,请在赛前与鸽会联系。否则按AB棚处理。关赛放飞标准:按照中鸽协放飞规定进行放飞。因雨、雾、原车等各种原因导致不符合放飞条件。则押笼一天。以当时拍摄图片为证。如果第二天仍然不符合放飞条件,拉回顺延一周,若鸽车拉回,由鸽会人员和鸽友代表现场监放,丢符失视为正常淘汰,鸽会不负责赔偿。各关有效比赛截止时间为次日中午12时整。本届比赛全会赛鸽无论各组归巢多少羽,总羽数超出99羽继续比赛。赛鸽不足99羽(包括99羽)终止比赛,各组获奖鸽按获奖名次获得相应奖金,剩余奖金上笼均分(包括获奖鸽)。比赛结束。
注:如任何一组包括(精英、汽车、各组指定)比赛无一羽归巢,比赛成绩以前几关为准。
比赛规程:
1、禁止利用一切手段作弊,或私自与本会无关指定,鸽会工作人员有权随时去鸽主家监督比赛,鸽主不许拒绝。一经査出未按中鸽协规定,追回奖金、奖杯、开除会籍的于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2、请鸽友严格遵守集鸽时间拒因各种原因不能如时交鸽而出现的一切问题其责任由鸽友自负。
3、比赛参照中鸽协最新竞翔规则与裁判法。
4、输入扫描环必须在鸽会规定时间内进行。
5、鸽钟属于电子产品,随时出现故意,您在购买时必须有所准备,并能承担因此造成的失误及损失。请鸽友提前检测。报到期间,不受理因鸽钟产品质量、安装、操作不当等造成不扫描或漏扫等诉求。足环、电子环损坏、丢失等问题,后果由鸽主本人自负。束后,请鸽友核对参赛羽数,检查扫描设备,如有问题以便及时解决。
6、扫描如要确实无法上传,必须电话报到协会报名鸽主姓名、环号、时间、棚号,鸽钟拍照通知鸽会。鸽会工作人员及鸽友有权去监督比赛,鸽主不许拒绝,不配合者,取消比赛成绩。司放当日如果电子扫描报到系统出现故意等因素导致不能全会正常排名,择日再赛,(如个人操作不当导致无法上传后果自负)未归巢鸽属于自然淘汰,本鸽会不负赔偿责任。
7、不允许私自在参赛鸽身上盖暗记或藏匿电话号码等。如发现会员有老鸽重套幼鸽环者,视为作弊(如鸽爪出现外伤、断指请及时予鸽会联系,拍照存档)否则取消该鸽的比赛资格(以裁判组的鉴定为准)对鸽主严肃处理。
8、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比赛无法进行,如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和参赛鸽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鸽子死亡等鸽会不予赔偿。如造成剩下比赛无法进行,则按之前成绩排名成绩。
9、凡规程未涉及或表述不清的问题,以协会裁决为准。认可本规程之各项规定者,方可参加本鸽会比赛。凡购环30枚以上特比环和大奖环者参加评选最佳鸽会,综合录取名额内录取多者为胜。冠、亚、季锦旗一面。本规程解释权属盘山县信鸽协会。

注:
1.凡是购买盘山县信鸽协会足环,均可参加以下各项比赛。如不是本会足环参赛取消成绩(包括普环)。训放足环不限。
2.每户归巢鸽,第一时间手机拍照上传到微信群中,以便验鸽。
3.请会员仔细阅读本章程后认同者购买足环。

2023年春赛继续,春赛令行通知。


2022年 2 月 11 日

   
 

 发布时间:2022-2-11 13:48:41 打印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
  • 2023年秋赛足环名单 (2023-8-15 21:14:13)
  • 2023年秋赛足环名单 (2023-8-15 21:13:29)
  • 盘山县信鸽协会2023年春赛《试行草案》 (2023-3-17 14:01:09)
  • 2023年春赛测试赛 (2023-3-17 9:47:07)
  • 辽宁省盘山县信鸽协会2022年秋季300元三关综合明细 (2022-11-27 10:07:32)
  • 辽宁省盘山县信鸽协会2022年秋季100元三关综合明细 (2022-11-27 10:06:44)
  • 辽宁省盘山县信鸽协会2022年秋季20元三关综合明细 (2022-11-27 10:05:54)
  • 辽宁省盘山县信鸽协会2022年秋季第三关300元明细 (2022-11-27 10:04:55)
  • 辽宁省盘山县信鸽协会2022年秋季三关综合明细 (2022-10-9 12:09:29)
  • 辽宁省盘山县信鸽协会2022年秋季第三关明细 (2022-10-9 12:08:33)
  • 手机中信网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本信息由各协会自行发布,随文评论的开关及管理归各协会自行管理。
    发表评论
    用 户:   *   匿名:
    验证码:     点击更换验证码 ( * 填入数字时注意用半角格式,验证码出错帮助)
    内 容:   *


    发表评论须知:
    1、严禁对个人、实体、民族、国家等进行漫骂、污蔑、诽谤;
    2、网友应自觉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国家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
    3、网友应对所发布的信息承担全部责任;
    4、网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中的信息内容;对于严重违反发表评论须知的网友,网站管理人员有权屏蔽其帐号;
    5、网站对发表评论须知保留变更及最终解释权;
    6、发表评论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以上条款。

    回页顶
    首 页  │  推广方式  │  客服中心  │  加盟中心  │  意见建议  │  网站导航  │  APP下载

    Copyright © 2000-2024 www.ChinaXinge.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深圳 电话:0755-28156678、28156809 传真:0755-28156678
    我要投稿 建议反馈及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编号:粤B2-20040374
    粤公网安备 44030902002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