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成都市信鸽协会 
二、协办单位:新都区信鸽协会 
三、司放距离和地点:北线430-460公里 
四、集鸽时间和集鸽地点:集鸽地点:新都区鸽协 
2010年11月04日10点-14点集鸽,(集鸽:遇雨顺延) 
2010年11月05日08:30分准时放出。 
五、参赛单位:新都区鸽协、青白江区鸽协、金堂县鸽协、彭州市鸽协 
六、参赛费110元/枚,限售1500枚,售完为止;单羽奖录取名额和设多羽奖 十取一奖励办法 
1、单羽奖录取100名和奖金分配(见鸽当天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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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次  | 
 冠  军  | 
 亚  军  | 
 季  军  | 
 第4—10名  | 
 第11—10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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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奖  金  | 
 15000元  | 
 10000元  | 
 50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2、多羽奖录取3名和奖金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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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次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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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奖  金  | 
 5000元  | 
 3000元  | 
 2000元  |    
多羽奖条件:参赛会员以购买6枚特比环为一组,可分A、B、C…Z组。每组在100名内进两羽为基数,以多快取胜。如羽数相同,按名次积分,总和最小者列前,必须是一人一棚之鸽。 
3、本届比赛单羽奖前三名和多羽奖前三名发精美奖杯,4—10名发精致奖牌。 
4、设插组赛十取一(以分速排名): 
10元奖90元、20元奖180、30元奖270元、50元奖450元、 
100元奖900元、200元奖1800元、300元奖2700元; 
5、本届特比环大赛为见鸽当日有效:如在报到有效时间内名额未报满,剩余名次的奖金由获奖名次鸽平均分配(插组赛剩余奖金由参加插组赛的获奖鸽平均分配;多羽奖剩余奖金由获奖的有团体资格的参赛鸽平均分配)。 
七、参赛办法 
1、凡承认本届比赛规定的成都市信鸽协会2010年注册会员均可报名购环参赛。登记购环后,一律不退。 
发行时间:2009年12月15日,售完为止并公布售环数据。查询网址:WWW.CDHPA.COM 
咨询电话:81670337、81697157(市鸽协)、15982818908(新都)13880078871(青白江) 
2、足环损坏不完整、残缺不全者不得参加决赛,不得佩戴双环及标志环。 
3、报名者须填写一式三份信鸽比赛报名表。填写应字迹清楚、工整。鸽棚、经纬度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真实,错填者成绩无效。 
4、本届比赛采用“爱羽”牌鸽钟和市鸽协认定的电子扫描计时器。前30名和多羽奖须电话报到,每日输钟截止时间:22:00。 
5、参赛会员应按说明书正确使用鸽钟、电子扫描器,密码条必须缠绕在投放柱上,大头朝上,放入鸽钟内,空格打入和空格以后计时成绩无效。本次比赛封鸽钟,加盖暗记章。 
6、本届比赛为杜绝少数弄虚作假者,体现公正、公平原则,设“信鸽110”及时查棚。不接“信鸽110”电话者取消成绩。对参赛会员成绩不真实者,欢迎进行举报,(举报须是实名 )并将对举报者信息进行保密。裁委会有权委派裁判员到棚执裁和对进奖鸽进行查棚,到棚执裁及查棚时不配合和被俘鸽、死亡鸽、无鸽者成绩无效。 
7、本届比赛,如遇到政府行为,地震、禽流感、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网络中断等不可抗力的意外情况,导致比赛无法正常进行,可视情况延期或者采取其他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只退参赛费,举办单位不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8、会员所得奖金税费由会员自理。 
八、申诉和纪律 
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同时交纳申诉费2000.00元,如胜诉,申诉费退还本人,如败诉,申诉费不予退回。从公布成绩后24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和补充修改权属于成都市信鸽协会。 
  
成  都  市  信  鸽  协  会 
2009年12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