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信鸽协会第一届幼鸽特比赛规程 黔西南鸽协2009年03号 一、主办单位:黔西南州信鸽协会。 二、协办单位:各市、县、开发区信鸽协会。 三、决赛时间、地点。 1、决赛时间:见协会2010年竞赛计划安排表(5月中旬左右)。 2、司放地点:广西田东(林逢),空距300公里。 四、参赛条件及办法。 1、凡承认本竞赛规程并于2010年3月31日前注册的黔西南州信鸽协会会员均可参加。 2、本次特比赛足环号码以第一位购环者签字第一枚号码为起环号,500枚定额按顺序发放。报名费为每枚足环人民币20元整(足环费另付、年份2010)。 3、从2010年1月1日8时起开始接受参赛报名售完为止(联系人:雷林13908598845)3月10日20:00时前报名截止,报名截止后3月11日公布止环号码,奖金分配情况和团体奖资格人员名单 待赛事来前在公布。报名手续履行后,一律不得更改、退回。 4、决赛鸽主必须实名填写竞翔单一式二份,决赛鸽计时用密码条软环由协会裁判统一张帖,鸽主需自行将参赛鸽足环表面擦拭干净,否则后果自负。 五、报到、验鸽办法。 1、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中规定的报到、验鸽办法。 2、本次比赛以第一羽参赛鸽报到当日内为报到有效时间(以日落时间计算)。录取名次在报到当日有效时间内额满为止。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设团体多羽奖(必须购满10枚以上含10枚)。名次录取前六名,按获奖鸽两羽以上者进行排名,获奖鸽羽数多者列前。羽数相同者以第一羽获奖鸽名次列前者为优胜。奖励办法,从总奖金额中提出15%进行奖励。第一名:金额37%。第二名:25%。第三名:14%。第四至六名24%。若名次录取不足,剩余奖金由获团体奖鸽主均分。若无人获团体奖,奖金归入单项奖。 2、单项奖名次录取30名(高名次进奖鸽必须查棚、验钟)提取团体后按剩余总奖金额百分比进奖励。第一名:总奖金额30%。第二名:15%。第三名:总奖金额8%。第四至十名:总奖金额23%。第十一至二十名:总奖金额14%。第二十一至三十名:总奖金额10%。 3、如果在报到有效时间内名次额未报满,剩余名次的奖金由获奖名次鸽平均分配。 4、个人偶然收入所得税由获奖鸽主自行负责。 5、奖金领取时间:自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凭足环证领取奖金,无足环证和逾期末领取的奖金留归黔西南州信鸽协会,加在来年同等赛事的总奖金中。 七、本次比赛,凡遇到政府行为、禽流感、恶劣天气、车祸造成信鸽死亡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比赛不能正常举行,鸽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举办单位不于赔偿。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黔西南鸽协会。 黔西南州信鸽协会 2009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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