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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秋季和2011年春季特比环赛规程

2009-11-24 21:05:22 贵州省兴义地区信鸽协会分享

黔西南州信鸽协会2010年秋季和2011年春季特比环赛规程
黔西南鸽协2009年第04号

一、主办单位:黔西南州信鸽协会。
二、协办单位:各市、县、开发区信鸽协会。
三、决赛时间及地点。
1、决赛时间:见协会2010和2011年竞赛计划安排表。
2、司放地点:1、广西南宁、空距420公里(2010年秋季)。2、广西田东(林逢)、空距300公里(2011年春季)。
四、参赛条件及办法。
1、 凡承认本竞赛规程并于2010和2011年注册的黔西南州信鸽协会会员均可参加。
2、 本次特比环号码以第一位购环者签字第一枚号码为起环号,2010年秋季500枚、2011年春季800枚定额按顺序发放。报名费为每枚足环人民币30元整(足环费另付)。
3、 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接受2010年秋季参赛报名售完为止(联系人:雷林13908598845),4月30日下午17:00时前报名截止。5月1日起开始接受2011年春季参赛报名售完为止,11月30日下午17:00时报名截止。报名截止后第二天公布止环号码,奖金分配情况和团体奖资格人员名单待赛事来前在公布。报名手续履行后,一律不得更改、退回。
4、决赛鸽主必须实名填写竟翔单一式二份,决赛鸽计时用密码条软环由协会裁判统一张帖,鸽主需自行将参赛鸽足环表面擦拭干净,否责后果自负。
五、报到、验鸽办法。
1、 严格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中规定的报到,验鸽办法。
2、 本次比赛以第一羽参赛鸽报到2日内为报到有效时间(以日落时间计算)。录取名次从第一名报到后有效时间内额满为止。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设团体多羽奖(必须购满10枚以上含10枚)名次录取前六名,按获奖鸽两羽以上者进行排名,获奖鸽羽数多者列前,羽数相同者以第一羽获奖鸽名次列前者为优胜。奖励办法,从总奖金额中提出15%进行奖励。第一名:总奖金额37%。第二名:总奖金额25%。第三名:总金额14%。第四至六名24%。若名次录取不足,剩余奖金由获团体奖鸽主均分。若无人获团体奖,奖金归入单项奖。
2、 单项奖:从总奖金中提取团体奖后按剩余总奖金额百分比进行奖励(高名次进奖鸽必须查棚、验钟)。(1)广西南宁(2010年)录取名次30名。第一名:30%。第二名:15%。第三名:8%。第四至十名:23%。第十一至二十名:14%。第二十一至三十名:10%。(2)广西田东(2011年)录取名次40名。第一名:28%。第二名:13%。第三名:6%。第四至十名:21%。第十一至二十名:12%。第二十至四十名:20%。
3、 如果在报到有效时间内名次额未报满,剩余名次的奖金由获奖名次鸽平均分配。
4、 个人偶然收入所得税由获奖鸽主自行负责。
5、 奖金领取时间:自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凭足环证领取奖金,无足环证和逾期未领取的奖金留归黔西南州信鸽协会,加在来年同等赛事的总奖金中。
七、本次比赛,凡遇到政府行为、禽流感、恶劣天气、车祸造成信鸽死亡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比赛不能正常举行,鸽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举办单位不予赔偿。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黔西南鸽协会。
黔西南州信鸽协会
2009年11月15日

   
 

 发布时间:2009-11-24 21:05:22 打印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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