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进常德周边地区鸽友联谊,持续发挥豪翔杯赛事的引领作用。应常德、益阳、沅江市鸽友要求,拟定于2010年夏季举办第八届“豪翔杯”幼鸽大奖赛,特制定规程如下: 一、发售足环时间、数额: 本赛事发售足环时间为2009年11月22日,发售数额400套。(附60周年纪念特比环) 二、参赛费用及奖金筹集: 本赛事在发售足环时收取每套70元费用,其中20元为赛事费用,50元为赛事预收奖金额。本赛事决赛集鸽时,按每羽收取100元参赛费,二者累计为赛事总奖金。本赛事购买10套足环者配给2套预备鸽足环(须交20元/套费用),决赛时,预备鸽只缴100元参赛费参赛(预备鸽每羽优惠50元)。 三、比赛时间、司放地点及空距: 本赛事决赛时间为2010年6月12日;集鸽时间为6月11日下午15:00-17:30;司放地为河南省方城市;空距为500KM。 四、奖金分配及录取名次: 本赛事设团体前三位获奖金;冠军:1000元,亚军600元,季军400元。奖金筹集为:参加团体赛报名费100元和总奖金中提取。 本赛事录取名次为发售足环数额的8-10%,奖金分配比例哲定为: 冠军25%;亚军12.5%;季军7.5%;第四至第十名各3%;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各2%;第二十一名后录取名次均分14%。具体分配数额待决赛集鸽后,开笼前补充规程上网公示。 五、附则: 1、本赛事有效期为开笼后二日内,并执行中鸽协计时办法。 2、本赛事设伯马制;若有效期内无鸽归巢报到,则由决赛报名入笼鸽均分奖金;若有效期内归巢报到鸽未报满录取名额,余额奖金由归巢报到鸽均分。 3、本赛事决赛若因天气影响,则顺延。 4、本赛事决赛集鸽、运输、司监放执裁由鸽友推荐两人以上裁判履职。 5、本赛事前三位获奖鸽颁发奖杯,第四至第十位获奖鸽颁发奖牌;其余获奖鸽颁发证书。其费用列入赛事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6、本赛事未尽事宜在补充规程中公示或参照执行中鸽协相关规定;本规程解释权属常德豪翔赛鸽俱乐部。
常德市豪翔赛鸽俱乐部 200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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