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秋季响水县信鸽协会特比环规程(草稿)
一、凡承认本规程的会员本着自愿的原则均可购买参加比赛。本规程视为合同,会员购买特比环,合同即视为生效,双方应该严格遵守本规程。
二、参赛要求及费用
1、参赛会员必须缴纳2019年年审会费200元,届时将由市鸽会上报中鸽协统一颁发参赛证书(中鸽协特制可收藏,过时不候)。
2、县鸽会特比环分别为50元组、100元组(每枚足环加收3元)。比赛时间为盐城第一站500公里,50元组特比环10枚起售、100元组特比环5枚起售;两者可绑定。售环时间为即日起至2月底。一经售出,怒不退售(不管任何原因)。
三、名次与奖励办法
1、每组别特比环售环总额的5%作为鸽会发展费用,95%作为特比环的总奖金。
2、50元组:录取售环总数的7%,冠军20%;亚军15%;季军10%;4-5名均分10%;6-N名均分40%;团体奖5%。
3、100元组:录取售环总数的7%,冠军25%,亚军20%、季军10%、4至5名均分10%、6至N名均分30%、团体奖5%。
4、每场比赛前三名奖杯,四至十名奖牌。
5、每组特比环购买环数达到10枚或10的倍数(10枚为一个团体,必须连号)均有资格参与团体奖。决赛同一名下获奖羽数多者为优胜者,获胜羽数相同的,以首羽快的为胜。获奖达到二羽或者以上方有资格,每组特比环如无入奖2羽取消团体奖,奖金由个人前5名均分,如不足前5名由特比环获奖鸽均分。
三、竞翔规定
1、响水特比环成绩以盐城市鸽会首站500公里公布的成绩为准;规范填写竞赛单,验鸽不符时成绩取消。
2、特比环比赛有效期为响水第一羽有效成绩鸽后24小时结束。如未报满:50元组特比环归巢不足10羽,奖金由特比环上笼鸽均分,达到10羽剩余奖金由特比环获奖鸽均分;100元组特比环归巢不足5羽,奖金由特比环上笼鸽均分,达到5羽剩余奖金由特比环获奖鸽均分;50元、100元组特比环若无归巢鸽,奖金由特比环上笼鸽均分。
3、响水特比环的副环必须佩带环中环,否则不计成绩视为无效。4、如遇到政府行为、地震、禽流感、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网络中断、气候突变等不可抗力的意外情况,导致训放、比赛无法正常进行,可视情改期或取消比赛,由此造成的损失,主办单位、承办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四、其他
1、本规程解释权属响水县信鸽协会。
2、售环截止即时公布售环情况。
响水县信鸽协会
二0一九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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