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金牛区和谐信鸽协会、新都区信鸽协会2009年金秋联合大奖赛竞赛规程
一、监赛单位:成都市信鸽协会
二、主办单位:成都市金牛区和谐信鸽协会 成都市新都区信鸽协会
三、比赛方式:400空距等距离比赛(分两个赛区集鸽、报到,统排成绩)
一赛区(新都区、青白江区、金堂县、彭州市):司放地点待定
二赛区(成华、金牛、武侯、锦江、高新、青羊等):司放地点待定
四、集鸽时间和集鸽地点:2009年11月14日下午17点-23点集鸽。
五、集鸽报到地点:一赛区:新都区鸽协;二赛区:金牛区鸽协;
咨询电话:81670337、81697157(市鸽协)、13568851756(金牛)、15982818908(新都)
六、单羽奖录取名额和设多羽奖及十取一奖励办法
1、单羽奖录取200名和奖金分配(单羽奖实行伯马制):每羽参赛费110元
冠 军20000元、亚 军10000元、季 军 5000元、第4—10名 3000元、第11—200名 800元
集鸽羽数达到2380羽时,每增加10羽增加一个名额(奖800元)
2、多羽奖录取名额、奖金分配及条件:
在200名内进3羽奖600元;进5羽奖1000元;7羽2000元。名额不限,必须是一人一棚之鸽。
3、本届比赛单羽奖前三名发精美奖杯,4—10名和多羽奖发精致奖牌。
4、设插组赛十取一(以分速排名):
30元奖270元、50元奖450元、100元奖900元、200元奖1800元、300元奖2700元;
5、本次比赛单羽奖和十取一报到有效期为2天(见鸽为一天,按中鸽协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日落时间为准):单羽奖和十取一如在报到有效期内名额未报满,剩余名次的奖金由获奖名次鸽平均分配。
七、参赛办法
1、凡承认本届比赛规程的成都市信鸽协会2009年注册会员均可参赛。
2、会员参赛鸽佩带足环规定:2008年以前(含2008年)足环不限,2009年足环必须是市鸽协发放号段。
3、足环损坏不完整、残缺不全者不得参加比赛,不得佩戴双环及标志环。
4、会员参赛鸽须填写一式三份信鸽比赛报名表。填写应字迹清楚、工整。鸽棚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真实,错填者成绩无效。
5、本次比赛采用“爱羽”牌鸽钟和安捷电子扫描计时器。前30名和多羽奖须电话报到,每日输钟截止时间:22:00。
6、参赛会员应按说明书正确使用鸽钟、电子扫描器,密码条必须缠绕在投放柱上,大头朝上,放入鸽钟内,空格打入和空格以后计时成绩无效。本次比赛封鸽钟,加盖暗记章。
7、本次比赛为杜绝少数弄虚作假者,体现公正、公平原则,设“信鸽110”及时查棚。不接“信鸽110”电话者取消成绩。对参赛会员成绩不真实者,欢迎进行举报,(举报须是实名)并将对举报者信息进行保密。裁委会有权委派裁判员到棚执裁和对进奖鸽进行查棚,到棚执裁及查棚时不配合和被俘鸽、死亡鸽、无鸽者成绩无效。
8、本次比赛,如遇到政府行为,地震、禽流感、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网络中断等不可抗力的意外情况,导致比赛无法正常进行,可视情况延期或者采取其他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只退参赛费,举办单位不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9、会员所得奖金税费由会员自理。
八、申诉和纪律
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同时交纳申诉费2000.00元,如胜诉,申诉费退还本人,如败诉,申诉费不予退回。从公布成绩后24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和补充修改权属于成都市金牛区和谐信鸽协会、成都市新都区信鸽协会。
成都市金牛区和谐信鸽协会
成都市新都信鸽协会
200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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