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组织信鸽竞翔活动,圆满完成年度竞赛任务,切实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比赛原则,依据《中国信鸽竞赛规则》(2015年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岳阳市信鸽协会的实际情况,决定从2018年9月1日起调整我会仲裁委员会班组成员,现将仲裁委员会人员编制及主要职责明确如下:
一、人员编制情况
钟春雷 国家一级裁判 岳阳市信鸽协会副主席
陈 凌 国家一级裁判
宾建平 国家一级裁判
二、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裁决比赛中出现的争议,保证《中国信鸽竞赛规则》和竞赛规程的正确执行。
2.仲裁委员会不受理按竞赛规则、规程的规定应由裁判(或裁判组)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宜。
3.比赛中,裁判(或裁判组)的裁决为最终判决,参赛者如有异议,可在12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仲裁委员会可对错误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提请处分,但不得改变裁判(或裁判组)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定。
4.仲裁委员会有责任对比赛全过程,以及参赛者、裁判(或裁判组)对规则、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程序及时处理比赛中不符合规范的异常情况。
5.其他事项遵照《中国信鸽竞赛规则》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岳阳市信鸽协会
201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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