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信鸽竞翔活动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切实为广大会员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竞翔环境,依照中鸽协2002年竞翔规程和《新浦区信鸽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本辖区信鸽竞翔活动作如下规定: 一、本辖区信鸽竞赛活动一律由本会组织,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赛事。 二、本会会员应当积极参加本会举办的赛事活动,连续一年未参加赛事活动的(因拆迁、长期在外工作等原因,不能参加赛事活动的除外)或没有缴纳年度会费的,作自动退会处理,其不再享有会员权利。 三、凡未经本会同意,擅自组织赛事或参加者,一经查出,是本会会员的,一律取消会籍,处理决定报送拆迁等有关部门备案并商情有关部门取缔非法赛事。 200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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